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剑在空气中发出尖锐的鸣叫声,那是刺剑速度过快,不规则的剑身在空气中突进,撕裂空气发出的鸣叫声,这也是巴兰立闯下疯狮这个名头的成名绝技——狮牙噬!
在十年前,巴兰立尚且还是一个佣兵队长的时候,他凭借着这手剑技纵横北地,能在他这一招活下来的不足五指之数,就连曾经的日瓦车则领主的侍卫队队长,也在这极度凶狠的一剑下饮恨当场,而当时的日瓦车则领主感叹于他剑技的高超,当众宣布了他无罪,还解下腰间的钱袋,在数百人面前赏给他。
此剑别无长处,唯一的特点就是快!
无数优秀的战士都曾经嘲笑过巴兰立,他们或死于这把大剑疯狂的斩劈之下,或死于这突如其来的突刺之下——谁也没料到,使这么一把、至少五公斤重大剑的男人,战斗时一刀又一刀状若疯狮的男人,会刺得这么这么快,这么凶狠,这么毒辣。
所以他们都死了,而巴兰立,却在这北地渐渐打响了他的名号——疯狮!
这是一个敢单人仗剑向数十匪寇冲锋猛夫,也是一个刺剑出手,无人能躲的豪侠剑客。
因为死在他这招刺剑手下的人太多,而且大多是成名已久的强大战士,佣兵们就敬仰的给这一招凶残至极的剑技起了一个名字——狮牙噬,每当巴兰立此剑一出,只能说明他遇到了极为强大的大战士,强大到他不得不逼出所有潜力区迎战的战士。
狮牙噬出,生死明!
这个名不经传的,地狱恶鬼般的杀人狂魔,难道值得疯狮一上来就动用这么可怕的招数么!?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想要看清场内的战况。
张凡生瞪大了眼睛,看着眼前满脸戾气的胖男子,举着一把近两米长的大剑,手肘和剑锋打得笔直,整个人合身向自己撞来,那坑坑洼洼的剑刃化作一道青影,划过空气,发出死神狞笑般的奸笑声,向着自己的胸口狠狠的扎来。
这是一招没有变数、没有退路的剑技。
因为没有退路,所以快。
巴兰立必须要快,要更快。
只有足够快,他才能在张凡生大意松懈之时,将这个恶魔斩于剑下,因为他没有把握在和这个浑身鲜血的狂徒正面交锋中取胜。
疯狮,老了。
他已经三十五岁了,每天早晨起床时,他都能感觉到自己力气的消退,脂肪悄然无声的取代了原本健硕、足以让女人们尖叫和疯狂的八块腹肌,衰老的银色也渐渐爬上了他的额头。
他怕了。
十年的平淡生活,早已生疏的剑技,体内空荡荡的无力感,头一次的,这个时隔十年再次拿起剑的男人,这辈子第一次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恐惧。
原来,当初那个举着大剑孤身冲锋的匹夫,那个血勇无双,豪情盖世的大英雄,也会有一天害怕死亡。
何况,这个叫做詹森的男人......太强了。
那把目测至少三十斤以上的大斧头在他手里抡起来只留下一道道残影和让人胆寒的呼啸声,意味着这个男人的力气至少是他的一倍,这意味着如果他敢拼力气的话,死的人一定会是他,没有任何意外。
所以他必须要用绝招,用可以保证他赢的绝招。
“必须,必须乘他大意分神的时候突袭他,不然......我一定会死的......”
巴兰立这么告诫着自己,至于谋杀贵族的罪,他已经不再去考虑,这几年的积蓄和手里的船队足够他逃到大陆彼端,埋名隐姓的过完下半辈子。
“无论如何,我也要活下去!”
张凡生震惊的看着这个男人,大脑一片空白。
这时间过得太快,根本容不得他思考,好在经历无数战斗和战争的他,即使大脑来不及反应,身体也会下意识的做出反应。
——哪怕那反应不怎么正确。
他下意识的缩起了身子,几乎以一个古怪的姿势整个身子向右边躲去,左手像一只被激怒的蛇一般弹起来,从侧面猛然的撞向深青的剑锋。
一切只在电光火石间的那一瞬。
锯齿般的剑锋从手背冲过,鲜血和肉末、白色的骨渣在锯木头一般的声音中飞溅而出,大剑被张凡生的左手猛的撞歪,略有些钝的剑尖从张凡生厚实的肩胛骨上的斜方肌贯穿而过,伴随着滚烫的鲜血和剧烈的疼痛,张凡生几乎在那一秒钟内就失去了对左臂的操控权,强烈的痛感化作电流打过他的脊髓,饶是这封魔般的汉子也忍不住痛呼出声。
可这夺命的一剑,终究是落空了!
张凡生瞪大了双眼,半张着嘴,白森森的牙齿溅满了他自己的鲜血。
“我要杀了你!”
巴兰立大惊:“糟了!”
大剑微微一抬,他就试图用剑锋横向切开张凡生的脖颈,可反应速度比他快得多的张凡生怎么会给他这个机会?
右手一松,仍由战斧落地,张凡生以比巴兰立快两倍的速度,将右手按在大剑的剑锋之上。
巴兰立瞳孔猛地一缩:“机会!”
只要猛地抽剑,就可以废了这个疯魔的右手,双手具残的他和一个废人有什么差别?
巴兰立恶狠狠的想到,可还不等他有所行动,张凡生却比他先动了。
略微朝前的左脚在地上一踩一踏,像个上了弹簧的撞锤,狠狠的向着巴兰立的右脚撞去,巨大的力道,出奇的攻击方式,极快的速度,都让巴兰立毫无反应,张凡生的脚前掌就猛地踹在了他的右脚膝盖上。
剧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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