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朝天顺十年,天下安宁,烽火皆熄,海晏河清。
入夜了的京城,车水马龙依旧。
玉辇宝盖,朱城玉道,公子王侯。
夜晚的街市热闹,火树银花高高的台子;街边的交窗上是合欢花fēng_liú温软的图案;双阙楼上的屋脊奢华如凤凰垂了双翼;画阁高楼,雕栏玉砌,倚栏而唱的声调皆是袅袅婉转的缠绵……
整座都城乃至天下都是这样一副懒洋洋的盛世太平之景,一词艳曲足以粉饰。
风乍起,吹皱了那一池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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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亲王世子李明远第一次见到京城“四大名伶”之首的秦晚之,是在一场丧葬大礼上。
世子爷顶着一张黑云压城、仿佛随时都要准备跟人卷街骂娘的脸,身后跟着一群战战兢兢活像牙疼了八百年的小厮们,气势汹汹地闷声儿往那放眼望去满目哀肃宅子里走。
时候儿赶了巧儿,就这么着跟秦晚之走了个脸儿对脸儿。
就打了这一个照面,却让李世子从此记住了秦风。
俗话说,男要俏,一身皂;女要俏,一身孝。
这听过的人倒是多,但很少有人知道这原本不是句好话,意思也糙,带着市井无赖、无知妇人特有的三八碎嘴和品头论足。
李世子看到秦晚之时,却突然在脑子里冒出了这么一句话,下意识把它套在了秦风身上,这一套可不得了,因为他惊讶地发现,还没有见过哪个男的“一身孝”穿的比秦风好看。
彼时秦风是来吊丧的,一身素白的长衣,非是绸缎,非是绫罗,却依旧贵气。他一头如瀑漆黑的长发规规矩矩挽在一边,端正且不施脂粉的面容间有着合乎场合的肃穆表情,灰纱蒙了面一般,却依然掩不住其人原本的容色倾城。
他身材瘦削,背脊肩膀却是挺直的,一身脊梁骨足够顶住山河日月。这副尊容,乍一看何止不像个伶人,怕是市井小民、小门小户家里养出来的孩子,也修炼不出他这般独行特立的风致无双。
他一身优雅的慵懒,一双桃花眼,一双传情眉,举手投足之间是浑然天成的潇洒,倒更像个钟鸣鼎食之家的富贵公子。
两人对望一眼,李明远一愣,秦风一笑。
就这一愣一笑的功夫儿,秦风与他擦肩而过,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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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风,字晚之,又号碎玉轩主人,都城首府梨园行里的名角儿,戏园子里敬称他一声“秦老板”,京城则都叫他“秦九爷”。
别看旁人称呼的尊敬,秦风的年纪并不大,今年不过二十有一,比肃亲王世子李明远还小了三岁。
坊间相传他三岁学艺十岁登台,十五岁在吴越演出,独挑大梁唱响了一段儿《玉堂春》,就此唱出了满堂彩。
——然而这都是传言,不在京城的事儿,大家伙儿只听过没见过。
只知道,如今这位秦九爷红出了名堂,脾气却大了,想听他一出儿戏,难上加难。
这位声名赫赫的“秦老板”,李明远自然是听说过的,只不过他平日里不大往戏园子钻,倒是他老子肃亲王一向爱热闹。
王府里唱堂会请来的名伶,到他这世子爷眼前,哪怕是红透四九城里出名的角儿,也最多是能听上一两句腔调儿的存在,而至于唱戏的人模样是圆是扁,这从前,可不在李明远的关心范围内。
一团粉墨铅华浓重的脸,连真实模样都看不清,以前李明远一想就觉得没趣儿,只觉得那厚重如墙面腻子的底下颇有可能是张坑坑洼洼的脸,一琢磨都能感觉到丑的辣眼睛。
直到方才,李明远一张□□脸被秦晚之那双桃花眼闪的怔了一怔,百转千回的心眼儿如雨后春笋一样冒得噼里啪啦。
然而世子爷这点儿小心思刚冒了个尖儿,还没来得及动,就被宅院里哭爹喊娘唢呐叽歪的号丧声煞了风景。
李明远晦气地“啧”了一声,不得不在家丁小厮期期艾艾的呼声中回过神儿,嘬着牙花子硬着头皮走过去了。
若不是他今日被逼无奈赶着来了结一段糟心事儿,京城里条条大路,世子爷和秦老板断不会走到同一条上来。
丧仪素哀,满眼惨白,从里到外从声到形地透着一股子死亡的衰败。
李明远木着脸给死者上了一炷香,哼都没哼一声就躲到一边儿去了。
彼年世子爷正因为这丧仪吃了个大鳖,正在气闷,形象气质也不怎么显好儿,以往fēng_liú倜傥潇洒英俊的脸上,接连几个月都是一脸茼蒿色,加上羊肉片儿煮开了清汤麻油就能凑一顿铜炉火锅,乍一看去,那叫一个柳绿灯红。
那实在是个不吉利的场合儿。
后来,李明远自个儿回忆起来,都觉得不是个滋味儿,李明远暗自把自己和秦风那副步若莲花、玉骨冰肌的姿态一比,世子爷只觉得硬生生被这位秦九爷比进了淖泥里,心情顿时更和了这葬礼的景儿。
都说人生若只如初见,可是初遇得如此糟糕,李明远方信那人间总有美中不足。
非是无心,只是空被前缘误。
那也没办法,见天儿闭着眼睛打着瞌睡排命格儿的老天爷偏就给他排了这么一出儿锣鼓喧天的大戏,他千般不愿万般不甘也得照着本子演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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