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亨利·达什伍德又是哪里冒出来的,他要见我干什么?”
“唉,老朋友,你待在乡下都在忙些什么啊?亨利是眼下最出色的评论人了。他写了篇妙不可言的文章赞赏艾维的书。难道艾维没有拿给你看吗?”
乔治还没来得及回应,另一位男子已经被他的朋友喊到了跟前。这个人又高又瘦,脑门很高,鼻子很长,留着胡须,佝偻着身子,这样的人乔治第一眼见到肯定先是厌恶。引见了之后,亨利·达什伍德坐了下来。
“佩莱格林夫人是否也正好在伦敦呢?我非常想见见她。”他说。
“不在。我妻子不喜欢伦敦。她更喜欢乡下。”乔治的语气颇为僵硬。
“因为我那篇书评,她给我写了一封很客气的信。我高兴极了。你知道我们这些评论人经常是挨的骂比挣的钱多。这本诗集我一读便为之倾倒。太新鲜了,太独到了,很现代,但又不晦涩。她运用自由诗和古典格律都一样驾轻就熟。”因为想到自己是个批评家,所以应该不全说好话。“有时候,音韵上可能微微有些误差,但要这样说的话,艾米莉·迪金森这方面也不是完美的。有几首短的抒情诗简直像是兰多[4]写的。”
所有这些话在乔治·佩莱格林的耳朵里都是胡言乱语。这家伙就是那种喜欢卖弄学问的人,恶心得很。但上校是个讲礼之人,应答得十分得体。而亨利·达什伍德就好像没有听见乔治的话一样继续道:
“但让这本书如此与众不同的是每行诗句里喷涌而出的激情。现在那么多年轻的诗人都很萎靡,冰凉得毫无血性,说理说得特别笨拙,但这本书里你读到的是赤裸的、率直的激情。当然了,情绪一旦如此深刻和真诚,往往是悲剧性的——啊,我亲爱的上校啊,海涅那句话真是太对了:诗人将宏大的悲怆化成精巧的小诗。你知道吗,我把这本诗集一读再读的时候,时不时我就觉得自己读到了萨福。”
乔治·佩莱格林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站起身来。
“行,我妻子的那本小书能得到你这么些好话,真是太感谢了。我确定她也会高兴的。但我必须走了,之后要去赶火车,我得先吃口午饭。”
他上楼去餐厅的时候,烦躁地对自己说:“那个傻瓜。”
回到家正好是晚餐时间,等艾维找出来。心想着再扫两眼,看看他们都在激动些什么,但那本书找不到了。肯定是艾维把书拿走了。
“笨蛋。”他嘟囔了一句。
他都已经说了觉得这书“挺好的”。还要他说什么呢?算了,这都无关紧要。他点着了烟斗,打开《田野》[5]一直看到睡意起来。大概一周之后,上校碰巧要去谢菲尔德,到晚上才能回来。他在自己的俱乐部用午餐,快吃完的时候,哈弗雷尔公爵进来了。这是在当地受到追捧的大人物,上校自然是认识他的,但以前也只是问过好而已;所以公爵在他桌边停下来时,乔治也很意外。
“你妻子周末不能来做客真是太让我们遗憾了。”他说,既热情,又含蓄。“我们请了不少贵客呢。”
乔治大吃一惊。他猜是哈弗雷尔家请他和艾维周末去做客,而艾维之前未跟他提起,直接就回绝了。还好他没有太过慌张,说他也感到很遗憾。
“只能下回再碰碰运气了。”公爵亲切地补了一句就走开了。
佩莱格林上校非常生气,回到家就问妻子:
“说说吧,哈弗雷尔家的邀请是怎么回事?你凭什么说我们去不了?他们之前从来没有请过我们,你要知道那儿的射击场是全郡最好的。”
“这我没想到。我还以为你会觉得很无聊。”
“见鬼了,至少也得问问我要不要去吧。”
“抱歉。”
他仔细地观察着妻子,她的神色之中有些让他捉摸不透的东西。乔治皱了皱眉头。
“他们总不会没请我吧?”他吼了起来。
艾维脸微微一红。
“呃,其实他们没有。”
“他们请了你,却不请我,要我说这真是太无礼了。”
“我是觉得他们认为这次派对你不会感兴趣。公爵夫人喜欢作家……你知道,就是那一类的人。她邀请了亨利·达什伍德,那个批评家,而这个人也不知怎的就想见见我。”
“艾维,你能拒绝还真是叫人欣慰。”
“这是最起码的。”她微笑道。犹豫了一下,她又说:“乔治,我的出版社希望这个月底能给我办一场餐会,当然他们也请了你。”
“哦,这种场合大概不适合我。要是你愿意的话,我可以陪你一起去伦敦。到时我再另外找个人吃饭好了。”
达芙妮。
“我想到时候的确会很无聊,但他们很坚持。第二天,买了我的书的美国出版方要在凯莱奇酒店[6]办一个鸡尾酒会。如果你不介意的话我希望你也能到场。”
“听上去烦人至极,但如果你真要我去,我就去吧。”
“你真是太体贴了。”
那个鸡尾酒会让乔治·佩莱格林有些恍惚。首先是人来了不少;其中一些也还算体面,尤其是几位女士,看上去颇为端庄,但那些男人就很糟糕了。每个人介绍他都会说:这是佩莱格林上校,你知道吗,他就是e.k.汉密尔顿的丈夫。那些男士似乎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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