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桐回到自己的出租屋,看了一眼除了一张单人床和一张写字桌的简易房,叹了口气。
自从十八岁离开家,现在一经整整二十年了。
这二十年里,吴桐从一个纨绔的富家子弟,完全的蜕变成了一个颓废的渣男。
一没钱,二没背景,三没有家室,能在这个活色生香的都市浑成什么样?论家室背景,吴桐原本是最强悍的,但是奈何被父亲逐出家门,与无与伦比的家室从此分道扬镳。现在的吴桐,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
更何况,现在吴桐一个人都够呛能吃饱。
三十八岁,虽然在家里的时候就已经破了处子之身,但是这么多年以来吴桐仍旧是孤单一人,别说结婚,就连一个女朋友都没有。
原因很简单,哪个女孩愿意嫁给一个不求上进,没钱没势的穷小子呢?
现在的吴桐靠着在一家工厂里打工赚钱,薪水日结,所以每天都是固定的几十块钱。吴桐也没有什么爱好,唯一的爱好就是喝酒泡妹子。
只不过喝酒很容易,泡妹子也很容易,毕竟说谎对于吴桐来说是从小就养成的良好习惯,花言巧语对吴桐来说更是家常便饭。只是妹子一和吴桐回家就会立马转身走人,这廉价的出租屋鬼才愿意住。
所以吴桐得到了一个启发,自己必须攒够一些钱,在周末的时候泡个妹子,带妹子去宾馆玩,才会成功。
转眼周末,又到了吴桐狩猎的时候了。
来到了家附近的一个酒吧,虽然吴桐穿得是比较廉价的短袖和牛仔裤,但是毕竟曾经出身富家子弟,吴桐的相貌和气质是无论如何也遮盖不住的。在这个市井之中,吴桐就像是落在鸟窝里的凤凰一样,很扎人眼球。
甚至在工作的工厂里,都有很多同龄甚至比他小的女工主动追求他,但是他明白,根据自己现在的条件,给不了任何一个女孩未来,为了不毁坏别人的前程,吴桐选择了这样醉生梦死的生活。
因为这样出众的长相和气质,吴桐也能在酒吧里屡屡得逞,每个周末都能与上等的妹子在宾馆里共赴云雨之欢。
走进酒吧,疯狂的音乐和急躁的旋律,带动着人的yù_wàng和激动的心情。吴桐在酒吧的吧台前坐下,要了一杯啤酒,扫视着酒吧里的各色人物,希望在这些人当中选择一个今晚玩乐的对象。
吴桐不会主动出击,因为在这种场合之中,无论是男是女,百分之九十的人都希望从这里找到乐趣所在。所以男人女人都有被追求的权利,只不过女人被追求的几率大一些而已,毕竟这个世界上美女很多,俊男太少。
对于吴桐这样的极品美男来说,是不着急狩猎的,因为十有八九会有猎物自动送上门来。
所以吴桐现在是在等待,他相信不出半个小时,便会有极品美女来主动和自己搭讪。
这也算是吴桐仅剩的一些自信。
可是今天却是个例外,等了四十分钟,仍旧不见猎物自己送上门,吴桐有些灰心,准备自己寻找猎物。
在酒吧里又巡视了一圈,终于在一个角落里,吴桐发现了一个不错的美女。
这个美女身着一身深紫色吊带深v装,短裙之下是洁白无瑕的大美腿,深v装下面撑起了浑圆饱满的双峰,直觉和经验告诉吴桐和这个女人玩乐绝对是极品享受。
于是,吴桐开始出击。
女人正喝着一杯粉红佳人,吴桐端着自己的啤酒杯来到女人身旁,淡淡的道:“都说喜欢粉色的女人内心深处怀着清纯的少女之心,但是看你的神色却透漏着一种成shú_nǚ人的风韵。”
女人听到身旁有人说话,回头看去,看到自己身旁的吴桐,只是微微笑了一下,道:“哦?这么说,你很懂女人了?”
“不敢说懂,只是在这种场合,都是各取所需而已,不知美女有人陪否?”吴桐道。
“不好意思,我男朋友来了,看来你今天的行动失败咯。”女人喝了一口面前的饮料,微笑着和吴桐说道。
女人眼神所瞄之处,走过来一位身材极其魁梧的壮年男子,壮年男子似乎看到了吴桐的动作,于是过来之后一把搂住女人平滑的肩膀,女人在男子粗壮的胳膊里宛如一只在襁褓中的小鸟。男子怒气冲冲的看着吴桐说道:“宝贝,这人是谁啊?”
“哦,刚认识的朋友,想和我喝一杯酒而已。栓子,算了吧,都是出来玩的,只是个误会。”
“误会?我赵栓子还没见过敢跟老子女人喝酒的人,你跟我说这是误会?这小兔崽子分明是想泡你!臭小子,也不打听打听,这三味街的酒吧谁不认识我栓子哥?敢泡老子的女人,你是活腻了!”
说着,男子便抄起身旁的一个啤酒瓶子,往桌子上啪的一拍,啤酒瓶子直接被摔得粉碎,剩下手中的瓶子嘴和一个大玻璃碴,玻璃碴的形状很尖,就像一个随手的匕首一般锋利,划到身上就是一个大口子。
“栓子,这就是个误会,你别冲动。”女人在一旁极力劝阻。
男人大手一甩,把女人直接摔了出去,女子摔在了地上,男人朝吴桐的方向走了过来。
“你快走啊,还愣着干什么?”女人见到阻止不住自己的男人发飙,便朝吴桐吼道。
吴桐早就反应过来了,原来这女人名花有主了,但是还没见到这么容易冲动的男人。相同的处境吴桐之前也遇见过,正所谓常在河边站哪有不湿鞋,不过之前吴桐道个歉或者请对方喝一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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