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莺顿时一怔:“安瓦西?安瓦西是谁?这个名字好熟悉......”
安瓦西。
安瓦西。
突然,他脑海中浮现了一幅幅画面,陌生而又熟悉。
画面中,是一座小镇,城门上写着几个字母:福林德姆。城门下,一个和自己很像的男孩抱着一个女人的腰,然后女人便笑着掏出了半块烤面包。之后,是刚才的女人倒在地上,鲜血从嘴里流出。旁边还躺有一个男人,穿着厚厚的铠甲,一支草原箭射穿了他的头颅。男孩跪在地上,不住的号哭。之后,刺穆克带走了头颅,并带走了那个女人的尸体,说要把他们给埋起来。再之后,刺穆克带走了男孩。男孩很抵抗,说是刺穆克毁了自己的家园。但刺穆克如同慈父一般照料着他,他渐渐地,便将那些痛彻心扉的往事给忘却了。男孩就跟随着刺穆克,踏上了人生的征途......
一幕幕的画面浮现在夜莺的脑海里,扰乱了他的心绪,再一次拨动起了那根已经柔弱不堪的神经。
夜莺抬起头,看着天空,一滴眼泪流了下来。
在接受高强度的打击训练时,他没有哭过;在得知自己将要忘掉之前的一切时,他没有哭过;在接受痛苦的洗脑时,他也没有哭过。但这次,在记忆重新被唤醒时,他却哭了。一滴眼泪顺着他的脸庞,滴落在地面上。
夜莺恍惚地说:“原来,我是叫安瓦西啊......”
突然,他又依稀记起一个人:那是福林德姆少爷的儿子,在城破前的三个月出生。全镇的人都参加了他的出生仪式,那时,八岁的他,也跟着父母参加了。在仪式上,他看了那个孩子,当时是吓了一跳,问他的母亲说:“妈妈,戴尔哥特少爷的孩子头上是怎么回事啊?他流血了吗?”母亲笑着摸了摸他的头,回答道:“孩子,那是胎记,是很正常的,他一出生就有。”之后,母亲的目光转向了黛拉夫人怀中的小查尔斯,喃喃自语道:“竟然能长在那种地方,还是太阳形状,小少爷的前途,不可限量啊......”
夜莺浑身颤抖着:“原来,我一直在追踪着当时的小少爷啊!我记得,戴尔哥特叔叔还对我们很好......我怎么能......刺穆克才是我真正的仇人!毁我家园,杀我父母,还装出一副假惺惺的样子来博取我的好感!不行,我不能告诉刺穆克,我得赶紧走......”
夜莺猛然转身,又往酒馆跑去。但他没跑几步,一支箭便射穿了他的头颅。
脑浆与鲜血混在一起,从头颅中迸射出来。
夜莺无力地哀叫了一声,光鲜的眸子顿时顿时黯淡了下去。
夜莺带着不甘,倒了下去。
刺穆克站在他的身后,手中握着一把硬弓。
......
酒馆二楼。
查尔斯从一个房间内走出来,正准备回到自己的房间,卡尔顿却突然叫住了他。
“什么事?”查尔斯问。
卡尔顿一边在身上摸索,一边说:“你要知道,查尔斯,我们现在的力量很薄弱,刺穆克送来的五名近卫现在是不能用了,要想办法把他们支到一边。这样一来,我们就只剩你,德里克,班达克,还有那两个年轻人——哦,该死,他们叫什么来着?我昨天刚问过的。”
“敌人有多少人?”查尔斯问。
“据统计,大约有十五人,是一个守卫队的编制,而我们加起来就只有七个人。”
“何况你和你弟弟还不能打。”查尔斯淡淡地说。
“呃......这个......”卡尔顿有一些尴尬。
就在这时,德里克的声音响起了:“他们有十五人又怎样?我们不是刚刚打败二十多人吗?”
“这十五人是真正的士兵,有着很好的装备,很好的武器,而且应该也都经历过战阵,他们的战斗力可不是那些只会欺负欺负商队和农民的劫匪能比的。”查尔斯低下了头,沉思着。
“切......”德里克不屑的转过了头。
“咳咳。”卡尔顿咳嗽了两声,掏出了一个袋子,继续说道:“这里共有六百五十第纳尔,查尔斯,拿着。”
查尔斯眉头一皱:“我好像记得你说过,就出你弟弟后是一百五十第纳尔的报酬。”
卡尔顿微笑着说:“没错,其中有一百五十第纳尔是你的。”
“剩下的五百第纳尔呢?”
“我们需要一支合格的队伍,查尔斯,用这五百第纳尔去招募一只雇佣兵团吧。如果仅是打一仗的话,这五百第纳尔肯定是够用的——但我不清楚他们会不会同意只打一仗便被解雇。”
“好的,我可以试试。”查尔斯点了点头。
卡尔顿说:“恩,在三楼,有许多雇佣兵,你去那里吧。记住,人数和战斗力一定要够!”
“好的,我明白的,卡尔顿,这些很简单。”查尔斯微微一笑。
酒馆三楼。
三楼不同于二楼。在二楼,是许许多多的小房间,过路的旅人、前来办事的商人、拜访亲友的客人都会住在二楼。但三楼,没有房间,从楼梯上去,就能看见一个敞开的木门,听到里面传来的声音。进去后,你就会发现,整个三楼只有这一个房间。数不清的床整整齐齐的摆放在地板上,但床上却堆满了被汗水浸湿的衣物、破旧不堪的铠甲,甚至还有好多许久未洗的袜子。总之,这里充满了异味。不过也没什么好奇怪的,因为这是雇佣兵住的楼层。
查尔斯刚刚走到楼梯拐角,便闻到了一股异味,不由得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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