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很快,她就发现自己错了。
边册放下脚,站直身体后,牵着金坷垃走到她的身边,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说道:“你今天看起来没什么精神,要是金坷垃没跑尽兴,我会扣钱。”
柯怡皱起了眉毛,看向他。他哪里是那个自己遇到过两次的天使?根本就是恶魔。
金坷垃跑起来依旧像是脱缰的马,到最后,柯怡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坚持下来的。当她气喘吁吁、满脸都是汗地把狗绳交还到边册手中时,边册的目光在她小巧的下巴上那滴要掉不掉的汗上停留了一下,说:“作为女人你应该注意休息,不然老得很快。”
柯怡的脸色立即变了变。熬夜很伤身,但是作为一个设计师,熬夜是经常的事,她一直很注意保养。
一瞬间的愤怒之后,她笑了笑,不是怒极而笑,不是为了缓解尴尬而笑,而是一种甘之如饴。她也想休息,只是时间不允许。
即使表现得不在意,回去洗了个澡去上班的时候,她还是在脸上涂了很多粉,化了个精致的妆容提升气色。
连续加班使得整个设计组精神不振,别说是男人了,就连女人也都是蓬头垢面,办公室里弥漫着浓郁的咖啡味。
柯怡每天踏入设计组办公室的时候,其他人即使再困,也会抬起头来看她一眼。她加班的时间不比设计组任何人少,可是每天来的时候都是气色红润、精神十足的样子。
不仅是她的下属,就连一直跟着她的助理小孙也十分佩服她。
但是实际上,柯怡完全是强撑着的。没人知道她每天加班到两三点,五点半还要起来去陪跑,几乎一坐下来,闭上眼睛就能睡着。
s市设计圈一直有一句话:女人如果要做设计师,一定要像柯怡一样精致。
就在柯怡一个人坐在办公室,对着电脑上的图纸睡着的时候,忽然被东西放在桌子上发出的声音惊醒。她猛然睁开眼,发现办公桌前多了个人。
整个公司敢在未经她允许的情况下走进她办公室的只有一个人。
有些意外,柯怡站了起来,脸上露出了笑容,说:“南总,你回来了。”
南封是这家公司的老板,比柯怡大一些,今年三十岁。他是个很斯文严谨的男人,严谨到不管多热,衬衫袖口上的纽扣都是扣着的,袖子从来不会卷起。
“晚上做贼去了?”他的声音很平和,语气里的随意就像是在跟老朋友说话一样。
打瞌睡居然被发现了,柯怡尴尬地笑了笑,说:“没有,就是有些困。”
南封把放在桌子上的咖啡朝她推了推。
“还当你真的跟公司里传得那样,不需要休息?”他笑了笑,使得平和的语气里多了一点宠溺的意味,“辛苦了,这个案子拿下来以后,我请你好好吃一顿。这是从苏黎世给你带回来的礼物。”说着,他把手里的纸袋放了下来。
“谢谢。”柯怡笑着收下。她跟南封是认识许多年的朋友,每次他出差回来都会给她带礼物,不是衣服就是鞋子,有些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大牌,有些则会是国外刚刚兴起的小众设计师品牌的东西。南封的眼光很好,每次买回来的东西柯怡穿着都很合适,没有一次出错。
离投标的时间越来越近,周五下午的时候,柯怡宣布了周末两天加班。不仅整个设计组听到这个消息怨声载道,就连她自己心中也是崩溃的。周末她不仅要加班,还要陪跑。
经过了上周连续一周的加班,周一一大早,柯怡几乎是凭借着强大的意志力起床的。然而不管她早到一分钟还是五分钟,到隔壁小区门口的时候都能看到边册站在那里。
从不让女人等待的男人很容易让人产生好感。
柯怡已经见识过边册是多么没有人性了,为了不被扣钱,她只能调动身上疲惫的每一处,做出一副精神十足的样子。
带着金坷垃跑了一圈回来,柯怡最先看到的是边册交叠在一起伸在外面的长腿。他似乎总是这个坐姿,存在感极强,仿佛一只随时会朝猎物进攻的猎豹,漂亮得让人心惊动魄。
一身休闲装都能被他穿出荷尔蒙爆棚的感觉,可想而知,衣服下那一身肌肉会有多么紧致。柯怡不由得好奇,连狗都要别人遛的人真的会运动吗?
“你似乎对我的身体很感兴趣。”边册站了起来,舒展开的身体显得他更加高大。
窥视被人发现了,柯怡收回了目光,心中狂跳,脸也跟着红了起来。她是每天陪跑回去,洗完澡才开始化妆的。此刻,她的脸上显示着连续熬夜后的苍白,慢慢浮现出的红晕如同是在上了釉的白瓷上点了一点稀释后的朱砂色正在晕开,使得她的气色看起来好了许多。
边册正准备移开的目光正好捕捉到这一瞬,然后停留了下来。
他的目光如同他本人一样存在感极强,察觉到他一直盯着自己的脸,柯怡更加窘迫,觉得脸上的温度越来越高了。
“我先回去了。”她说道。
“我们也回去。”边册的这个“我们”指的是他跟金坷垃。
蹲在他脚边的金坷垃像是听得懂他的话一样,站了起来。
柯怡当然不会跟他一起走。她走在前面,明明知道与后面一人一狗隔了一段距离,却能清楚地听到他们走路的声音,尤其是男人的脚步声,每一步都很清晰。她能想象到他是怎样迈开腿的。
大约是因为之前被他的目光注视了太久,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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