沫蝉坐在咖啡店里,对着面前空白的word文档已经有一刻钟了。睍莼璩晓直到胡梦蝶抿着嘴走过来,在她面前坐定了,将电脑帮她按下去,沫蝉这才“啊”地一声回神。
“想什么呢,这么入神?”胡梦蝶戴了能遮住半张脸的大大的墨镜,红唇却是挑起来的。
“呃,没想什么啊。就是构思稿子呢。”
沫蝉当然不能告诉胡梦蝶,她是在想这样一个课题:如何将自己不着痕迹地交付给莫邪……
咳,咳,这个课题说起来似乎难度不大,因为只要都交给莫邪,相信他一定能解决得很好。可是问题在于,她并不想让他知道,是她自己主动想要交给他……如果知道了,那多没面子轹!
她该如何才能做得不着痕迹、不露马脚内?须得这般这般水到渠成,再这般这般坐看云起……
胡梦蝶觑着沫蝉就笑,“沫蝉你不是很善于撒谎的人,还是算了吧。别忘了我好歹也是半个专业演员,我可看得出你什么表情是真,什么是假。”
沫蝉造了个大红脸,不知该说什么好箜。
真的,有时候就算她面对的是鬼魂,是狼族,或者是其它神马,她都能沉静以对;反而是面对普通活人,反倒会让她手足无措。嗯,从这个角度来说,也许人类真的是进化程度高于那些存在的,是有理由以看似软弱的身躯统治这个地球的。
因为人心没有底,人心最难测。
胡梦蝶这才将手里的大提袋推到沫蝉面前,“喏,完璧归赵。”
竟然是那套土豪银的狗狗衣服!
沫蝉一看就一声低呼,“怎么在你那儿?”
胡梦蝶便讲起了周末那天晚上,在商业街邂逅莫言的事儿,“他当时身边就放着这个,结果他走得急,东西也都忘了拿。我就带回去。想帮他保管,看这东西都脏了,我就拎出来想给清理清理,结果看见里头有写着你名字的发票。”
沫蝉接过东西,沉默地微笑。
瞧,这就是人类世界的另一条不成文的规矩: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即便她对周五晚上的事情尽数忘了,也会因为胡梦蝶送回的这件东西而隐约想起来。这样昂贵的东西,贵得让她肝儿疼,所以她是绝不可能忘记的;那么只需要再想想,她怎么会将这东西扔在原地——再扑朔迷离的隐秘,也会被掀开一个边角了。
胡梦蝶看不懂沫蝉面上莫测高深的神情,便忍不住问,“沫蝉,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莫言紧张得好像要杀人——还有,我希望是我看错了,那晚上他脸上发生了奇怪的变化,让我想起《哈利波特》里小天狼星变身那瞬间的镜头……”
沫蝉忙说,“你是看错了。小蝴蝶你别胡思乱想,你该知道莫言的脾气,一旦生气,五官会有点乾坤大挪移的了。”
胡梦蝶咬牙,“那晚上肯定有事儿!沫蝉你告诉我吧,不然我就不信你说的话!”
胡梦蝶说着叹了口气,“我总是想起抢走我手链的无脸人……你也告诉我是我看错了,可是我越想越肯定没看错;这回你又说我看错——反正这次我是死活都不肯轻信你的了!沫蝉,告诉我吧好不好?”
胡梦蝶指着纸袋子,“还有这套狗狗的衣服。沫蝉你又不养狗的,你花那么多钱买这东西做什么?我看见这狗狗的衣服,就更想起莫言那一刻的变化——”
“沫蝉我猜:莫言实际是一只大狗,而你这衣服就是给莫言买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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沫蝉好悬没一头撞到桌面上,赶紧四处看看,“小蝴蝶你现在是大明星了,你别这么胡说八道嘿。要是让人听见了,乱传出去,你就完蛋了。”
“我不怕。”胡梦蝶倔强地索性将大眼镜都扯下来,“什么大明星!要看就让人看去;要拍就让人拍吧!”
清丽婉转的眼瞳一转,竟染了水光,“反正我喜欢莫言。不管他是什么,就算真的是狗,我也还是喜欢他的!”
沫蝉愣怔望胡梦蝶。小蝴蝶喜欢莫言,她从一开始就知道的;她只是没想到,小蝴蝶会喜欢莫言到这个地步。
沫蝉由衷地笑了,“莫言的命真好。”
其实莫言一直是她心上一块疼痛。莫言还不同于江远枫,没办法说割舍就动刀;莫言是莫邪的竞争对手,也可能是莫邪唯一有威胁力的敌人,所以她不能因为自己而让莫言对莫邪爆发战斗。
还有,从本心里,她也是心疼莫言的。那样黑衣一身孑然的男子,那样经常用决绝而孤单眼神偷偷凝望她的孩子……她知道自己在他眼里就像小孩子渴望的一根五彩的棒棒糖,代表了那个孩子心中所有的色彩和甜蜜,他倾尽全力地想要得到。
她一直担心,如果将来真的要彻底与莫言切割断一切的时候,那个可怜的孩子该怎么办?
虽然明知道莫言并不喜欢小蝴蝶,但是此时能听见小蝴蝶这样坚定的表白,她还是觉得无比欣慰——至少,也许当那天到来的时候,莫言的身边不会空无一人。
沫蝉手指缓缓在桌面上敲了敲,试探着问,“小蝴蝶,你相信你的祖父祖母一直守护在你身边么?”
胡梦蝶面色变了变,却还是坚毅望着沫蝉点了头,“我相信。尤其是越到近来便越是相信。想我胡梦蝶一没背景,二资质也不算过人,三更是不擅长与人交往,可是这样的我却有机会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位置来……”
“沫蝉你说过,两位老人家一定会守护我的,我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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