骑士者,前后左右,周旋进退,越沟堑,登丘陵,冒险阻,绝大泽,驰强敌,乱大众。逢敌接战,要求能做到疾如锥矢,战如雷电,解如风雨。急疾捷先,是克敌制胜的关键。其长处在“驰骤便捷,利于邀击奔趋,而不宜于正守老顿”。
若说步卒作战的要点是保持阵型,骑军作战之要点,便在灵活机动。每有骑军对阵步卒,逢上步卒结阵稳固,不易展开攻势的时候,骑军方面常常会派出骁将,率少量的勇士驰骋奔出,冲突敌阵。把敌人的阵势搅乱,然后大部队随后掩杀。
敌人的阵势一乱,上级找不到下级,下级找不到上级,听不清金鼓,看不清旗帜,等于瞎子、聋子。再多的人也只不过是一盘散沙。
步卒强调阵型,一个有机的整体。名将用兵,“如臂使指”。一支优秀的军队,作战时就像是一个人,让什么地方动,什么地方就动。忽然胳膊、腿都不听大脑的指挥了,大脑也指挥不到胳膊、腿了,必败无疑。
骑军冲突以乱敌阵的战例,多出现在对阵步卒之时。骑军对骑军,这种战例不多。
然而高延世自恃骁勇,往日在毛贵麾下时,每有接战,不管敌人是步是骑,通常的战法都是率少则十数、多则数十的勇士,先迎敌而上,持槊冲突。他也端得勇武,十有**,都会把敌人搅乱。乱了敌阵之后,大部队再紧跟着奔驰继入,扩大战果,常常就此获胜。
他的这种战术,看似简单,却全是依赖他本人的勇猛。换个将校想学,怕也是学不来。却有个弊端,如果遇上的敌人中有勇武与他不相上下的将领,遏制住了他的突阵,那么,战不利,军中士气受到打击,这么勇猛的主将居然都冲不跨敌阵,再战,获胜的可能性就小了。
察罕军远驰奔至。这队骑军来的皆为精锐,一人兼马,一个人有两匹战马。距离海东营垒还有十数里的地方,停了一下,全军换马。
这每个士卒所有的两匹战马又各有不同。平常骑乘的算走马,专门用来赶路的,边儿那一匹不骑的,乃为战马,非到临战,绝不乘用。要比走马神骏,高大威猛、冲力十足,又久经训练,能听指挥、不惧战阵。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战马也是相同,千马易得,神骏难求。
一匹好战马能助的士卒如虎添翼。前辽与前宋曾有过一次战争,宋将列方阵而待,阵营很坚固,辽军无从下手。辽军的先锋就召诸将,问谁敢先出阵冲突。有一个侍卫就说:“若得骏马,愿为之先。”可见一匹好马的重要性。
对骑兵们迅捷如风的要求,更是对战马的要求。因此,骑兵们对战马都是非常的爱护。军中对如何训练、保养战马也皆有明文的规定。非战时,不得骑乘官马。行军,十里一歇,刷战马口鼻,三十里一饮饲。诸如此类,要求的很严格。
察罕的军中不知道,邓舍的海东军中更有一条规定,凡战马阵亡,只许割耳蹄回报上官,不许开剥食用,必须就地掩埋。违者军法重治。以此来培养士卒对坐骑的感情。其实,就算没这条规定,大部分的骑兵也不会舍得吃用战马。出生入死,效命疆场。战阵之间,全赖马力。战马不但是坐骑,更是同生共死、可以依托的战友。
察罕军换马,留下一部分副兵,看守马匹。遣派出数十人的先锋,行在全军之前,观察敌阵,同时做第一波冲锋的预备。两军中,重骑兵寥寥无几,九成以上皆为轻骑兵。分别持弓搭箭,互相如两个刺猬,试探着慢慢靠拢。彼此相隔十来里,几里地转瞬间就能跑到。
奔至近前,高延世看的分明,李子繁判断的一点不错,来敌数目果然千人上下。分作左、右、后三军。左翼在前,有三四百人。右翼稍后,人数相当。后军徐行,人数较少,只有二百来人。
他心中了然。敌人这后军肯定就是预备队了,观看其左右两翼,最先冲锋的或许会是左翼,却也不排除右翼突然力,奔突战的可能。远望敌人将旗,沐浴夕阳中,红罗为帜,黑线绣成,三个大字:胡安之。
察罕麾下,最出名的大将有貊高、虎林赤等人。貊高麾下,最出名的将领又有胡安之、谢雪儿、沙刘等人,均有勇猛的威名。
高延世听过胡安之的名号,这会儿却大失所望:“无名鼠辈!”百忙间,往身后瞧了眼,看见望楼上边的李子繁持铳而立,筑了一半的营中,士卒正有条不紊的进入阵地,背景山峦重重。他心想:“胜之不武。”转回头,抬眼处,与敌相遇。
因高延世先有过命令,养由引弓与苏白羽各带百人,列在营垒门前,坚固不动。其所自带的三百人,与胡安之军稍微一接触,即拨马四散,游走两侧。两军交战,弓矢为先。弓矢、火铳竞相施放。
胡军不少士卒带有胡风,依旧遵循元军探马赤之类正规军的编制,带有小斧子、投枪之类,也如雨点也似的,混在箭雨中旋转投出。
起先,胡安之对高延世这点人马没看在眼里,将旗挥动,右翼迎上。左翼斜斜兜走,转了个弧形,绷紧了,又如利矢,径往海东营垒冲去。战场上,飞矢如蝗,时有火铳迸的响声,马蹄雷动,喊杀震天。
延世与十数勇敢与大部队脱离,脱弦而出,撞入敌阵。若把大部队比作一个链子,然则他即为流星锤头。战马交错,烟尘晦冥。疏忽突入敌阵数十步。马槊横挑,手下无一合之将。其余十数人,呐喊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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