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大的第二天,我被闹钟吵醒。其实这一夜我都没有睡好,中间晕醒了两次。真的,原来头晕是可以让人从梦中醒来的。当世界旋转得你感到飘忽的时候,人往往无法继续睡眠。我从床上无奈地爬起来,然后摇摇晃晃去厕所呕吐。吐不出来就扣,搞得马桶和手指都肮脏不堪。
一度,我非常感谢酒精。因为喝醉以后可以忘记很多的东西,又可以让我想起很多的事情。忘记的多半是不想提及的,想起的却多半是美好的回忆。后来,在我发现,酒精一样可以把人从美梦中摇醒时,就不像以前一样喜欢它了。
通过对酒精的态度,很多人认为我一定是个很不忠一的人。以前我自己也是这么觉得,长久和一个人呆一生却不厌烦,想想也会觉得不够现实。这种观点,直到我认识了骆骆,才彻底改变。
骆骆比我小一级,却不在同一个系。当时我学法律,骆骆学习治安。认识骆骆时,我读大。我的爱情故事不像许多小说里写的,发生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记得那是期末考试后的一个下午,当时大雨滂沱,雷声轰鸣。
我刚刚踢了球,从操场往宿舍跑。路过教学楼的时候,看到门口站着个人在对我招手。我愣了一下,放慢了脚步。仔细看时,不觉自嘲地笑了。那是一个女孩,她并没有向我招手,是她肉色的纱巾随着风在飘动。
看到我望着她笑,她竟然红了脸。我必须承认,我喜欢骆骆的脸红,那一刻,我怦然心动。
“你,你笑什么?”这是骆骆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阿,那个,都考完试了,你怎么还不回家?”我愣了一下,话随口而出,然后就开始后悔。谁都知道,公安大的女生一贯的骄傲和不屑一顾。如果她这时候回答我“你管得着吗!”,我想我一定很郁闷。
“是的,有本书没有看完,宿舍太闹,我就来教室看了。啊,是小说……”看到我诧异的眼神,女孩又补充了一句,声音很小,听上去却很甜。
“回不去了吧,你等着!”我甩下一句话,往宿舍区跑去。
取了伞往回跑的时候,我的心里七上八下的。因为激动——一会儿就能和那个女孩步行几百米?值得吗!因为害怕——怕我回去时女孩已经被人接走?至于吗!因为开心——无论是助人为乐,还是报答她没有对我傻傻提问的不屑一顾,这理由说出来我自己也不信。
不过一切都还顺利,我到教学楼时,她还在;送她回宿舍时也很自然。收了伞,对她笑笑,我故作潇洒地跑进雨中。我一直以为,一个在雨中奔跑的男人是最阳刚、最潇洒的,何况,送伞之前,我已经浑身湿透。
然后,透过密密的雨声,我听到一个声音:“我叫骆骆,今天谢谢你……”
我没有回头,却记住了这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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