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叔,这几天怎么不见鸢妹妹来镇上了?是不是有什么事儿啊?”
自从那天分别之后,凌霄煜就再也没有见过梦鸢出现在岳福楼了。
今天他一大早的就来到了酒楼,为的就是想亲自问问看梦雄,这几天梦鸢的行踪。
“二公子,我家闺女这几天伤了脚,行动多有不便,这才没有到镇上来。再有就是,这是我闺女托我带来给贵楼的主厨,老李的。我刚没见到人,家里又有急事儿需要赶回去,不知公子能否代我转交?”
梦雄自认自己的智商不高,不过认人的印象还是有的。
当初他第一次来岳福楼送卤肉的时候就碰上了在岳福楼里坐镇的大东家--凌霄煜。
因为这,他还好几天都在担心这小白脸会不会记仇,这样的话自家的东西是不是就没去处了。
过了几天之后,见这人没什么动静,他这才慢慢的把心给放肚里了。谁曾想,自己刚放松下来,又遇见了这瘟神。
他当时要是知道这小白脸是镇上岳福楼的大东家,就是借他是个胆儿,他也不敢在人家面前造次呀!
“伤到脚?什么意思啊?”
凌霄煜的印象中,乡下的姑娘不都是打不死的小强一样的强悍吗?为什么还会把自己给弄伤了?
“天黑路坑,这走着走着一不小心就给扭到了,不过现在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多些二公子费心了!”
人家是高高在上的少年富商,他们家现在也就是比一般的农户家庭好一点而已,他可不敢让这小白脸接触自己的闺女太多,要是闺女看上他了,以后有的是苦头吃的!
他是庄稼汉不错,可城里镇上的一下大户人家的公子少爷啥的,那个不是三妻四妾的,通房丫头一大堆的?
他们就梦鸢一个闺女,家里就算过得再穷也不会把闺女送去这样的人家受罪。何况,他们家现在过得也并不穷,就是房子差了些!
“梦叔你跟我现在可是合作关系,何来什么费心不费心的。这样吧,左右我今天也没事儿,你先等会儿,稍后我跟你走一趟。我的合伙人都伤到脚了,我这个作为大股东的人总不能连慰问都不表示下吧?”
“老李,待会儿你给我准备些比较好消化的点心,另外再从仓库里拿株人参包好,我等会儿随梦叔走一趟秋水村。”
凌霄煜不给梦雄反驳自己的机会,径直吩咐了老李帮自己准备礼物。
梦雄就站在凌霄煜的身旁,自然也是听到了凌霄煜的那句“人参”年份不知道,可这人参可是个精贵的东西,他们就是个农户家庭,这礼····。
“二公子,您别破费了,梦丫他就是扭伤脚了而已,不用什么人参的,这可是救命的东西,可不敢轻易拿出来呐!”
“呵呵···梦叔你放心吧,这人参的年份很小,不然我可舍不得拿出来送给鸢妹妹呐!”
亲自去拿人参的老李,听到自家公子这么诋毁他手上捧着的这株没有百年也有五十年的人参。嘴角,忍不住的抽了几下。
年份是不大,可这也是一味精贵的药材好不,关键时刻可是用来续命的,咋的在自家公子面前就变得这么的不值钱了?
凌霄煜的吩咐,大伙儿自然是不敢耽搁的,人家可是大老板哎,万一看见谁偷懒了,直接让你滚蛋,这镇上可就再也找不到一家比岳福楼的福利还好的地儿了。
“二公子,礼物已经准备妥当了,马车就在后门那里候着,您看是现在过去还是···?”
“嗯,现在过去吧!梦叔,这天气炎热,你跟小生一起坐马车回村吧!”
听到凌霄煜的邀请,梦雄是一百个的不愿意的。马车,那可是富贵人家的象征,他这一身的麻布衣裳,不适合坐这么高档的马车。
“二公子,我就不坐了,我跟在马车的后边走就可以了!天天走都习惯了,而且这马车这么漂亮,干净,我这一身的汗臭味儿,可别把您的车子给熏臭了!”
梦雄敢保证,今天自己若是坐了这马车回家了,不出半刻钟,村里肯定又会对自己家说三道四了。
前两天李氏的事情才刚刚让人淡忘了,他可不想再高调了!
凌霄煜见梦雄实在不愿意跟自己同乘也不好强迫,不过他倒是让车夫把马车赶得慢些,好能让梦雄跟得上。
上次的马夫因为有些仗势欺人了,凌霄煜回到镇上之后就把人给辞了。
一个奴才,脾性比他这主人的还大,若不是自己这一身上好的锦衣,不知道人还以为马夫才是主子呢!
此刻,在家忙活着的梦鸢可不知道自己的**oss要来自己家呢,正打算把能利用酸笋做的菜一一的写在纸上呢!
当然,她刚炒的酸笋辣椒可没有忘记哟。卖相差了差了点,好在这味道还是不错滴!
本来还在迷糊着的李氏也被她炒辣椒的呛味儿给熏了出来。
酸笋是个败血的东西,梦鸢不敢给李氏吃,专门拿了个小碗儿给她挑了辣椒出来,这样也不用担心李氏吃坏了身子影响身孕。
“梦丫,你这整天都在写什么东西呐?娘跟你说的叫你绣花儿的事儿什么时候你才能跟写这些东西一样的上心啊?”
经过了上次村民来自己家闹的事情之后,李氏思来想去的,还是下定决心要把自己的闺女教养成一个大家闺秀的样子。
以后就算不能嫁个秀才当秀才娘子,至少也能家个家底殷实的农家汉子。
凭着闺女的一身本事跟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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