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之走出了建筑工地,看到了下车朝工地走来的林杨。林杨板着脸,一边走一边死盯着之之。
之之心中冒出无数个泡泡,不懂,林杨这时候怎么会出现在这。但之之还是掠过林杨吸人的眼光,说:“林总好。”
林杨眼睛早早看到了从之之手上滴下来的血,呵斥道:“你是怎么回事,其他人呢?”
之之想不通林杨怎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因为像他们这种实习生,处在公司的最底层,应该不会惊动到大老板啊!
之之说:“他们先走了。”
林杨讽刺说:“你倒是勇气可嘉。”
把时间倒回40分钟前。晓晓自作聪明的关注着之之实习期间的一举一动,想着,已经没搭上林杨这个大船,当然要想办法坐上之之这艘小船。
当晓晓知道,大肚腩让实习生们去要钱的时候,就觉得大事不好,要知道,公司都收不回的帐,现在让实习生们去收,摆明是让实习生“送死”。
晓晓进去送文件的时候,故意提了一下,果不其然,就听到林boss问,之之去了哪?然后就看到林杨出去了。
所以就有了现在这幕。
林杨不知道,自己在紧张什么,但是毕竟之之已经在林家呆了这么久,总是有些和其他人不一样的亲切感,而且瑞瑞又这么喜欢之之。
林杨皱起眉,拉着之之说:“上车,送你去医院。”
之之就乖乖的上了车。
一路上,林杨都不说话,紧锁眉头。
之之却想,自己这次立了大功,林杨不夸自己就算了,怎么还臭着一张脸,给谁看啊!心里虽这么想,脸上却是常色。
之之并没受大伤,只是划破好大一块皮,才会血流不止。小时候家里只有李妈妈一个人打理,又要干农活,又要做家务,没有时间照顾之之,李爸爸常年在外打工,之之的爷爷奶奶又重男轻女,不愿带之之和畅畅。所以小时候,之之磕破皮是常有的事。
之之,说:“林总,医药费,我自己付吧!刚才那个大老板给我钱了。”
林杨板着一张脸说:“你这是在挤兑我吗?”
之之忙摇头:“不是,只是我还是实习生,公司也不报销啊。”
林杨没好气的说:“那你是在寒碜我了,上司带你来看工伤,还让你付钱。”
之之又是一阵猛烈的摇头,说不出其他解释的话,只能一直摇头。心想,平时林杨都是一副自己就是道理的样子,却在这时候蛮不讲理,自己可是立功了。
之之说:“我把帐要回来了,50万呢!我全要回来了。”说着准备拿支票,讨好,邀功。
结果林杨呵斥:“别动。”
之之乖乖的不动,瞥瞥嘴,想着,我又说错什么了,怎么现在说什么,做什么都是错呢!
医生给之之包扎得时候,林杨也在旁边。医生是个40岁左右的女人。
女人严肃的斥责林杨说:“你这个男朋友怎么当的,都流了这么多血了才送过来。”
林杨只是点头。
之之看林杨不解释就笑着说:“医生,他是我叔叔,他也很着急我的伤的。”
之之看林杨不解释就笑着说:“医生,他是我叔叔,他也很着急我的伤的。”
。
医生说:“哦,是这样啊,那你叔叔还真年轻啊。”
之之还不知道自己要接什么话,就岔话题说:“您的耳钉真好看啊。”
医生一听之之这么说,笑的眼睛都睁不开,说:“小姑娘,没想到你晓晓年纪这就这么识货。”
之之干笑,其实只是胡乱说的,之之刻没觉得这个眼睛屎大的东西有什么价值。
医生的那张最开始噼里啪啦的介绍,这个耳钉上的材质多么独特,但是医生为什么这么高兴,是因为这是她女婿送的。
之之适时的在医生停顿的时候说:“您的女婿真孝顺您,您好福气!”
医生听着笑的合不拢嘴。
之之走的时候,医生好心的提醒之之要忌那些口。
之之的伤口这时候开始痛的厉害,可能是上了药的缘故。
林杨抬着头说:“看来你很喜欢认我为叔叔啊!”
之之痛的厉害,扯着嘴巴痛苦的笑:“哈哈哈,我是不想老板被人误会吗?”
林杨个头比之之高太多,转过头,在低下头才发现之之的额头都是汗。
李杨一只手扶住之之的肩膀,难得的软气说:“怎么上过药后反而痛成这样啊!”
之之语气虚浮的说:“不知道啊,有没有开止痛药啊!”
林杨连忙找,说:“开了。现在吃吗?”
之之点点头。
林杨把之之开车带回林家,之之摇头说:“我要回公司。”
林杨不同意,你都痛成这样了:“不准。”
之之驳回:“不行,我已经被同事在学历上比下去了,如果再不努力,会丢你脸。”
林杨觉得自己尽然被这丫头一句不痛不痒的话打动了,温声说:“你这么努力是为我。”
之之艰难的扯出笑脸说:“也不全是,我想留下来,就要比其他人更努力。”
林杨:“别笑了,难看死了。”
之之只好什么话都不说了。
林杨只好送之之回公司。之之说:“你在前面的路口停,我走过去。”
林杨知道之之在想什么,把车停在了路口。
之之道谢林杨。
之之是唯一完成任务的,被大肚腩记了一功。
白玉和小花凑过来说:“李之之你也太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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