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有云: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周邑辰聪明过人,学什么会什么,在七星洞,顾阎武教他的任何东西,仅三年就学到了七七八八,举一反三,不在话下。
英语是一门语言,认真去学,对他的难度不大,问题是从小,周邑辰就排斥英语,打心里抵触,也未花过精力及耐心去学。没做过的事情,怎么可能会有结果。
世上之事,只道用心去做了,才会有所收获。
而那收获,是惊人的!
短短的半个月,胡娇娇从鄙夷到惊讶,再到震惊,内心世界的变化,可谓是丰富至极!
她鄙夷人,不是看不起周邑辰不会英语,作为一个老师该有的素质,是不会看不起她的学生学习差的。她鄙夷的是某人装13。
之前啊,在教室旁的办公室,在英语科室,对她是又搂又抱的,说的话恶心的要命,看她的眼神,像是要将她生吞活剥似的。这会儿却不晓得抽了哪门子的风,整天绷着张脸,别说是笑容,就连看都不看她一眼,整一个乖宝宝样,胡娇娇只觉得用‘道貌岸然’来形容这装13的人再合适不过了!
周邑辰之前只是为了演戏,瞎子都能看出来,可惜女暴君连瞎子都不如,她看不出周邑辰那是故意的,只是想激怒欧阳剑。胡娇娇老早已经犯了先入为主的错误,她认为周邑辰就是一流氓、人渣。
等将来的某天,女暴君伤心欲绝时,她才多么地后悔当初没有假戏真做,还一直提防这人,错把好人当坏人……
当然,这是后话,现在就有一件让胡娇娇愤懑的事情,庞春光的女儿,庞恩恩,这些天,有事没事,就往她家跑。看那小姑娘的举动,八成是喜欢上那小子了。
他有什么好的,光有一副好皮囊,和不凡的身世罢了,除此之外,无一可取之处!
这是胡娇娇一开始的印象,可没过多久,她就彻底改变了对人的看法。这还得从庞恩恩的到来说起。庞恩恩来这的目的就是想接近这小子,而接近的方式就是帮人温习功课,将她会的全都教人。
庞恩恩最强的科目就是数学,她不仅数学次次拿满分,还连续好几届,获得了奥数比赛第一名。今年庞恩恩高二,下个学期就进入高三。所以,高中阶段的数学,她掌握的也已经七七八八,甚至是大学的高等数学,她也有所涉足。
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贝多分’,数学居然不如那小子。庞恩恩会的,他会,庞恩恩解不了的,他能解。随随便便给他一张数学试卷,四十来分钟,他就做完,还是全对。
不单单是数学,语文更是逆天,看文言文,他竟与看现代文无差别,历史与地理等,庞恩恩更是不能比,因为她是理科生。
这么多科目中,唯数她英语这科最差,正如王新军所言,他英语要是能考个四五十,上燕京的大学不成问题。
胡娇娇确实没有法子能在短短的十五天之内,让一个英文文盲,急速的提高,除非那个人是天才中的天才,有非凡的才能。不然考四五十分,难度就已经非常之大。
在她教的学生中,绝大多数人语法不行,语法不过关,也意味失掉三分之一分数,其中包括单选题、完形填空、改错。虽然她也说语法不需死记硬背,多读多背课文,自然而然就会形成语感,做起题来就得心应手,但实际上并不是这么一回事,因为语感的培养太难了,可不是说培养就能培养的,何况还是这短短的十五天。
在语法上下不得功夫,听力方面更不用说了。剩下阅读理解与作文,要是会翻译,哪怕看出其中大概,也能拿点分……
算来算去,还是作文,能拿那么一点点分,要是这人记忆力好,这十五天内,一天让他死背两篇作文,到时按照要求写上去,怕也得个七八分的感情分。
胡娇娇有仔细算过,英语试卷选择题那么多,如果全选a,说不定会蒙得二十来分,加上那七八分,那么三十分岂不是?是和预期的四五十分有些差入,不过也可以了吧?
然而,胡娇娇还没将她这一开始想法告诉人,她就惊呆了――过目不忘,还是一目十行的过目不忘!
给他记课本后边的单元单词,一个单元,他几分钟就全记住,能写出来,还熟记它的翻译,就是不会念!
一目十行、过目不忘,她何不好好利用他这本事,悉心辅导他,说不定这十五天之内,还能创造出一个神话来!
“我看这样吧,我拿本英语词典来,你将这其中7000多个常用单词,在三天的时间内看完,记住它的意思和拼写,而语法和发音,就不用记了!”先会单词,然后是句子,再到段落,这样,岂不是作文和阅读理解都能拿下了,然后给他看大量的真题和模拟卷,就不信完形填空和单选,没从其中出它几道题。
这样算下来,作文能拿十五分左右,阅读理解也能拿二十分左右,单选和完形填空,两大题,也拿个十来分,然后听力蒙它个五分,五十分就这么有了。
只是五十分,不免也太低了吧,对这么一个天才来说,太可惜了,“顾……周邑辰同学,你何不明年再报考,老师有把握在一年内,能让你英语提高一百分以上!”一百分是保守的了,估计一百三十多都不成问题,那样这小子无疑就是全国高考状元,那么她就是……
这是几天后,胡娇娇经过一番思量后的主意,似乎很不错!
“不行,今年我必须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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