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龙彪坐上了女孩的座位,闭上眼睛,嘴角露出满意的笑容。暗自得意道:“舒服!”
中途换车挤车,再换车再挤车,终于搭上了最后一辆公交车,这辆车里空荡荡的,人人都有坐。老乡告诉他,还有一个小时就能到目的了,擦了把汗的程龙彪只是点了下头就没再搭理他,只是静静的看着窗外,抬起望着这辈子第一次见到的摩天大楼,喃喃的道:“我需要这样仰望一辈子吗?”
程龙彪就这样一路看着窗外的摩天大楼,不知不觉中摩天大楼消失了,过了好久他才发现眼前都是一些和宝庆市郊区一样的低矮房屋,电线杆随意的插在马路两边,路旁尽是一些大排挡小饭馆,或者就是那种里面是红色氛围门口站着几个衣着暴露的女子在招手揽客的小店面。
车靠站停了下来,老乡终于叫程龙彪下车了。当这只新鲜的土鳖双脚踩在深城市关外的这片土地上的时候,他才醒悟。原来在这个繁华似锦的城市中也有离他并不遥远的地方,踮起脚来,有些东西是可以看到摸到的。
作为偏僻小山村最有出息最有见识的成功人士,程龙彪的这几个老乡其实就是在附近一家四间门面的湘菜馆里打杂,几个打杂的人给他介绍的工作自然也是打杂,不过作为一个新人,最脏最累的活都得他来干。对于程龙彪来说,这几个对他而言就是陌生人一般的老乡能给他找个落脚的地方,还有一日三餐,他已经感恩戴德了。
住的地方是在一个后街小巷子里的一栋群租楼。湘菜馆除了老板两口子以外其他的九人都住在这里,这原本是个两房一厅带一厨一卫的房子,除了厨房和卫生间都已经住满了人,程龙彪只能打地铺睡在厨房门的位置,头在厨房里,脚在客厅里,一人住着两间房。
吃的是湘菜馆的剩饭剩菜,偶尔心情大好的胖老板会用一些上不得台面的下脚料做些新鲜炒菜给他们改善一下伙食。
程龙彪每天干的活非常杂,菜场里帮老板扛菜,在厨房里给老板打下手,给客人盛饭端茶递水,打扫店里的卫生,偶尔老板两口子还会让他去接送他们的宝贝儿子和女儿。遇到吃霸王餐的事情一定会拉出接近两米的程龙彪来镇一下场子。
盐田港,蛇口港,帝王大厦,罗湖口岸,这些程龙彪来深城市之前最想去的地方,他一个都没有去。一个月下来省吃俭用,程龙彪拿到手的工资是一千二百块。他从里面拿出了一千和衣裳里那三千一起存到了银行里。
接下来的半年时间,程龙彪一直在这个小圈子里忙忙碌碌,累死累活,再加上依旧天天看书,哪里都没有去!
岁末,程龙彪向老板请假,说是要回去看看父母,结果被老板无情的拒绝了。理由是年底生意会比较忙,自己两口子没空管自己的儿子女儿,让程龙彪工作之余给他们操点心,要回家得等到学校放暑假了再回去。
老板的宝贝儿子叫钟天赐,鬼知道那没喝过半点墨水的老板是怎么取出来名字,钟天赐这小子现在读小学三年级,年纪虽小,但是做事说话颇有“大将风范”。这小子也是个牲口,整天在学校不停的给程龙彪找麻烦,不是调戏漂亮女同学,就是在学校门口跟收保护费的高年级小痞子打架斗殴,害得程龙彪老是给他擦屁股。半年下来,这一大一小两牲口谁都看谁不顺眼,不过这小牲口跟着程龙彪天天混在一起,也学到了不少坏习惯,比如吃饭的时候端着碗到处乱跑,看到漂亮的女孩子就将口哨吹得震天响。
老板的女儿叫钟甜甜,现在读初中,脸蛋长得挺清秀的,五官也很精致,虽然达不到让人惊艳的程度,但是出落得亭亭玉立,明眼人一看就能看出来这小姑娘将来长开了,身材会相当不错,虽然不是祸水级的,但是在这个偏僻的关外绝对算得上是一支花。很难想象这是胖老板和他那膀大腰圆的老婆制造出来的产品,附近认识胖老板两口子的人都会调笑着说这姑娘八成是捡来的富家千金,每次听到这样的夸奖式的取笑,老板娘都会拍着胸脯说:“老娘年轻的时候就这摸样,我女儿这是像极了我。”
程龙彪喜欢钟甜甜,每次他接钟甜甜走在回家的路上,熟人取笑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时候,他从不否认这一点。钟甜甜这女孩文静秀气,温柔体贴,虽然成绩平平,没有程龙彪初的学习天赋。但是程龙彪觉得女孩本来就不应该太聪明,一旦女人比男人还聪明时,女人累,男人更累,最起码程龙彪不会去打比自己聪明的女人的主意。其实就算他有这个心思去招惹比他聪明的女人,估计那些天之骄女也不会理他这蹦蹦跳跳的癞蛤蟆。
程龙彪这个从山沟沟里走出来的混子懂得的最大道理就是不要白日做梦。程龙彪从一本书上看到过一句话“地下不止埋有尸骨,还埋葬着野心!”
野心。
程龙彪现在深藏在心底最大的野心就是找个工钱更多的工作,多存点钱。他是个喜欢默默做事绝不会夸夸其谈的人,他明白自己眼下最大需求是什么。
程龙彪趴在二楼的窗户上,目不转睛的看着在楼下学习的钟甜甜,他担心自己离开了以后就再也见不到她了,他担心将来有一天她会坐进奢华的小轿车里陪着某个大款或者大官离开自己的世界。摇摇头,程龙彪抛开这个让人泄气的念头,趴在窗户上明目张胆的盯着老板的黄花闺女,兴许是因为身上有一半是北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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