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暮雨看着儿子大口的吃着百花糕,想着他明天就要被斩首了。他心里很是痛苦。虎毒不食子,何况是三十多岁才得的这个儿子,令他倍加的珍惜。说实在的,他想救他,只要有一线希望。他也不愿看着他死去。那么该从哪里着手呢?他忽然想到自己的儿子说,那少年在本地有居所,那何不到那里看看,或许能找到点儿线索也不一定呢。
“云儿,你说那少年在本城居住,你可还记得他的家在哪里?”
“当然,爹爹,他家我去过好多次的,就在靠近北城门的流水巷,他家门口有株歪脖儿柳。爹爹,您是要去那里看一下吗?”
“儿啊,爹爹实话告诉你吧,现在城里又出现了洪荒魔族的人,他们一现身,就口口声声地说要我们把你交出去,说是如果我们不放人,洪荒魔君洪方生就将屠城。虽然最后他们都被咱们的军士给消灭了。可是,他们的话却流传了出去,咱们全城的百姓也都知道了,洪荒魔君和你有交情,而且交情还很深,他甚至可以为了你而发动战争。这样一来,孩子,你就被这些家伙给害惨了。人们原来还替你求情,要我放了你,可现在大家都呼吁要我杀了你。今天爹爹听你这么一说,看来,你的确不知道魔君的真实身份,也和他并没有什么勾结。只是,为父因为迫于城中百姓的压力,已经将你判了斩刑,明天就要将你问斩了。不过,孩子,爹爹真的是没办法啊。爹爹身在其位,就要给大家一个交待。云儿,你能原谅爹爹吗?”
林晚云起初见到自己的父亲和颜悦色的来看自己,还给自己带来了最爱吃的百花糕,听自己讲述事情的原委,以为父亲已经原谅了自己,已经动了恻隐之心,已经快要放自己出去了。可是,没想到,他是来给自己送断头饭的。不由的心里倍受打击,糕点也不吃了,呼吸几乎都快停止了,心中充满了委屈,双目瞬间被泪水朦胧了。过了,良久,他突然长长地大叫一声,
“啊——”
昏了过去。他是被自己的父亲给冤屈的啊。心中太憋闷了。以至于精神受到了极大的打击。身体出现了崩溃。
林暮雨赶快将他的双腿盘曲起来,掐人中,揉胸口,让他的血气重新运行起来。这样忙活了好大一会儿,他才醒过来。眼睛里的泪水像落雨一样吧嗒吧嗒的流了下来。打湿了前襟。突然,他大吼一声:“你走,你给我走,我不想见到你。你不是我的父亲,我的爹爹。我的爹爹是世界上最疼爱我的人,怎么可能会让人来砍我的头。你走,走啊,你走不走,你不走我这就死给你看。”说着,他将自己的头猛的撞向青砖砌成的墙壁,“咚咚”作响,很快就把额头和墙壁都弄得血肉模糊。
“云儿,你不要这样,是爹爹对不起你,”说着,林暮雨点了他的穴道,免得他真的把自己的头撞烂了。然后扯下自己的衣襟,边给他包扎,边说道:“云儿,你要相信我,爹爹向你保证,就算你死了,爹爹也一定会还你一个清白的。现在,你先休息一下。离你行刑还有十几个时辰,爹爹这就去那个少年的居所察看,希望能找出有力的证据可以证明你的清白,你等着,云儿,千万不要再做傻事,只要你没有被砍头,咱们还有希望。”
林暮雨怕自己的儿子再自杀,叫来了狱卒,让他们陪在他身边,贴身看护。自己赶紧骑了飞天向北门飞去。栉雨之城是一座可以容纳上千万人的大城,方圆六七百公里。从监狱到北门也有一百公里的路程。他骑着飞天,趁着夜色赶路。飞了近一个时辰才飞到。
他一路看着脚下的灯光由稠密变得稀疏,就知道自己离城市的边缘越来越近了。不禁感叹栉雨之城这座曾经被人类当做避难所的城市,如今也变得越来越凋敝了。
飞天是栉雨之城最具灵性的动物,它对栉雨之城每一寸土地都那么熟悉,他仅凭着自己主人的一句命令,就准确无误的把主人带到了他想去的目的地。看来,也只有它还保留着对人类历史上最辉煌之城的完整记忆。
流水巷到了,大歪脖柳也找到了。可是却没有找到林晚云口中说的宅院。流水巷已经没有一点灯火,歪脖柳所在的地方也只是一个大大的池塘。这里除了初夏的蛙鸣,什么也没有。这是怎么回事儿?难道洪荒魔君真的有如此神通,竟然使出了这么厉害的障眼法?凭空造出了一座宅院。到底是为什么?云儿只是一个孩子,为何值得他如此处心积虑,大费周章的来设计陷害。难道他们是冲着我来的吗?只是,我林暮雨也不过是栉雨之城的一个小小城主,对付了我们父子,他们又能得到什么呢?
林暮雨心中十分疑惑,但更多的是失望,他多么希望可以在这里找到什么蛛丝马迹,好证明自己儿子的清白啊。现在这里什么也没有,哪怕只有一座空宅也好啊,那至少可以证明自己的儿子的确来过这里,他的话还有一定的可信度。可是,现在他就是再怎么说,也没有人会信啊。
“怎么样?即将失去儿子是不是让你心里很痛苦啊。想不想自己的儿子可以得救啊。”一个声音在林暮雨的身后传来。他转过头看了看,什么也没有。他怀疑自己是不是因为太想儿子活着,产生了幻觉。
“不用找了,我不在这里,你只能听到我的声音,看不到我的影像。你只回答我想不想救自己的儿子就好。”那个声音的的确确是存在的,如此的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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