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枫确实有点生气。
别的他不敢确认,但是有一点他敢确认,那就是那个朝鲜人不敢对他下死手,也不因为别的,就简简单单因为他跟的是孔仲。
所以,他不会死,也不会残。
说白了,叶枫的生气是因为后怕,后怕冯征因为他的一时意气而出事情,那样的话,他不仅没有办法过得去自己心里的坎,也没有办法向冯三德交代。
冯三德虽然总是打骂冯征,但是叶枫却是知道,如果让冯三德用自己的命去换冯征的命,这个看起来软弱,浑身缺点的人可能真会愿意。
要不然当年他也不会为了把冯征从广东丐帮手里捞出来,然后被人打的留下残疾,至今走路还有点坡脚。
见到冯征说记住了,叶枫的心也放下去了一点,然后叹了口气对冯征说道:“有时候你也不用太理会我的,说白了,我跟普通人一样,有时候我也会为了心里的那一点点虚荣心,一点点面子,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人嘛,总有得意忘形的时候,我也不例外,下次再有类似的事情,你可以不听的,那个朝鲜人,我借他几个胆子,他最多打我一顿,他还能干嘛?能打死我?我是不信的,他也没那个胆子。”
“好像说的有点乱了。”
叶枫自嘲的笑了笑:“但我的意思也简单,就是觉得为了我的一时面子,让你拿命出去拼,我觉得不值得,也替你觉得不值得。”
冯征不置可否的听着,但是他的眼神却微微有一点聚焦起来。
“其实下次我可以不给他拿出刀的机会。”冯征突然对叶枫说道。
叶枫狐疑的看了旁边之前大展神威的冯征:“真的?”
冯征微笑:“真的。”
“那好,下次再有机会,给我打死他!”
叶枫突然面露狠色的说了一句,像极了一个一时得志的小人。
“好。”
冯征闻言,嘴角的笑意的弧度变的更大了,吐出了一个仿佛约定般的字眼,他这一生的意义是什么?冯征一个人的时候,经常会想这样的问题,从老家,到丐帮的老巢。
从新奇到害怕。
从害怕再到深入骨髓的恨意,恨那个男人将自己亲手推入魔窟。
接着再到看见那个男人为了救自己出来,不仅把拐卖人口赚的钱搭进去,还断了一条腿,已经沾手一条人命。
这些冯征很少对人叙说,曾几何时,冯征以为自己这辈子就是跟着这个瘸腿的男人走南闯北的坑蒙拐骗了,也没有想法。
大脑好像空白了一样。
就只剩下,他去哪,自己跟着好了。
直到三年前投奔叶枫,再慢慢的,人生好像有了那么一点意义,那么一点色彩,跟冯征以前见过的人相比,叶枫除了赚钱这一点,但是论人性,论手段,他都差了别人很多。
但是他有一点是别人比不上的。
那就是叶枫不管在赚了多少钱,爬到多么高的位置,他心性,手段没怎么涨的同时,他待人的区别也没怎么涨,或许用这句话描述还不怎么准确,应该说他对自己人就没怎么变过,不会说因为自己有钱,或者自己是老板,就变的势力,变的高不可攀。
更不会觉得自己的命比别人金贵很多。
对于冯征来说,这一点够了,真的足够了,最起码不用担心他转头把自己卖了不是?人以国士待我,自己是不是也得以国士报之?
当然了,这些想法,冯征都是放在自己心里想想,不会说出去,说出去有些矫情,而且事情是做出来的,也不是说出来的,近二十多年的走江湖,漂亮话,冯征已经听过太多太多了,他更相信的是亲眼看到的,做出来的,而不是说出来的。
说到底,人得讲良心啊。
漂亮话,冯征不愿意听,也不愿意说,对他来说,都是糊弄鬼的。
想了想,冯征对叶枫说道:“其实孔小姐人挺好的,跟她在一起,对你事业上的帮助很大,我看得出来,她也挺在意你的。”
叶枫现在没心情说这个,嗯了一声。
“孔仲就她一个女儿。”冯征又说了一句。
叶枫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冯征:“你这话谁教你的?冯三德?”
“没人教。”
冯征嘴角微微翘了起来,露出一抹笑意,又道:“我又不傻。”
“就你最聪明行了吧,难得糊涂,糊涂难得。”
叶枫没好气的白了一眼冯征,这些事情他又不是不懂,凤凰男,谁不懂?不就是王浩和李兵现在在做的事情吗?夫凭妻贵,平步青云。
关键他实在做不出来鸟尽弓藏的那一套,李佳那边,已经算是叶枫比较心狠的了,到了张澜这里,叶枫是真狠不下心了。
而且也舍不得。
人生难得遇见一个自己喜欢的人,真的喜欢,哪怕不说那些肉麻的话,叶枫都能感受得到自己对张澜的喜欢,就是那种淡淡的,很美好的感觉。
如同初恋一样。
叶枫就是因为这样,才没有跟张澜过多的亲近,因为怕破坏这一份美好的感觉,而且叶枫也会想,自己两世为人的意义是什么?
是遇到一点难处,就低头,做一个凤凰男,借助孔荆轲家里的关系扶摇直上吗?
不是这样的。
倒也不是叶枫不愿意跟孔荆轲在一起,而是他想用另外一种身份,一种对等的身份去跟孔仲相谈,如果说自己没有重生,没有机会也就算了,认命了,但是自己有机会啊,自己脑子里有着很多别人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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