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对金竟成的崇拜,秋素妍还对申澜多了点敬重,从今天申澜的表现中,秋素妍意识到这个女人确实很厉害,她当初能成为金竟成的经纪人,并且打拼出现在的成就,不是没有原因的。
秋素妍决定以后真的要跟申澜好好学习了,这样她这个新任秘书才能尽快成长起来。
吃完午餐,申澜和刘珉键一起离开,两人都工作繁重,不可能长时间守在医院。
秋素妍送两人离开后,独自走在医院里的草坪上,找了个安静的角落坐下,掏出手机拨通了金竟成的电话。
电话接通,那头传来金竟成的声音:“秋秘书吗?”
很正常的声音,只是此刻在秋素妍听来却格外动听也格外温暖,感动之下,让她有种想哭的冲动,还是被她忍住了,坚强和倔强的她很少会哭。
“老板,是我。”秋素妍柔声说,“我爸的事儿,谢谢你了。”
金竟成没有客气:“好的,我接受你的谢意。”
秋素妍本来有很多话想说,却都不好意思说出口,于是说:“我以后会为你好好工作的。”
金竟成说:“我期待你的表现。”
秋素妍“嗯”了一声:“中午我在医院陪我爸妈,下午我就回公司上班。”
金竟成说:“今天不用来了,给你放一天假,明天再来上班。”
秋素妍上午离开时只请了半天假,金竟成现在主动给她放了一天假,如果不是明天金竟成有要事让秋素妍去做,金竟成这次至少会给她放两天假了。
又是细心,又是感动,又是温暖……秋素妍心想真好,一个既能很强大又能很温暖的男人。
电话挂断,秋素妍情不自禁嘀咕:“这样的男人,哪怕他已经有女朋友了,也值得我去追求了。”
想到这点,秋素妍突然感到不适应,她知道是因为自己以前几乎不考虑爱情的事,现在还不习惯这种叫做爱情的感情,但她又知道,这次的金竟成确实给了她一种爱情的感觉。
爱情的感觉究竟是什么感觉呢?以前秋素妍不知道,现在秋素妍依然不知道。
她只是觉得,当一个男人既能给你事业上的支撑和生活上的依靠的时候,当一个男人让你感到很有安全感并且很温暖的时候,这样的男人多半就值得去爱了。
秋素妍回到病房,父亲躺在病床上睡觉,母亲朴真花躺在沙发上休息,三妹秋素恩坐在桌前写作业,二妹秋素熙在旁辅导,秋素妍觉得这一幕场景很温馨。
秋素妍是个事业型的女人,对事业充满渴望,一直都觉得事业是最重要的,而这一刻,秋素妍觉得家庭也很重要,想着自己不仅要在事业上取得大成功,也要好好爱护这个家庭。
如此想着的秋素妍,走到病床边,望着床上的父亲,本来对父亲有怨恨的她,突然也想明白了,虽然这个父亲没能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但他终究是她的父亲,而且这个父亲并非坏人,他是一个忠厚的男人,
情不自禁,秋素妍的脑海中翻现出很多儿时的记忆,那时秋旻钟是个有名的建筑师,是q-building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高管,有权有钱,给了秋素妍一个物质优渥、精神美好的童年,那时秋旻钟最骄傲的事情不是自己事业有成,而是生了秋素妍这个可爱的女儿,那时秋旻钟最开心的事情,则是每天工作回家后抱着秋素妍玩耍……
十年来,这些记忆反复翻现在秋素妍的脑海,秋素妍一直觉得,这一幕幕记忆就像是一只只飞鸟。
以前,因为对父亲的怨恨,秋素妍想要彻底放飞这些飞鸟,不愿再回想起这些记忆,每次回想都会感伤。
而这次秋素妍想要剪掉这些飞鸟的翅膀,生怕它们真的飞走了,她突然发现,这些飞鸟竟是那么美好可贵。
“爸,女儿已经长大了,女儿还找到了一个可以依靠的男人,他会给我很好的事业,以后我会好好照顾你的,也会好好照顾我们的家庭。”秋素妍低声说道。
突然,床上的秋旻钟睁开了眼睛,愣愣望着秋素妍,秋素妍也愣愣望着秋旻钟。
时间这匹烈马仿佛在这一刻突然停下了哒哒的马蹄,一对父女愣愣凝望着彼此。
一眼仿佛就能看透过去的十年。
一眼十年……
……
春天是个温暖美好的季节,春暖花开,春色宜人,难怪很多人都喜欢它。
以前金竟成最喜欢的是秋天,因为他出生在秋天,因为秋天带着股萧瑟的诗情画意,别有一番独特的诗意。
而现在,金竟成发现自己最喜欢的季节已经从秋天变成了春天。
变得平庸了吗?不,金竟成觉得这是一种返璞归真。
以前的金竟成有一些叛逆,认为大众审美往往是有问题的,很多人都喜欢和追求的东西往往就会很庸俗。
现在的金竟成越来越少叛逆了,偶尔的叛逆,他也不觉得是真的叛逆,而是一种特立独行的个性,金竟成觉得大众审美是有一定说服力的,一样事物既然能让很多人喜欢和追求,自然就有它存在的道理和被喜欢的理由。
金竟成现在最喜欢春天,喜欢春色,喜欢春日,喜欢春风,喜欢春景。
他最最喜欢的还是春天的女人,尤其是美女,因为到了春天,无论是身边的女人还是街上的女人,都会穿上五花八门、花枝招展的衣裳,显得或清纯或性感,春天的美女才更像美女,春天的美女也会更有吸引力。
如果说春天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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