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荒原,顺着沙漠的边缘,正如李青莲猜测的那样,这是一条夹在两块沙漠之间的一片小山丘和戈壁滩组成的通道,大约五里地宽,山丘有一些土壤,满眼的灌木丛,一人高的蒿草,在这沙漠中倒是难得的绿色风情,这斑驳的绿色似一条腰带就这么系在两块沙漠的腰间。
不远处的沙漠,无边的黄沙蔓延在这片无边的土地上,眼前的沙漠呈现一派金色,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一直延伸到远方金色的地平线。天是蓝的,地是黄的,这里除了蓝黄两色,再也看不到其他的色彩。大自然给这里铺上了一张黄色的地毯,风一吹,好像有人提起地毯在抖动,满天扬起尘烟。沙漠上有的是旋风,一股一股的,把黄沙卷起好高,像平地冒起的大烟,打着转在沙漠上飞跑。
这就是沙漠,象征死亡是沙漠,吞噬一切的沙漠。气候无常,时而烈日高照,云雾蒸腾;时而狂风大起,卷起漫天沙尘成了一个个漩涡。
比起沙漠,眼前的这条通道可爱了几分,偶尔见到一只兔子一边吃草,一边竖起耳朵提防着危险。蒿草丛里,时不时地惊起一只野鸡,扑棱着退化的翅膀,擦着蒿草的头顶飞向安全的地方。
有蒿草有兔子野鸡的地方,就会有水源。一路上的水源点都牢牢记在阿布力的脑袋里,在这里没有什么比水源更加珍贵。水源虽然不多,但足够支持他们的补给,没到一个水源点,都会把水装满水袋,李青莲没有水袋,也不需要水袋,葫芦就是装水的最好器皿,加上一点点盐,在这样的环境里补充盐分和补充水一样的重要。
戈壁里的夜晚荒凉死寂,为了这次远行阿布力做好了准备,足够的干粮,简易的帐篷,在水源点附近安营。捡点柴火,把在路上打的那几只倒霉的兔子浑然野鸡开膛破肚,架在火上烤。相比起干粮,这算是美味的牙祭了。
就这么走了十多天,根据阿布力的推算离蒲昌海不远了,不出意外的话,明天就可以看到蒲昌海。目的地快到了,大家变得轻松起来,比起荒凉的荒原,蒲昌海的交易地在荒原人眼里已经是繁华之地了。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见识?尤其是第一次走出荒原的阿嘎,一直兴奋地咧着嘴傻笑。朱古丽不是偷看着李青莲,心中满是对长安的向往,蒲昌海到了,长安还会远吗?
“主人快看,前面有人。”阿嘎兴奋地手指着前方。
前面是一片石林,一块块巨石矗立在荒漠中,巨石错落有致,千姿百态,棱角分明,这是大自然的鬼斧神工,千万年的风吹日晒,侵袭的千疮百孔。
一群黑衣人,黑色的长袍把人裹得只剩下两只眼睛,手上拿着一种细剑,长而窄的剑身变化灵活,速度极快,李青莲不由得皱起眉头,黑衣蒙面,拿着刺客的剑,这些人的身份显然是那种见不得光的黑暗幽灵,只有杀手,因为他们只有代号不需要身份。拿着这种剑的人剑法诡异,如同毒蛇防不胜防。
黑衣人正在围攻一个女子,离得远了看不清楚面容,身穿白衣,用的也是一柄剑,身法飘逸,剑法轻灵,在黑衣人的围攻中闪转腾挪,如飞天之舞。
阿布力自言自语:“看样子好像是魔鬼城石林,传说里面住着恶魔,靠近石林都能听到一阵阵恶魔的嚎叫,没人敢走近魔鬼城。不对呀,我们离魔鬼城还早呢,怎么会看到?沙漠蜃景。”
沙漠蜃景?和海市蜃楼一个意思,阳光照射下沙漠里水汽蒸腾,产生分离层,将远处的景色反射到眼前,实际上很远。李青莲对那些杀手没什么好感,这些人就像躲在阴沟里的老鼠,草丛里的毒蛇,时刻准备着偷袭猎物。这些人是没有理智的,对任何的怀疑都懒得去调查,直接抹杀。
既然已不远,既然在我们的必经之路上,谁知道等我们到了石林外,不会遭到他们的袭击?既然有危险,就把危险抹杀,这是李青莲的法则。
“阿布力首领,我们全速奔跑,大概多长时间能赶到石林?”李青莲问道。
阿布力抬头看看太阳:“大概要两个人和一顿酒的功夫。”
荒原人的时间单位不同,荒原人两个人在一起和一顿酒估摸着一个时辰吧:“阿布力首领,我们躲不开石林,我想既然躲不开不如就杀光他们。你们断后,我先去一步。”
“不,”阿布力挺直了腰:“荒原人没有怕死的胆小鬼,我们愿和您同在。”
李青莲没有坚持,无法拒绝一个勇士的决心,那就一起战斗吧,我的兄弟。李青莲带头打马狂奔,阿布力他们紧跟后面,冲石林而去。
光阴如箭马如龙,李青莲的目力能看见石林了,那白衣女子已经险象环生,右肩被鲜血染红,手中的剑有些无力。黑衣人有八个,相互配合默契,白衣女子的武艺虽然高一些,架不住对方人多,有些乱了阵脚。
李青莲停了下来,对阿布力说;“首领,我相信你们都是勇敢的人,可是对手都是凶悍的恶魔,每一个都比狼王凶悍,你们还有家人在等待你们回家,我不能让你们白白送死,带着他们找个安全的地方隐蔽起来。”
阿布力虽然不甘心,可是听说每一个都是堪比狼王的恶魔,为了族人的性命只能点头答应,拽起不甘心的阿嘎和族人们在山坡后躲好。李青莲下了马,短距离的冲刺以他的功夫比马儿还要快,青衫在风中飘舞,身后是一串串残影。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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