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母与凤姐的一场双簧
(一)
第五十三回元宵宴上,女先儿讲了个《凤求鸾》的故事,而贾母则唱了一出“掰谎记”,高谈阔论,纵横捭阖;众人皆应答不及,唯有凤姐配合默契,妙语如珠,两人可谓是合作了一出完美的双簧,戏外的故事比戏里还好看。
且说女先儿刚提了个头,说金陵王忠有位公子名唤王熙凤,贾母便笑道:“这重了我们凤丫头了。”媳妇忙推先儿说:“这是二奶奶的名字,少混说。”贾母却道:“你说,你说。”
作为贾母,自是平和宽柔,只觉得好玩,所以毫无顾忌地说“你说”;但是作为下人,却不得不守礼提醒女先儿,维护二奶奶的威严;作为凤姐,自然只得迎合贾母:“怕什么,你们只管说罢,重名重姓的多着呢。”然而作为上门讨吃的艺人,却并不敢真的“只管说”,一边欠身赔礼说“我们该死了,不知是奶奶的讳。”一边再说下去时,就只敢提“王公子”三字而避提大名了——真是聪明人。
于是女先儿接着讲故事,讲到一半再次被贾母打断,且发表了一大通掰谎高论,读者素来有很多疑问和看法。
第一个问题就是:贾母讽刺的究竟是谁?
最常见的说法是贾母在敲打黛玉。因为黛玉刚刚把酒杯放在宝玉唇上让他代饮,凤姐特特地提醒说:“宝玉别喝冷酒。”显然在暗示二人要行为谨慎。贾母将这一幕看在眼中,对黛玉十分不满,故而借评戏掰谎之际严加斥责:“这小姐必是通文知礼,无所不晓,竟是个绝代佳人,只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不管是亲是友,便想起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礼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那一点儿是佳人?便是满腹文章,做出这些事来,也算不得是佳人了。”
但是黛玉自小住在贾府,和宝玉两个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可算不得是“一见了一个清俊的男人”;倒是宝钗,宝琴,邢岫烟,乃至李绮、李纹等人,都是外来的亲戚,和宝玉是后相识的,而且住进贾府来,未必没有攀附之意。
所以贾母这番话,即便是想要敲打某人,也绝不是黛玉。因为紧接着这番话后放爆竹,贾母便怜惜黛玉“禀气柔弱,不禁毕驳之声”,疼爱地将其搂在怀里。
黛玉住进来时才六岁,是贾母看着长大的,而且又无亲无靠,所以贾母完全不需要对小女孩玩什么两面三刀的把戏,疼爱就是疼爱,绝不会打个巴掌再给颗甜枣吃,所有的行为都是祖母疼外孙女儿的一片真心,对黛玉没有半分不满。
而且黛玉这样一个多心的人,如果贾母有半点针对她的意思,难道她会听不出来吗?怎么会若无其事继续坐着听笑话,倚在贾母怀里看放爆竹,那还是敏感聪慧的林黛玉吗?
所以,无论从贾母还是黛玉的两方面推断,这番话都与黛玉无关。
况且,贾母明明白白地说了:“别说他那书上那些世宦书礼大家,如今眼下真的,拿我们这中等人家说起,也没有这样的事,别说是那些大家子。可知是诌掉了下巴的话。所以我们从不许说这些书,丫头们也不懂这些话。”
这番话已经明确撇清了自家所有女孩儿,所以薛姨妈李婶娘也不得不附和说:“这正是大家的规矩,连我们家也没这些杂话给孩子们听见。”忙不迭地表白。
那么,作者究竟为什么要借贾母之口发这一大篇议论呢?
蒙府本总评说:“单着眼史太君一席话,将普天下不近理之奇文、不近情之妙作一起抹倒。是作者借他人酒杯,消自己傀儡。”
可见这是作者对时下小说的一番评论。
书中所引戏曲多半是前明所作,少有近作,独在五十三回末却写到了《西楼会》。
《西楼会》是曹雪芹同时代剧作家袁于令所作,相传是作者自况身世,主人公“于鹃”(字叔夜)反切就是“袁”。说的是御史公子、解元于叔夜与西楼名妓穆素微曲折离奇的爱情故事:因为于叔夜写的一首《楚江情》深得穆素微之心,两人遂于西楼相会,私定终身。于父得知后,怒逐素微,相国公子趁机买其为妾,穆不从,备受虐待。后来于鹃得中状元,与素微终成眷属,非常套路的一个故事。
不知这袁于令与曹雪芹是否故交旧知,但是书中特地提及此剧,肯定是有深意的。相传袁于令曾经为争妓而被其父送官下狱,《西楼记》即在狱中写成。
贾母看《西楼》时未多言语,却在紧接着听书《凤求鸾》时挥洒出来,大发掰谎之论,说:“比如男人满腹文章去作贼,难道那王法就说他是才子,就不入贼情一案不成?可知那编书的是自己塞了自己的嘴。”“这有个原故:编这样书的,有一等妒人家富贵,或有求不遂心,所以编出来污秽人家;再一等,他自己看这些书看魔了,他也想一个佳人,所以编了出来取乐。何尝他知道那世宦读书大家的道理?”
——句句针贬,焉知不是冲着袁于令而发呢?
自然,也可能这就是曹雪芹平日同人论及戏曲时的个人见解,借贾母之口以抒胸臆。
这和全书第一回中石头讽世之语异曲同工:“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涂毒笔墨,坏人子弟,又不可胜数。至若才子佳人等书,则又千部共出一套,且其中终不能不涉于淫滥,以致满纸潘安子建,西子文君,不过作者要写出自己的那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拟出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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