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3】
根据警方的事后调查,那是一场集体群趴。
参与者除了盖世帮老大锋哥之外,还有已经落马的前任市长,前任省长秘书,隔壁市的纪委书记,云南来的贩毒老大,方姓富商,数十名小明星,俱乐部头牌等。
这条消息,我是从报纸上看到的。
但是记者写得语焉不详,没有透露具体的人名,并且报纸很快就被强迫回收,第二天还特意发布了关于头一天信息的澄清,说群趴之事乃道听胡说,名单更是做不得真。
我打电话给报社,但对方却一个劲儿地否认。
想要联系记者,记者却出车祸被撞死了。
去找警方,更是直接被踢出了大门。
一切就好像,冥冥之中有只手,从上往下压下来,将整件事摁进沙漠里,然后流沙将事情的真相淹没,案件的参与者再也无法找到。
我把那张报纸剪下来,根据上面的职务和信息,一个个排除地找过去,但收获甚少。
那几个高官,之后不是出事故死了,就是神秘失踪了。
而云南来的毒贩也已经关牢里去了,毒贩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也不知道,因此没法探监。
姓方的富商更是毫无头绪。
至于那些小明星……呵呵,报纸总共就“小明星”三个字,上哪儿问去啊。
头牌更别提了,锋哥一死,俱乐部就立刻关门了。警方调查结束后,直接倒闭,然后被卖给了其他人。几经转手,成为了现在金碧辉煌的……洗脚城。
我深深地相信,我哥还活着。
这么多年来,我也从来没有放弃过调查。
但是,我实在是空欢喜了太多次,也失望了太多次。
随着一条条线索的关闭,希望之光也随之而黯淡下去,以至于“死亡”这个恐怖的可能性,频频在夜深人际的时候,浮上我的心头。
然而就在我即将绝望之时,在大陆南端的香港,一个从未踏足过的商场里,我哥的身影忽然从我的眼前一闪而过。
你说,当我抓住我哥的手之时,我又怎么可能不热泪盈眶呢?
“哥!!!”商场里,我几乎是用全身的力气大声吼出这个字,死死拽着那人的手,用力朝自己一扯。
眼前的一切仿佛变成了慢镜头。
那道让我魂牵梦萦的身影,踉跄着被我扯出人群,然后缓缓的转过头来,露出一张漂亮的好像直接从时装杂志上走下来的脸。
我哥+桃花眼+眼影+右眼角泪痣+口红+长马尾+高跟鞋=?
我:“……”
对方:“……”
我:“你谁?”
【164】
*******(回忆·香港初遇薛一·上)******
被我从人群里扯出来的男人,身高起码一米八,宽肩窄腰,大长腿,全身一丝赘肉都没有,天生的衣服架子好身材,仿佛是专门为t台量身打造的国际名模。
他还特别有范儿地穿了一件黑色铆钉骷髅头夹克,下身是破洞牛仔裤,露出一大截白皙的脚踝,一身暗黑系朋克的打扮。
一只手被我拽着,另一只手则懒洋洋的插在裤子口袋里,漫不经心地从上往下俯视着我,嘴里嚼着口香糖,眉目间隐藏不住的嚣张。
毫无疑问,他和我哥很像。
无论是那张极具侵略性的俊脸,又或者是看了就让人不爽想要干架的讨厌眼神。
可问题是……
我哥的脑袋后面没有长过肩膀的马尾辫,睫毛上也不会涂浓黑卷翘的睫毛膏,对烟熏妆更是避之不及,更别说涂紫黑色的口红了。我哥那种人,是宁可被打死,也不会在自己脸上涂抹化妆品的。
至于一只耳朵空着,另一只耳朵上戴一长溜的黑曜石耳钉?
对不起,我哥他是个平衡狂人,讲究万事万物需得对称,最喜欢的数字是8,最喜欢的图案是o,两只袜子颜色不一样都会让他抓狂。
小学我有次睡糊涂,走到学校大门口才发现袜子穿错了,结果硬生生又让我哥给撵回家去换。天见可怜啊,我家离学校来回一个多小时,差点没跑断我的腿。
而让我否认对方身份的决定性因素,则是他脚上穿的那双高跟鞋。
虽然露出一大截白皙脚踝,穿这种黑色高跟系带凉鞋,确实很漂亮,也很时髦。
可问题是……
尼玛他是个男的啊!!!
尼玛他不但是个男的穿“恨天高”,他还涂指甲啊!!!
大红大红的脚趾甲啊!!!
看得我几乎当场就崩溃了啊。
这个不男不女的人妖到底是谁?!
快点把我哥的脸还给我!!!
【165】
以上一系列思考都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现实中,我刚拽住他的衣服迅速瞅了一眼,接着便表情呆滞整个人愣住了。
“你谁……”我傻傻的问道。
“喂喂,你这话说的可真是……”对方噗嗤一声就笑了出来,“明明是你先把我给拉住的,这个问题难道不是更应该由我来……”
他忽然“咦”了一声,懒散轻佻的表情猝然一凝。
他蓦地扯着我的手臂将我拽了过去。
毫无防备之下,我踉跄向前,撞进他的怀里,紧跟着下巴一疼,被他扣住下巴,脸也随之而抬了起来。
一瞬间,二人视线相对。
宛如镜般的瞳仁里,同时倒映出另一张与自己极其相似的容颜。
简直就是在照镜子!
他瞳孔猛缩,不敢置信地瞪着我。
那眼神,与其说是在看我,不如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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