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阳关有了一道新的风景线。每天早上天才蒙蒙亮,新晋千户手下的数百人,轻装背着自己的饭碗,开始整齐地跑向荒驿。过了一段时间,数百人又以比出发的时候更快的速度,嗷嗷叫着冲回关城。
身后跟着四……两只威风凛凛的金色大狗。
楚昊的个子在一般人中算是高大的。
老三的个子在藏獒中,估计也算是高大的。当初它一抬头就能被被楚昊抱着的大胖叼走,可想而知现在能够有幸被这么一头大狗追逐,是何等的欢畅淋漓!士卒们跑起来是如何的狂野、奔放!
老三和老四的年纪并不大,要是没有阮白他们的帮助,它们当初连两个小崽子都照顾不好。虽然有整体的环境因素在,可是作为草原上的顶级掠食者之一,它们的食物并不匮乏。
如今人来疯一起来,老三算是解放天性了,大胖小胖也不跟着绕着荒驿跑圈了,老四也“只能”跟着一起参加家庭活动。
士卒们可和荒驿中的老百姓们不一样,他们看到四只狗怵得要命。两只小狗就喜欢追着人咬脚后跟。说实在的,他们确实是不敢跟两只大的干仗,可是胎毛都没换掉的小狗崽子,就是长到小腿高,他们还没一个人怕的,随便一脚就能踢飞。但是,他们不敢踢,就是跑得慢被咬破了鞋跟,他们也不敢踢。
还好,通常狗子们只跟他们跑半程——从荒驿到军营;然后两只大狗就会带着两只小狗跑回去。
第一天,只有阮白陪着狗跑;
第二天,五个预备役驿卒加上四个荒驿百姓跟着。
别看他们只是一般民众,可是长跑的经验也累积了一些。如果只是单程跑十里地,他们都没问题,包括汤信厚在内。也不知道是最近吃的穿的好了,还是汤信厚本来就底子好,哪怕看上去还是皮包骨,但是慢跑一点都不比其他人差。
“别看小人长得矮,从小就跟着这些畜生们长大,半大的马驹还不能骑,跑起来飞快,小人没事就跟着一起瞎跑。”说起童年的时候,汤信厚露出怀念的笑容,一张被纹面的脸上显得更加狰狞。
阮白看得出他是真心喜欢这些,拍了拍他的肩膀:“来年咱们一起跟着马驹跑!”
“是,大人!”汤信厚很高兴。他知道凭着自己独一份的本事,是不会被阮白弃之不顾的。但大部分的时候,人要站稳脚跟,靠的不只是本事,还有后台。一起住的五个人中,许二许六有个当总旗的族兄弟,周大虎张大牛是被田大人看中了的,唯有他没什么背景,还是个贼配军。现在阮白的这么一句话,无疑让他去了心病——他能留下来了。
没人是傻子。五个人之间虽然没有彼此看不顺眼,但都是竞争关系,汤信厚确定了名额,那就代表着剩下的四个人就少了一份机会。当初他们来的时候,阮白说了试用一个月,现在眼看着一个月没剩下几天了。
阮白注意到四个人的目光,回头对他们也一人拍了一下:“好好努力。”编制内的就业机会就这么多,至于编制外……短时间内还是算了,他现在小胳膊小腿的,还是不要把主意打到擦边球上面去。更何况,做辅军还有一碗饭吃,做老百姓还不知道有没有饭吃。
公务员的职业病发作,阮白顿时没了别的心思,提气:“冲刺!”
阮白这属于突然袭击,其他人慢了一拍才跟着他的动作提速往前冲。这种花样跑步比之前的长跑对体力的要求更高。尤其是完全没有心理准备,这么被打乱节奏,等回到荒驿的时候,除了阮白以外,所有人都比大胖和小胖还不如。
两只狗崽子现在长大了,已经不能被老三老四叼着走了。它们跑累了只能跟着父母边跑边走回来。
顺阳关内虽然常驻着几万人,单论人口比大周的繁华地区的城池,都要多出不少人。但是几百个人也不是一个小数目,每天这么跑来跑去,很快就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所有的中低将领,几乎都各有一套练兵的方式。除了每隔几天全员操练之外,剩下的时间几乎都是各自安排。盯着楚昊这个新晋千户的眼睛本来就多,之前楚昊在校场力敌五名曹家军的战绩还不远,他们都以为楚昊会直接训练手下的武艺,没想到竟然只是跑跑跑。
人们的眼光顿时就不一样了。
“这楚千户就是不一样啊……跑圈,嘿嘿。”
“上了战场还能跟匈人骑着马比谁跑得快?”
“别这么说,说不准是有什么奥妙呢?”
“也是,当起逃兵来更利索。”
嘲讽的话一声接着一声,可是没过几天他们就发现事情变得不对。
新兵和老兵的区别在别人眼中一目了然,现在是不是楚昊的兵,别看也是一看就知道。明明是一样的穿戴一样的武器,怎么人家看上去就特别齐整?
用现代的话来讲,那就是军容军貌的问题。要知道作为守着阮·金·二狗的人,楚昊多少总能挖到一点不一样的东西,好不好暂且不说,任何东西都得实验了才知道结果。要知道楚昊对手下兵兵们的要求不只是跑圈,还包括穿戴整洁营房干净等等,检查结果直接和每天吃清汤还是肉汤挂钩,没人敢掉以轻心。
效果很显著。和其他士卒们相比,楚昊的手下们简直各种干净。虽然一时看不出在作战上究竟有没有什么作用,但是看看自家的兵卒们乱蓬蓬的头发,还有偶尔出没的跳蚤,简直看不下去!
于是,顺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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