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旧籍”,更是缘于他们与权臣李冲的特殊关系及其与帝室的联姻。太和改制后,一个以王室为轴心,以婚姻为纽带,包括汉人“四姓”和代人“勋臣八姓”在内的政治性婚姻
集团逐步形成,新的门阀秩序得以确立,深刻影响了北魏后期政治。
世家大族的高度文化素养和深刻的社会影响力是其参与王朝政治的必要前提,但这种巨大的政治潜能不能自动地转化为现实政治权力,必须通过一些必要的渠道和途径,相对于一
个以强大武力为后盾、以胡族身份入主中原的北魏政权就更是如此。基于上述原因,世家大族在北魏政权中的显达必须以获得皇权的承认以及对皇权过分紧密的依赖为代价,因而
使自己在复杂的政治纷争与社会变乱中失去了必要的缓冲。
由“改降五等”和“分定姓族”所确立的王权体制和门阀秩序包含着许多内在矛盾:作为贵族的最上层,宗王的权力不仅没有受到限制,反而在一定时期内有所加强;由国家以法
令的形式确定门第的高低,这本身是一种确定贵族的手段,而在法令的实施(门第品定、仕进途径等)过程中,又贯穿着汉魏以来士族的标准和传统。制度上的内在矛盾导致了北
魏后期的政治危机,前一方面的问题促成了“六辅”佐政的破产,后一方面的问题则引发了北魏后期的文武之争。
孝文帝临终所顾命的“六辅”之中,除王肃、宋弁外,均为元魏宗室,表明太和之后,异姓王公的势力已被基本排除出中枢政局。除此之外,这一时期,彭城王勰、高阳王雍、京
兆王愉、清河王怿在政治上也相当活跃,以“六辅”为代表的宗室势力达到极盛。但是作为鲜卑贵族的最上层,宗王政治毕竟不能完全等同于皇权政治。宣武帝一朝,由于鲜卑异
姓王公势力的削弱,君主与宗王间的矛盾上升为政治斗争的主要方面,政争的结果,是宗王势力受到极大削弱,皇权得以独立运转;但帝室的离心离德,也使得皇权失去了有力的
武力支撑,在突如其来的社会动荡面前束手无策。在魏末政争中,外戚、宦官、汉人大姓、鲜卑武人纷纷卷入,政局多变,中枢权位游移不定。
太和改制的初衷,在于把鲜卑贵族和汉族士人这两类具有不同文化和政治背景的人物整合到统一的政权体制当中,这种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其中最为突出的结果是鲜卑上层权贵
与汉人名家大姓在政治上的合流,确保了皇权的正常运转。但上层门阀垄断的维持是以牺牲下层武人的仕途为代价的,由太和改制而引发的文武之争,成为北魏后期一个严重的政
治问题。太和改制后,北魏官僚体制所发生的一个重要变化就是文武分途,重文轻武,而文武分途便意味着士庶分途。汉人大族长期垄断吏部,控制选举,阻扼鲜卑武人进入“清
流”,导致了羽林士卒哗变、神龟停年格、以及六镇起兵等一系列政治风波。文武之争促成了社会的分化,而下层武人与上层权贵间的矛盾最终以民族冲突的方式爆发出来,导致
了北魏王朝的崩溃。这一问题一直延续到北朝后期,由北周的“六条诏书”确定以简明可行的“吏干”作为仕进标准,才最终得以解决。
北魏末年的社会变乱,再一次促成了北方大族的分化。丧乱之际,进入北魏上层统治圈的高门甲族或阖家罹难,或“举族百口无以自适”,漂泊萍寄,失去了自保的能力。但是,
河北世家大族毕竟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和深厚的土著根基,在宗族中的主要支系和主要成员成为上层官僚后,一些次要支系和次要成员仍居于乡里,他们虽官位不高,声望有限,
却更具备潜在的能量。魏、齐易代之际,“豪家大族,鸠率乡部,托迹勤王,规自署置”[18],沉寂已久的宗族武装在河北地区重新活跃起来。
魏齐之间北方地区诸豪并起的局面很容易使人联想起东汉末年和两晋之际的社会状况,但历史的演进毕竟不是简单的循环或停滞。经过十六国时期的分化与整合,经过北魏百余年
的治理与调整,特别是在三长制和均田制实施以后,北方社会基层组织以及地方大族的宗族结构已经发生了一些根本性的变化,这种变化深刻地影响了“赵、魏之豪”的政治动向
,他们不得不辗转往复于“魏王”、“燕王”与“高王”之间,寻求能够保护自身利益的“明主”,致力于建立并维持一个相对统一的中央政权,他们在进入名家大姓行列的同时
,也在逐渐失去其地方色彩。
(三)、都邑与乡里:北朝世家大族的宗族结构
比较而言,北朝大族较多地保持了东汉世家大族的特点,儒学继世,门风古朴;聚族而居,安土重迁,历数百年不离其根本所在之地,因而具有更为强大的宗族势力和更为广泛的
社会基础。
永嘉之乱后,北方原有的地方行政机构遭到破坏,新的统治秩序尚未完全建立,各地豪强纷纷纠合宗族乡里,结坞筑垒,以为自保之计。在一段时期内,北方地区堡坞林立,坞壁
部分取代了原有的地方行政系统,成为最基层的社会组织。
坞壁的形成受到许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必须有“险”可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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