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的根本依据究竟是什么?《墨子·法仪》与《墨子·天志》中集中阐述了“莫若法天”的道理。
综合起来,墨子认为:(1)“天之行广而无私”(《墨子·法仪》)——指出了第一个重要的立法原则:立法为公。(2)“今天下无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幼长贵贱,皆天之臣也。”(《墨子·法仪》)——又指出第二个重要的立法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3)“顺天意者,义政也。反天意者,力政也。”(《墨子·天志下》)——指出了第二个重要的立法原则:以法治官,以行义政。
《墨子·天志下》中有言“天子有善,天能赏之;天子有过,天能罚之。”墨子“以天之志为法”,可谓用心良苦。当他讲“天之爱百姓也”,讲“顺天之意何若?曰兼爱天下之人。”讲“置立天之,以为仪法。吾以此知天下之士君子之去义远也。”的时候,宪政之道呼之欲出。
难怪墨子自负地说“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天志上》)。墨子之言穿越两千四百余载时空,依然震耳发馈。
五.公开议政的言论自由思想。墨子尚贤尚同,但在《尚同上》明确指出“上有过则规谏之”,可见墨子并不主张言论钳制政策。
墨子甚至主张公开议论朝政,认为言论自由对国家有益:“君必有弗弗之臣,上必有詻詻之下。分议者延延,而支苟者詻詻,焉可以长生保国。”(《墨子·亲士》)。
难能可贵的是,墨子将言论自由提升到法律的高度,认为法律不可损害言论自由这一基本人权。他将“君脩法讨臣,臣慑而不敢拂。”(《墨子·七患》)视为国家之大患,极力反对。
六.平民结社的政治实践思想。与其他诸子百家不同的是,墨家团体不仅是一个学术流派,也是一个平民政治社团,有严格的组织纪律。墨子推荐弟子去作官,日后若有违墨家主张,就要被召回。墨家子弟做官的俸禄,一部分要分给墨家团体使用。
墨家政治社团为了宣传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奔走天下,医国疗世,到政治黑暗混乱的国家宣传尚贤尚同之理;到贫穷的国家宣传节用节葬之道;到沉迷于声色的国家宣传非乐非命;到尚武侵凌的国家宣传兼爱非攻;……。
墨子经常带领墨家团体参与政治军事活动,帮助小国抵御大国侵略。由此看来,墨子在实际上主张平民结社自由。《淮南子—泰族训》记载:“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刀,死不旋踵。”他们平时食“藜霍之羹”,穿“短褐之衣”,足登麻或木制的“歧矫”,是一群深为战乱所苦、决心在艰苦的生活方式和严密的准宗教团体中实现人生价值的“游士”。
这个团体的首领称之为“矩子”,所有的墨家成员都要服从“矩子”的指挥。墨子死后,这个团体仍然存在了一段很长的时间。
七.为国为民的任士侠义思想。金庸先生说:“侠之大者,为国为民。”是符合墨家任侠观的。
墨家分为上、中、下三门,所以《墨子》书上的文章都分“上中下”三种,譬如《尚贤上》《尚贤中》《尚贤下》。不同的篇章为不同的子弟所学习。“上”是指政治家;“下”是指纯粹的专家学者;“中”是指笃信墨学的苦修者,以自苦为极,损己利人,完全不同于社会的价值标准,为了所有正“义”的事大声疾呼,嫉恶如仇。中国侠义文化的源头是墨家。
春秋战国,社会激荡。许多国士变为游侠,良莠不齐,于是墨家在其经典著作中研究并阐述了任侠精神,加以引导。《墨子·经上》指出:“任(侠),士损己而益所为也。”就是自苦为极,损己利人。《墨子·经说上》又指出:“任,为身之所恶,以成人之所急。”侠的行为方式就是行侠仗义,除暴安良,惩恶扬善,全然不顾自己的私利。
侠的精神是“义”。在古代,任侠也被称为“义士”。墨子贵义,《经说上》阐述道:“义,志以天下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用。”把为天下百姓谋利当作分内之事,有很高的本领,但不一定要求被任用。
在天下失义的情况下,侠义弥足珍贵。墨子自身也参照侠义行事,《墨子·贵义》记录:墨子看望老朋友,朋友对墨子说:“现在天下没有人行义了,你何必独自苦行为义,不如就此停止吧。”墨子回答:“有个人生养了十个儿子,只有一个耕种,其他九个闲着,这一个耕种的不能不更加努力啊。为什么呢?因为吃饭的人多而耕种的人少。现在天下没有人行义,您应该勉励我行义,为什么还劝阻我呢?”
每民族危难、大恶当道之时,江湖门派林立、侠义精神横出。对于侠义的期盼与热情,俨然成为蓝色星球c国人民,唯一愿意真正寄托的希望。
现代任侠义士,必承墨家“天志”,破“暴王力政”之不仁,造民主宪政之大义。
谭嗣同是身体力行墨学的先行者,“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惟此墨家强志,可救我中华儿女于戕害,驱逐庸俗唯物主义之幽灵。
八.民富国俭的强本节用思想。墨子认为富足能解放人性,而贫穷饥谨会使人性异化。《七患》言:“时年岁善,则民仁且良;时年岁凶,则民吝且恶。”在墨子看来,所谓的行“义政”,要使国民富足,“欲其富而恶其贫”(《墨子·天志下》)。
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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