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前卫我不时髦,可我今天专程买了银灰色套装投其所好。我趴在桌上,把小娴的训导反复揣摩。我从annie她们的饭后八卦中知道辛枫喜欢足球,喜欢唐朝乐队,喜欢保龄球,于是我抱着中央5套一看一夜,到音像店买唐朝的所有专辑,一下班就去保龄球馆挥霍。结果,我看球看得想吐,被唐朝震出了中耳炎,那沉重的大圆球一离开我手就往沟里翻。听说辛枫喜欢女孩穿银灰色套装,我拿出这个月所有积蓄到阳光百货买了一套。
其实辛枫有女朋友,那女人是21世纪的白领王熙凤,精明过人,美若天仙,无论喜怒总会有微笑在嘴边,她周旋在男人和女人堆里,散发着光彩和芬芳。只要她来,编辑部的丫头们别想发嗲或气扬趾高,不是不敢,而是自卑。每个女人在这样的女人面前都会气短,连善于指摘的annie也不例外,当然我更是不例外。
可是我不畏惧。我是射手座。射手座的女孩敢做敢言,像雷霆出击,更何况我还有小娴这个英明的导师。小娴热衷于一切竞争的事物,尤其是竞争一个男人,只不过,她享受的只是竞争的快乐,对猎物本事并没有兴趣。她说你赢得了他,你就是他的女王,说风就是风,你退让于另一个女人,你就是他的奴隶,没地位没尊严,只能被人用脚踹。小娴显然对那一脚耿耿于怀。
我穿上银灰色套装,收腹挺胸抬头,站在镜子前模仿他女友的微笑。我把嘴唇向耳朵方向扯,当然,要放松,不能抿紧,那样会显得腼腆和没气质,记住,眼里的目光要空灵和高贵。我想像着明天早上见到辛枫的时情景,稀里糊涂的去洗漱睡觉,我把洗面奶当做牙膏挤在牙刷上,同屋的女孩惊叫道,我老天,你不会个性到这种境界了吧。
我往脸上施了脂粉,穿上熨好的套装,小娴说,一定要擦美宝莲的21号口红,这个颜色会让你的唇性感燎人。我踩着细细的高跟鞋来到辛枫的公寓下,躲在大树后面等他出来。辛枫终于出现了,和女友手挽着手,欢声笑语。我迈出一步去,想装作不经意间相遇,给他一个幽雅的微笑,然后若无其事的走开。可是,我的脚却没有勇气再往前走。我眼睁睁的看着他们从我面前经过,谁也没有看见我,他的女友也穿银灰色套装,只是档次比我高许多。我转过身去蒙住脸,呜呜的哭起来,哭的满脸开花。有些人注定是有缘无份,有缘相见,却无缘相恋,甚至,连擦肩而过的机遇都没有丝毫。我的缘分只能让我看见他,而他却看不见我。
你是我最苦涩的等待,让我欢喜又害怕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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