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佩莱格林读完了《泰晤士报》,因为是个周到的人,就摇了铃让男管家把报纸拿给艾维。他看了眼手表。现在是十点半,他和一个佃户约在十一点见面,还有半个小时的空闲。
“那不如就看看艾维的书吧。”他自言自语道。
他把书拿起时脸上带着微笑。艾维在客厅里放了不少高深的书,虽然书本身他不感兴趣,但既然妻子读着觉得有趣,那他也没什么好反对的。他注意到手上拿着的这本书还不足九十页,这当然是优点。他认同爱伦·坡的看法,就是诗歌宜短不宜长。不过他随手翻阅时,看到有些诗都是字数不一的长句子,而且还不押韵,这他就喜欢不上来了。刚上学的时候,他还很小,记得背过一首诗,开头是“小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后来在伊顿,他还记得一首,第一句是:“无情的国王,你将灭亡”,此外当然还有《亨利五世》,一年半的必修课。他惊诧地瞪着艾维的书。
“这算什么诗。”他说。
有些诗看上去实在怪异,三四个词一行的诗句,突然又会出现十个、十五个词一行的,不过还好,书里也不都是那样,有的诗不长,而且押韵——谢天谢地,而且诗句也都一般长短。其中好几页标题都只有一个词:商籁,出于好奇他点了点行数——都是十四行。这些诗他读了读。似乎还行,只不过它们想表达什么他不太确定。他对自己重复道:“无情的国王,你将灭亡。”
“可怜的艾维。”他叹了口气道。
这时候之前约好的农夫被带了进来,他把书放下,亲切地接待起客人来了,双方马上就谈起了正事。
“你的书我看了,艾维,”两人坐下用午餐的时候他说道,“挺好的。印这么一本书不便宜吧?”
“我运气好,没有花钱。我把书稿寄给了一个出版商,他就接受了。”
“诗歌出版界可没什么钱,亲爱的。”他的语气还是一贯的善意、诚恳。
“是,的确没什么钱。早上班诺克来找你什么事?”
班诺克就是那个诗读到一半进来的佃户。
“他看中了一头血统很好的公牛,想预支一笔钱。他这人一向不错的,我有点想答应他的请求。”
乔治·佩莱格林看出来艾维不想讨论她的诗作,这也正合他意。另外他感到高兴的是封面上用了她娘家的姓;虽然这本书可能大家都不会听说,但真要有个“一行一便士”的穷酸文人在报纸上取笑艾维,那也挺让人不快的。
接下来几个礼拜,他都没有问艾维任何关于她在诗歌界试水的问题,总觉得有些唐突,艾维自己也没有提起。看两人的样子简直就像写诗成了件不太光彩的小事,双方都默认了今后不再谈论它。但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因为生意必须要去伦敦一趟,就又带达芙妮出去吃饭。就是那位他每次进城总愿意与之共度几个愉快时辰的姑娘。
“哦,乔治,”她说,“最近他们都在聊的那本书是不是你妻子写的?”
“你在瞎说些什么?”
“是这样,我认识一个男的,是个书评人。那天他带我去吃饭,带着一本书。‘有什么适合我看的书吗?’我问。‘那本是什么?’‘哦,应该不合你胃口,’他说,‘都是些诗歌。我最近在给它写篇书评。’‘诗歌我就不看了。’我说。‘可能是我读过的最撩人的东西了,’他说,‘炙手可热。而且诗本身也好极了。’”
“这本书谁写的?”乔治问。
“一个叫汉密尔顿的女人。我那个朋友说,这不是她的真名;他说她其实叫佩莱格林。‘有意思,’我说,‘我也认识一个男的叫佩莱格林。’‘在军队里当过上校,’他说,‘住在谢菲尔德附近。’”
“最好跟你的朋友聊天时不要提起我。”乔治皱着眉头说道。
“别着急啊,亲爱的。你还不了解我吗?我跟他说了:‘那就不是同一个人了。’”达芙妮笑起来。“我那个朋友说,‘听说那个人就是布林普上校[3]那个样子的。’”
乔治是个很有幽默感的人。
“你可以澄清的嘛,”他笑着说,“要是我妻子写了一本书,我不该是第一个会知道的人吗?”
“我想也是。”
不管怎样,她对这件事并没有什么兴趣,上校扯开去之后她也就忘记了;上校本人也没有多想。他确定此事本就没有什么可费心的,一定就是那个蠢蛋书评人在捉弄达芙妮。想到达芙妮因为信了这书撩人,读了发现是一堆连长短都凑不齐整的胡话,他就觉得好笑。
他是好几个俱乐部的会员,第二天下午他回谢菲尔德的火车很早,打算在圣詹姆斯街上的那一家用午餐。去餐厅之前他正坐在一张舒服的扶手椅里面喝着雪利酒,一个老朋友走了过来。
“怎么样啊,老朋友,最近觉得如何?”他问。“成为一个名人的丈夫是什么感觉?”
乔治·佩莱格林看着他的朋友,似乎看到对方眼中还有一丝忍不住的笑意。
“我听不懂你的话。”他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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