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就算是公孙鞅年少地时候,家里不富裕,但也不是吃不起肉。对吃猪肉也不会有什么太深的感触,有就吃,没有就算了,运气好的时候也能吃上羊肉,但唯独猪身上的杂碎是不吃的。
杂碎是统称,表示猪身上一些有别于肉类特征的食材。
比如说尾巴,蹄子之类的,一方面食材处理过程中不得要领,另外就是香料使用少,腥臭味很浓的部位很少会有胃口。比如说猪蹄,这可是好东西,但问题是猪蹄一个需要很长时间的慢炖,细细熬煮的食材,急了可不好吃。另外就是除去猪蹄本来携带的臭味,这很麻烦,也没有人做。味道古怪的肉类,吃的人自然也不会有多少。还有这个时代的人对内脏都这么爱搭理。
但是唯一有一种内脏会很受欢迎,就是——肝。狗虽然上不了席面,但是代表了时代最高美食的‘八珍’里有一道菜就是狗肝做的,这道菜的名字叫——肝膋。在八珍里面地位不高,但是想要制作这道菜,所消耗的食材是惊人的。当然猪肝也有很多人喜欢,地位也很高。主要是猪肝肉质细腻,腥味相对来说也不重。有些宴席上会将肝作为脍来食用,就是生猪肝切好之后,蘸着酱料生吃。
儿科猪尾巴……确实不再例外的范畴之内。
连他这种‘穷人’寒门出身的子弟都不会看一眼的猪尾巴,竟然被边子白领回来了,那一刻,公孙鞅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太子安敢欺人太甚!”
自认为是老实人的公孙鞅也被气得够呛,他固执的认为,边子白一定是被太子训给羞辱了。然后眼巴巴地看着边子白,似乎想要让他出头。
没办法不生气啊!
他眼巴巴等着吃胙肉,吃祭祀等级最高的太牢祭品,分不到牛肉也就罢了,连羊肉也混不上。按照边子白的官职和重要性,内史令是国君近臣,于情于理,给一块牛肉是绝对不过分的。就算是今日夏祭邀请了不少使团和国君,牛肉没有指望了,但羊肉总该给吧?
要是太子按照礼数,至少得给边子白留个羊头,以示尊重。
边子白有点诧异的挑眉道:“我原以为,你是不介意这些的。再说了,太子训倒是没有要可以打压内史府的意思,反倒是他身边的那个宦官有点意思,似乎对我有很深的敌意。估计这家伙原本准备让我连一条猪尾巴都分不到。只不过,出了一点小意外而已。”
“你不生气?”公孙鞅忽然间发现边子白的心有点大,大到他不认识了。这家伙不是一直很小心眼的吗?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
边子白呵呵笑道:“你觉得我如果闹起来,最后吃亏的是谁?”
对于闹事的结果,公孙鞅并没有过多的考虑过。毕竟他是出于气愤才对太子训表示了强烈的不满,等到沉下心来之后。他却发现,边子白的做法似乎很正确:“如此盛况,各国的国君都在,加上使团,邦交使节就不下数百人,几乎诸侯能来的都来了。要是这时候给太子难堪,你只能离开卫国了。毕竟让一个储君记恨你,这是一件如同头上架着一把刀的危险。正所谓:君子不立与危墙之下。不过,你不觉得卫国这堵墙要倒的可能很大吗?”
“不过子白,依你之才,在卫国还是屈了。鞅虽不才,也知道子白有执政只能,却只能屈居于内史之中,才不得舒展,志无法高歌,乃人生一大苦楚,不说了,满饮此杯。”
这家伙,蛊惑人的本事不大。却在宴会上说出如此大逆不道的话出来,着实让边子白很惊讶。
不过,公孙鞅的胆子确实有待提高,就见这家伙如同做贼一般,四处偷窥,发现没有人才低声说了这些。
边子白不解:“看来你的怨念很大,我猜应该不是源于你说的事吧?”
公孙鞅长叹道:“你根本就无法想象,一个幼童,在很小的时候就幻想着国君祭祀的时候分到的那块胙肉,可是临了你看……”说话间,他拎起那条在簋里面躺着的,孤零零的猪尾巴,不屑道:“某只能在卫国享用猪后的命,你觉得我会没有怨言?”
猪后,也就是猪尾巴。
就在那一瞬间,边子白很想告诉公孙鞅,猪尾巴是很不错的食材。在猪身上,属于价值最高部分。不比猪耳朵,猪鼻子之类的差。而且做法多样,都是难得一见美食,比如说:红烧,卤味,香辣……不管何种做法,都是一道佐酒佳肴。
可是边子白也知道,他就算是这样说出来,估计公孙鞅也不信,反而是固执的认为边子白在骗他,欺负他的智商。
“不喜欢就扔掉,不吃了!”
边子白对于外头的食物,基本上抱着敬而远之的态度。烤肉还好一些,要是煮和蒸,都非常抗拒。
尤其是放了一晚上的白煮肉,味道且不说,根本就没有味。但是有点变质的情况下,还是小命要紧。这个时代,咳嗽一声,地动山摇,要命起来,甚至可能演变长一场席卷南北的瘟疫。别说现在了,就算是两千年后的一战之后,一场西班牙流感夺走了几千万人的生命,杀人无数。更何况作死吃下无数不知名的微生物入嘴。这和自杀没有什么两样。
要是之前,公孙眼还在抱怨的话,听到边子白要将猪尾巴扔掉,顿时不乐意了,盖上盖子沉声道:“虽然尾巴上没有肉,但也是我长这么大享用的第一块胙肉。”
“我也是!”
“我不信。”
“骗你是小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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