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一个人的命运啊,当然要靠自我奋斗,但是也要考虑到历……哦,家世的影响。
这点正是艾丽西亚·康斯伯格最熟悉和擅长的领域,毕竟作为新英格兰传统蓝血家族,五月花号的直系后裔,他们彼此之间一直保持联络。
艾丽西亚不说,爱德华还不知道,他原本以为所罗门的家世就够可以了,但论辉煌和名声还是没法和丹尼尔·布鲁斯特老爷比。
丹尼尔老爷那才叫真正的蓝血。
他老人家的爷爷叫本杰明·布鲁斯特是新泽西州着名政客,曾经担任新泽西检查长,后来在1881年至1885年担任美国总检察长,而他们的直系祖宗叫做威廉·布鲁斯特-之一。
祖上还出过莎拉·富兰克林·巴奇和理查德·巴奇的这样的名人。
但名气最大的还是本杰明·富兰克林,算起来是他的曾曾曾祖父。
布鲁斯特老爷的母亲是混血儿,身兼苏格兰,德国和英国血统,并且是约翰·哈特的直系后裔。
约翰·哈特这个名字在今天已经不怎么为人所知。
但作为第一届大陆会议的代表,并且是56名《独立宣言》的签署人之一。
从某个角度说,算是合众国的早期缔造者。
之后他担任新泽西议会主席,算得上是当地着名土豪了。
作为穿越者,爱德华对这种家世其实很看不上眼,受过义务教育的国人都把“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是为天经地义的事情。
祖宗牛逼是祖宗的事情,自己要牛逼还得靠自我奋斗和历史行程两开花,和祖宗没啥关系。
但到了合众国,那就是“王后将相,宁有种乎!”
这实在是让人摇头,明明自诩先进文明的国度却还把这套东西当作国内政治传承的必要条件。
说实话这和莫斯科的世袭官僚比也没啥太大区别。
但既然本国人民都没说什么,自己一个外来户何必愤愤不平?
应该说这样的显赫的家世足以为布鲁斯特老爷的政治生涯保驾护航。
在1964年大选迎来了他政治生涯中最高光的时刻,成为了林登·约翰逊总统“最爱的儿子”或者翻译为“宠儿”
这是一个古老的政治术语。在19世纪和20世纪初期的竞选中用的比较多。
在四年一度的美国全国性政党大会上,一个州代表团有时会提名一个本州的候选人,或者较少地提名本州地区的候选人-这个候选人在其他代表团看来并不是一个可行的候选人-但本州人民在最初的投票中投票支持这个候选人。
然后州的党领导人以此为筹码和主力候选人进行谈判。
这样说起来很抽象,还是看具体例子吧。
1964年,林登·贝恩斯·约翰逊总统(常被人缩写为lbj,这让爱德华感到异常亲切)对戈特华德。
由于约翰逊没有时间进行全国性的党内初选,也就是一个州一个州的去和当地党内其它候选人进行pk。
于是就采用了“宠儿”策略。
以马里兰州为例,丹尼尔·布鲁斯特老爷出面赢得了党内初选,然后在全国性选角的时候,丹尼尔老爷直接宣布支持约翰逊,于是他的票就全部到约翰逊名下去了。
实际上这也是“宠儿”策略的最后一次应用,也是和最初应用相背离的。
假设在1900年进行总统选举,爱德华是党内给予厚望的候选人,但是纽约州对此爱德华并不满意,但他们也没有足够的力量去否决掉爱德华。
于是,纽约州的民主党党魁可以推选南希为本州的总统候选人,而南希除了在本州有优势外,在其他49个州都没人认识,更遑论号召力了。
但她作为纽约州民主党的筹码,可以和爱德华进行谈判,索要更多好处,如果爱德华同意支付对价,那么南希就会号召选民投票给爱德华。
反之,成事不足,但败事有余,这也足以让爱德华深深忌惮。
这种策略随着强人罗斯福上台后而日渐退出政治舞台,并终结于1970年。
因为1970年国会通过法案,要求总统候选人必须获得一个以上州的提名。
当然,1964年这次的“宠儿”策略,是林登·约翰逊总统亲自布置的,丹尼尔布鲁斯特是他钦定的人员。
可见这位老爷是被简在帝心了。
但遗憾的是,大概是前半生太过顺利,以至于他收钱收的肆无忌惮。
大钱小钱都不放过,而且饥不择食,只要别人敢送他就敢收。
这事情马上被报纸捅出来,零零总算给他归纳了十项罪名。
而且条条都有根有据。
这种事,一旦被对手抓到把柄,那么民主党也只能挥泪斩马谡。
哪怕你祖宗是华盛顿或者林肯,那也得请你滚蛋,至少是滚出华盛顿特区。
当然,滚出去之后,大家也就不在深究,反而可以继续坐下来谈生意。
但做买卖终究不能和当政客比。
身边的助理也被遣散。
对于这些被遣散的助理而言,这才是天大的不幸。
参议员老爷是稀缺物种,每个州才两个。
大家又都知道,如果要成为参议员那么必须要做过参议员助理这个规矩。
这就导致参议员老爷身边助理爆棚。
现在丹尼尔·布鲁斯特滚蛋,马里兰州会选出新的参议员来。
但新人身边肯定也挤满了自己的部下,纵然南希小姐家世不错,可若是再去当助手也比较困难。
更何况这里还有个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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