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逍长身而起,神情坚定而从容,拂了拂衣袖,沿着街道,大步朝东面大宅而行。
老伯从小泥屋中冲出来,焦急地喊道:“小兄弟,千万不可莽撞啊!”
林逍脚步不停,回头一笑,道:“该来的总会来,磨难临头,自当迎上,我心中无惧!”
“既然如此,老头子豁出这条性命,与你一道去,怎能让你独自犯险!”老伯边追边道。
宝儿跳着叫嚷:“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此去,非是踏青猎奇、游山玩水,而是上刀山、下火海、度生死!
林逍心中温暖,却是没有阻止,而是爽朗笑道:“好,就让我们一起去,管他什么龙潭虎穴,踏平就好!管他什么山贼强人,杀了便是!”
此言一出,林逍顿觉心中升起万千豪情,太上逍遥录以一种前所未有的迅猛速度运行起来,体内灵力,如脱缰的马群、似奔腾的江水,沿着经脉脏腑,不断流转,直将他的修为,推到命源一重的巅峰。
“哈哈哈,此行已有万全把握!”
林逍左手扶着老伯,右手牵着宝儿,听得他三声长笑,一老一小的面庞上亦是全无惧意,反倒多了几分慷慨激昂之色。
直到此时,镇上百姓方知严老大话中之人,原来是林逍,不少人还围观过他惩治刘浑儿等地痞无赖,此刻众人见林逍真当要去与山贼们分出一个生死来,不禁心生敬佩。
人群之中,有一胖汉,生得膘肥体壮,穿着打扮却是极为邋遢,望着不远处意气风发、大步而行的少年人,邋遢胖汉目中精光四闪,他急匆匆地挤开人群,跑回家中。
未几多时,邋遢胖汉就又跑回来,手持一柄精钢长剑,单膝跪倒在林逍身前,将长剑高举过头顶,说道:“那山贼辱我妻女,夺我家财,十恶不赦!愿相赠此剑,以助一臂之力!”
林逍识得身前的人,他初入小隐镇时,两人就相遇过,他接剑,屈指在剑身上轻轻一弹,“叮”,清脆的剑鸣声回荡开来,他随意舞动,道道剑影如盛开的鲜花,络绎不绝。
“好剑!”林逍赞叹道,却复又将长剑还给邋遢胖汉。
胖汉面色一变。
林逍问道:“你想亲手报仇吗?”
“想!”邋遢胖汉的面孔都扭曲起来,大叫道:“恨不得生食其肉,痛饮其血!”
“既然如此,就跟在后面吧。”
邋遢胖汉先是一愣,他望着林逍渐行渐远的背影,猛地站起身,追了上去。
小泥屋与东面大宅分处两方,相距却并不是太遥远,林逍不紧不慢地走着,不一会儿便已走过大半的路,老伯与宝儿分立左右,身后则是邋遢胖汉以及一些胆大的百姓。
晚风吹拂,林逍耸动鼻子,嗅到一股浓郁的酒香,只见前边一家酒摊前,一名白发老者正端着瓷碗,笑吟吟地看着自己,高声道:“愿以绵薄酒水相赠,预祝此行顺畅无阻!”
小隐镇自被山贼侵占以来,受尽剥削压迫,百姓生活苦不堪言,只得逆来顺受,但其中并不缺乏心存反抗之人,如宝儿一家、如现在的邋遢胖汉、酒铺老人,只要有一个带头者,这些人就会像雨后的新笋般,争相涌现。
“爹爹生前可爱喝这里的酒了。”宝儿忽然小声嘀咕道。
林逍摸了摸她的脑袋,接过瓷碗,道了声谢,将其中酒水,一饮而尽!
这是林逍第二次喝酒。
与第一次的感受截然不同,浑厚中带着诱人香气的酒水由腔入腹,紧接着便感到阵阵热意升腾起来,仿佛全身的气力凭空涨了三分。
“如此美酒,当再饮三大白!”
白发老者依言给他三大碗,林逍“咕噜咕噜”,一口气喝完,喝得满脸通红,喝得斗志高昂,喝得淋漓畅快!
日落西山,晚霞散尽,灰色的天幕笼罩而来。
夜色中,东面大宅不复笙歌,连灯都未点,显得幽寂而深沉,空气中飘飘荡荡着的血腥气味,更是增添不少阴冷与压抑。
整座大宅,如同盘踞在地面上的洪荒猛兽,正张开血盆大口,直待猎物自投罗网。
林逍可不是猎物,他无畏无惧,像是燃烧起来了,刚刚修炼有成的金刚霸体自主运转,他全身泛起金红色的光彩,在四周灰暗之间,显得格外璀璨。
风雨骤成,光华破晓!
林逍当先来到大宅前。
只见宅门之外,一名青年正恶狠狠地盯着自己,青年模样极为丑陋,浑身裹满了绷带,脸肿的像猪头,双唇外翻,满嘴的牙,一颗不剩。
此人,不就是被林逍严惩过的刘浑儿吗?
且说刘浑儿,在禀明林逍的踪迹后,并未离开,而是留了下来,只为一睹林逍被千刀万剐时的惨状,以泄心头之恨。
他早早地等在门外,见到林逍到来,顿时眼前一亮,双唇艰难蠕动,正欲说几句嘲讽的话语。
忽然眼前一黑,林逍化出道道残影,瞬间来到他的身前,一掌将他拍翻在地。
刘浑儿“哇”地吐出一口血来,却仿佛感受不到痛楚,面容上满是病态的快意,他直勾勾地瞪着林逍,嘶哑地笑起来,道:“嘿嘿嘿,你死定了,死定了!”
林逍冷哼一声,道:“你真当以为我不会杀你?先前已饶过你性命,此次绝不会再饶!”
话音未落,林逍右脚一勾,将刘浑儿的身体挑起半米高,随后猛地踢出。林逍已经将天地灵力附着到脚上,这一脚他未留余力,称得上势大力沉、重逾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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