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嗯了一会,说,了了,那你想骂谁呢?
他说,骂有钱人!操!有钱人太不是玩意儿了!浪费金钱!该杀!
我想了想,说,这世间粗分人种,有富人和穷人,粗分生活,有富活和穷活。对待富人富活和穷人穷活是一样,前者无需唾骂,后者最多同情。富人穷活穷人富活那就不一样了,前者值得标榜,后者反面典型。用的都是自己的钱,应该不需要骂吧,你说呢?
他说,你说得有道理,那我就骂《非诚勿扰》,太低俗了!该杀!
我想了想,说,我觉得《非诚勿扰》无论如何只是娱乐节目,一对二十四的比率就很儿戏了,用娱乐的眼光看娱乐的节目才是最基本的娱乐精神嘛,你说呢?
他说,你说的有道理,那我就骂爱情,哈哈,骂爱情最好,把我自己塑造成一幅放荡不羁的样子,迷煞万千少女,羡煞千万处男,哈哈哈!
他挥着手,状似指点江山。我说,你女朋友会不会介意?
他摸着下巴上的胡子,想了想,说,你说的有道理,那我还是暂时不当作家了,我觉得你倒是挺流逼,你似乎比我还适合当作家,但是你不许当,你当了我就没饭吃了,哈哈。
我说,哈!
那天晚上我们聊得很开心,天很冷,我们两个人都尿意阵阵,这是一种默契,我们都这样认为——连排水都选在同一个时段。所以我们偷偷走到楼梯口尿了一地,我想我很久很久没有尿得这么开心了。
直到现在我还认为,真正的朋友,需要一夜的长谈和两泡尿。
我关掉了电脑,闭上眼睛想休息一下,感觉肚子有点饿了,决定出去吃碗水饺,这时电话响了,我接了,说,二爷。
二爷说,出来吃饭啊!今天哥几个都在,你不来就太遗憾了。
我说,不了,那是你的哥几个。跟我没关系。
二爷说,摆谱啊你!别废话,出来出来,快点。
我听到电话那头还有咧咧的风声,我说,骑车的时候,就别打电话了,不安全。
二爷说,你他妈了巴子,就叽歪,没事,不出来就算了,改天你请我喝酒。
我说,一定的。
我出到楼下,这里是我生活的小区,不高档也不低档。当初把房子买在这类原因之一是我刚好可以一次付清,我很讨厌负债度日,总觉得这是日后被人胁迫的最好理由。
这里是两行林荫道,还算茂密,其实每当我走林荫道我总觉得我走的是yīn_dào,当我跨出的时候,就有一种新生的感觉。我身侧的是一栋与整座小区格格不入的小瓦房,这是一个饺子店,我从小就吃这家店的饺子,当初选择住在这里,这也是一个原因。
我想这是我对这座小县城唯一感到暖心的地方,因为我小学几乎所有的早餐都是在这里解决的,包括我第一次因为吃水饺噎着进医院,这段经历其实无比痛苦,但是我已经无从回忆。
在我的记忆里,最无从找寻的,是痛感。
当我开始存储记忆的时候,我的周遭就没有发生过几件幸事,以致于当别人说起童年的种种时,我很难插上话,那种失落感,好像比别人少活了十年。现在的我能清晰记得的,也只剩下这个水饺店。我是一个比较健忘的人,在许多醒来的早晨我不知道自己在哪,甚至不记得我自己是谁,幸运的是拍拍脑门,我就能想起。我害怕哪天早上起来,我成为了不幸,那我如何知道我存在过,这让我很没有安全感。所以我把我存在过的证据交给了世界。我懂,这种傻呵呵的心理情结叫“恋物癖”。
这里的蔬菜水饺才两块五一碗,和我上小学时的价格一样,一直没有变过,即便外面的世界已经变了太多。
小店唯一变掉的地方就是那只小黄狗,其实是一条很老的狗了,因为我上小学的时候它就有了。听说好几年前被城管给就地正法,打得眼珠子都掉了一只,那时候我正在外上大学,和了了躲在一间无人的教室里抽好烟。大妈为此伤心不已,因为那只狗罕见的聪明,他虽然不会做加法,也不会表演中枪倒地,但是他会依靠,每当大妈伤心的时候那只狗就靠着她的腿,然后看着她。我多么钦佩这只狗,他都知道人在难受的时候最需要的是什么。
我也特别喜欢狗,可我从来不会把狗当自己的伴侣,仆人,兄弟,更别说儿子,这是我不能接受的,我是一个人,我的儿子如果是狗,那岂不说明他是狗杂种?但我可以理解他们。我想狗就是狗,他什么都不是,也正因为他什么都不是,那他什么都可以是。
后来大妈又养了一只,一直关在后院,我去看过那只狗,说真的,那是一条大狗,很难想象一个素馅饺子的小店可以养出这么健壮的大狗。那只狗只是对我微微一瞪,我就对一首歌有了更深刻的领悟,歌名一眼万年。
平常更多的时间,我和大妈说的还是饺子。
我过去问过大妈,现在物价都这样了,您还两块五一碗地卖,成本估计都回不来吧。
她说,不会的,把所有的开销都打进去,每碗两三毛还是有得赚的,你一天当然最多也就吃三碗,
我说,四碗。我一天最多吃过四碗。
她把笑铺满了红通通的脸,说,行行,四碗。但是,我每天一百碗左右还是卖得掉的。现在人总说赚不到钱赚不到钱,只不过赚的不足以让们满足而已。其实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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