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等会儿!等等我呀!”
少年为自己抹了一把汗,“姑奶奶,你跟来凑什么热闹呢,真的是,女人真是有够麻烦的。”几句谈话过后,少年朝天翻了一个白眼,望着刺眼的天空,他停顿了一下,若有所思的几秒之后,任由女孩挽着他的手臂进入了一家精神病院。
翻白眼的男生叫孟翔,从小就由母亲一个人抚养带大,因为自他出生,他父亲便抛妻弃子,在他眼里,他父亲就是像电视剧小说里面那种十恶不赦的坏爸爸,他自己总说他一辈子都不会原谅他。家里面一切经济来源都由妈妈一人承担,而最终,在孟翔8岁的时候,他妈妈在一场车祸里丧生,据说他母亲被车撞后,迟迟过了半个小时才有好心人将妈妈送去医院,不过送到医院时她母亲就已经断气了,这也使得孟翔从小就讨厌那些冷血漠视。母亲去世的葬礼是镇上的街坊邻居凑钱办得,说是葬礼,其实就是买一口棺,挖了坑,直接放进去填上土,竖个木牌得了。在办丧事时,邻居们把小孟翔也带着了,小孟翔没有哭过一句,只是眼睛睁得大大的看着镇里边的大人们一铲一铲的将土给填上,而这个场景便一直锁定在了孟翔的脑中,这个便是后话了。后来办完丧事过后,镇上一户好心人家看着小孟翔家可怜,父母双亡,便将小孟翔带进了自家收养。
一年复一年,时光就好似离弦的箭,带走了村民对孟翔母亲的思念,也带走了一些令孟翔不堪的回忆,却始终没带走孟翔脑海中那一幕:模糊的印象中那位日夜操劳、省吃俭用照顾他的亲身妈妈就趟在土坑里,而他能做的却仅仅是在原地颤抖,小手紧紧的抓着吴妈衣袖,死死的盯着街坊邻居一遍遍的铲起土将妈妈掩埋。最让他觉得懊悔的是,自己竟然一滴眼泪都没流,他多么希望能够再赖在地上拽着妈妈的脚撒娇,虽然现在也不是小孩了,但是那种被亲生母亲溺爱的感觉他是特别希望重温一下。
“孟翔哥,吃饭啦……”吴蝶大声嚷嚷着,打断了正望着窗外发呆的孟翔。他看着窗外不远处的地方,那是他母亲的坟墓,坟墓上面换成了墓碑,墓碑是他15岁读高中的时候用在外面打零工赚来的钱买了一块正方的大理石,然后用小锤子在大理石上细心地凿出来几个字:“梦玲之墓”,再在这四字下面凿着:“妈妈,我想你……”
“听到啦,我这不就来了嘛,小蝶你是不是买了喇叭?”
吴蝶也是吴妈在外面收养的干女儿,因为吴妈在年轻的时候从三楼摔下,刚好小肚子磕在了一块石头上,导致不能生育,后来因为不能生育离异了几次,所以她一直羡慕人家亲子团聚那种亲密无暇的亲情。吴妈在38岁的时候,其实皮肤保养的非常不错,看起来就像是妙龄少女,姿色在镇上也是数一数二,而且为人善良、老实、勤俭,但就是不能生孩子,离异了四次之后她也不相信什么爱情了,她认为自己不能生育是因为上辈子做了很多的坏事,导致现在这步田地,所以这辈子要多做善事,去弥补上辈子的罪孽。听说孟翔父母双亡,便收留了仅有8岁的孟翔,3年后,便又在孤儿院收留了6岁的吴蝶。刚好一儿一女,让她在心理上终于得到了宽慰。
“买什么喇叭呀?”吴蝶在桌旁敲着碗,叮叮当当的,一边哼着歌。
“你不买喇叭你那嗓门怎么那么大呢,一点都没淑女的样。”孟翔从房间出来,用力闻了一下桌上的中餐。“真香,妈,你也别忙活了,快来吃吧。”
“好嘞,娃儿们,你们先吃。”吴妈还在厨房收拾。
“什么淑女不淑女啊,对你这种大坏蛋肯定不能淑女了。妈快来吧,等你一起吃。”一边说着,一边和她哥拌嘴。
“哎哟,闹什么闹什么,”吴妈走到了桌旁,“孟翔你看你今年都23了,怎么还和小孩子一样,吴蝶你也是的,好歹也是个17的姑娘了,女人18要出嫁,你看你这样子。”
两人被吴妈说了一顿,终于消停了。“好了好了,吃饭咯,”孟翔打破了僵局。
屋外边是和煦的春风,四月的细雨将空气洗的干干净净,树尖也慢慢地露出来一丝嫩绿,春阳暖暖的隐藏在半空中,发出柔和的光线,小河旁边的垂柳随着煦风丝丝摆动着,淡淡的绿色在风中摇曳,象征着万物即将复苏。是的,万物即将,复苏……
屋里便是一家三口其乐融融的笑谈,爽朗、清脆、温和的笑声不断从房间里发出,所有话题的背景、意向都显得那么的随和、亲近。因为,他们三口彼此便是彼此心灵的慰藉。
“这菜真好吃,妈,你手艺又棒了!”吴蝶夸着,随即眉头又皱了一下,“诶,我怎么觉得我以前说过这句话一样,还有这个场景,吃着同样的菜,同样的时间。不止这次,还有以前好多次都有这样的情况呀,太奇怪了……”
看着吴蝶那傻兮兮的样子,孟翔不禁笑道:“亏你还是高三的学生,平时读书读成书呆子了吧,不过也难怪,高中接触到的东西本来就少,我来给你说明一下。”
“这是我偶尔的一次在图书馆里看到的。这种现象被叫做即视感,简单而言就是“似曾相识”,未曾经历过的事情或场景仿佛在某时某地经历过的似曾相识之感。这个在医学上还有一种解释是大脑皮层瞬时放电现象,或者叫做错视现象,也可称为视觉记忆,经常会发生在你身处于非常熟悉的环境时。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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