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丰盛”,但实质上也只不过是别人吃剩下的泔水。脑袋大的瓦罐里七成都是泡地变大沤烂的米粒,剩下的才是各种菜叶和为数不多的肉食。
即便在腥臭的泔水里泡了一整天,已经变得微酸,味道也变得古里古怪,让人难以下咽。
但一老一少还是津津有味地吃了个精光,对于这些每天都徘徊在生与死之间的人来说,能活着就已经值得去感恩了。
不知不觉,半轮残月也已经升到了中天,一老一少填完了肚子,也就准备休息了。
还是由阿杰将傻伯扶着躺下,最后替傻伯拉了拉身上盖着的织物,阿杰便也在庙墙边上找了个地方,拢了拢地上的干草,便闭目休息了。
明天早上他还要早点起来去街上乞讨……。
……
在南方的夏天里,即便是清晨也都肆意着一股子挥之不去的炎热,别说是人,就算是树上的蝉鸣也都软得跟棉花似的,让人觉得打不起精神。
阿杰正沿着街边一路乞讨,尽管磨破了嘴皮,说尽了好话,但就是心地善良些的行人也多是给上一两个铜板,遇到囊中羞涩或是稍稍吝啬些的,能给上点吃的也就可以了,一天下来也能有不少收获。
但若是脾气暴躁或是些不三不四的泼皮无赖,若光光不理睬他便罢了,说急了说不定还得动上两下,踹上两脚,然后一边不干不净地骂着,一边拍拍屁股,溜之大吉。
对于这种人,阿杰这么点身子骨又怎能吃得消,最多也只能护住手中要饭的家伙,抱紧脑袋,默默承受。
刚开始时,阿杰是真的吃不消,吃上一顿打,得疼上老半天,疼得半夜里连觉都睡不着。更何况那是他比现在还小,个子也得比现在矮上一个头,二十出头的成人踹上一脚,便已经荤七素八了,更别谈论其他的了。
不过后来,傻伯知道后,便教了他个法子,直接趴在地上,护住身上要紧的部位,其他的不去管它。阿杰试了两回,还别说,虽然姿势并不怎么雅观,但却很管用。至少不像以前一样,挨上一顿打,就疼上老半天了。
说起傻伯,则要多谈一点了。
阿杰本来是个没人要的野孩子,到现在他都记不得自己是多大岁数,生辰几何。只记得自己叫阿杰,很小的时候便没有父母。从小便以乞讨为生,孤零零地一个人四处游荡,后来跟着路过的车队进了祁阳城。
初到祁阳城,阿杰年纪小,个子矮,倒是挺能博取同情的,每日都能乞到不少东西。但,也正因为这样,他也经常成为周围年纪稍大一些的小乞丐们欺负的目标。
所以,即使阿杰平时能要到不少好东西,但真正能落到他手里的却少之又少。有时明明要到了好几个大包子,却在转眼之间便被其他小乞丐顺手捞走了,反而饿上半天肚子。
若是阿杰一个不从,立刻便会迎来一阵拳打脚踢,丝毫都不留情。而且对方直接说开了,要不是看在阿杰每天要到的东西多,敢这么偷奸耍滑,老早便将他打死扔进河里了。
好在,自从阿杰稍稍长大了些,那些小乞丐便再也没有这么欺负过他了。而且还来了两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约莫三四十岁的“老”乞丐,给他划定了“干活”的地方,包括现在的醉月楼,大概也算是默认了他这个小同行存在吧。
从那之后,阿杰得到了一片专属自己的“干活”的地方,虽然还有不少和其他小乞丐重叠的地方,而且也没多大油水,但至少有了一小片属于自己的“干活”的地方,再也没有其他小乞丐来找过麻烦,生活也有了保障,能够活下去了。
不久之后,阿杰便一个墙根发现了现在的傻伯,那个墙脚是只属于阿杰自己的“干活”的地方。所以,阿杰初一见到傻伯的时候,心情的确不怎么样。但走近看见傻伯如鬼魅般的脸后,或许是小孩子心中的同情,也可能是其他什么,反正阿杰的心便软了下来,对傻伯的存在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而事实证明他这个决定简直明智到了极点。
阿杰到现在还清清楚楚地记得那张满脸红疹子的脸,具体叫什么,阿杰却是不知道的。而真正让阿杰记忆深刻的是两件事。
第一件,就是阿杰刚来祁阳城的时候,红疹子是第一个来欺负他的小乞丐,也是欺负的最多的一个。他当时很张狂地从阿杰手里抢走了一个还带着油温的芝麻饼。那是前街脚边上那个王老头看他可怜给他的,那个刚刚出锅的芝麻饼上还带着一股浓浓的芝麻的香味,深深地印在阿杰的脑子里。
直到现在,每当阿杰从王老头摊边路过的时候,还能将那时的每一个细节都回忆起来。
第二件事,当时的阿杰根本什么都不清楚,只记得是一天夜里,满大街密密麻麻的官兵举着明通通的火把,四处寻找着什么。然后便是抓乞丐,不论大的小的,老的少的,形形色色,足足抓了有近百名的乞丐,根本连原因都不知道,阿杰也被从过夜的破宅院里拖了出来。
然后便疯了,整个菜市口点上了根本就数不清的火把。再然后,石板便被染得通红,就跟鸡血石一样。尽管第二天已经被冲干净了,但只要稍稍用心一点,并不难发现,藏在石板缝里的已经乌黑的血垢。
当然,阿杰自然是逃过了那一劫,原因就是傻伯。阿杰到现在都不知道傻伯是如何做到的。当时他正被一个凶神恶煞的官兵用缨枪顶着腰眼,然后他便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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