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险死脱杀手
毓夙瞧他神情,心里也有点不忍。这刺史能为了百姓如此尽心奔波,看来也是个好官。虽说在一个朝代的初期,一般来讲政治要相对清明一些,当官的素质也会比这朝代其他时期的官员素质高。不过就算是朝政清明,真正能尽心尽力去做百姓父母的官员却也不多,倒是眼前这位,似乎……还挺爱民的嘛?
岷江里的妖怪就算为祸,局限于妖怪的习性,只爱待在自己的地盘里,估计这妖怪也不会闹腾得整个四川都不得安宁,岷江的一小片区域,也不过范围性受灾。
而且就算妖怪吃人,肯定也是从平头百姓开始吃,刺史是本地最高行政长官,保护他的人多了去了,他要不管,反正也不会吃掉他,拖上两年,等二郎神回来再说也行。
但这位刺史这么着急奔忙,到处求人求仙,去除掉妖怪,让百姓免于被妖怪吃掉,看来还真是有点担当。虽说瞧他这样,大概本人就是当地出身,不过热爱家乡也是美德嘛。
毓夙也跟着刺史发起愁来,他说的不是假话,他是真对自己没信心。打斗什么的,毓夙也不是不会,跟猴子他们同行的那一年里,毓夙打架的经验,斗法的经验,都突飞猛涨,现在来说,论武力值,他大概能跟猪八戒打平手,当然,指的是猪八戒平常表现出来的水平。
这种水平对付一般的妖怪,基本上可以说是手到擒来。但是岷江里的这个妖怪,谁知道他是什么水平,又是什么来头?
如果这妖怪是真的实力强悍,厉害到让岷江旁边峨眉山上的那些神仙都退避三舍,毓夙可真不敢说自己能打得过那个妖怪。他甚至不见得比李冰厉害。
而这妖怪要是背景强大,像是猴子遇到的金角大王、银角大王那样,是某某大神身边的童子、宠物,毓夙不说得罪得起得罪不起,单说那个妖怪身上带着的法宝,就是对付不得。
所以说,贸然跑去除妖,是绝对不可行的。但就这么走人,毓夙也觉得过意不去,想了半天,毓夙还是说:“这样吧,我先去岷江边上,瞧瞧那妖怪的声势。”
万一运气好,那妖怪没什么背景,本事也稀疏平常,只不过是真的凑巧了,趁着二郎神不在才来的,那毓夙也不介意顺手帮这个刺史一把。这也是做好人好事嘛。
刺史听了,又高兴又激动,立即说:“好,好!仙人请随我来。”
都江堰和那妖怪栖息的岷江离得不远,当然,这个不远是针对毓夙所言,那刺史一路紧赶慢赶,还是走了一天才到了地方。那岷江水流湍急,就算水底没有妖怪作乱,瞧着也不平静。此时本该清澈的江水略有些发暗,并不浑浊,但颜色黑沉沉的,看不到水底的动静。
刺探观察,一般使用的都是一种叫做圆光术的法术。这种法术很简单,会用的人也比比皆是,区别只在于,法力高深的,可以用自己的法力结成镜面,在镜面中观察自己想要看到的对象和对象身边发生的事情,法力低微的,只好用现成的镜面,或者水面也可以。
探察的时候,如果被探察的对象修为高于探察者,这法术就很容易被发现,所以使用的时候必须分外小心。毓夙考虑了一下,还是决定就用江面的水作为圆光术投影的媒介,这样一来,如果法术被发现了,江水也可以遮掩住毓夙施法的时候法力之中的气味,方便撤退。
在岸边找了一处比较平缓的岸坡,毓夙走到离江水只有一步之遥的地方,控制法力,遥遥向江水摄去,一个鸡蛋大小的水球缓缓地从江水中分离出来,向上飘着,然后飘到了毓夙的面前,和他的眼睛持平。随着毓夙的动作,那个小水球逐渐变形,一开始像是被压扁了,然后那个小小的圆饼越来越大,越来越薄,最终成了一面大而纤薄的圆形水镜。
水镜面波动了一下,粼粼扇动,在一片抖动的亮光之中,缓缓地出现了模糊的影子,最初只能看到一个轮廓含糊的暗红色块,然后那色块逐渐清晰,慢慢地能看出来这是一个红色的人影,人影更加清晰,分得清须发眉目的时候,毓夙却惊呆了。
镜中的这个人,他虽然不认识,但就在昨天,才和她有了一面之缘,这不是蟠桃园中的那个冷艳女仙,还能是谁?只是今天她换了一身男装战袍,头发也梳成了男人的样式,更显得英气勃勃,如果毓夙事先不知道,还看不出来她本来是个女仙。
毓夙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惊讶得几乎忘了使用圆光术的禁忌,盯着那女仙看了好几眼。或许是人有相似,又或许水镜里这位是蟠桃园里那位的亲生姐妹?明明昨天那女仙还在蟠桃园赴宴,她身为天上神仙,怎么可能同时在下界做了三年妖怪?
不过这说法,毓夙连自己都骗不住。昨天的蟠桃会上,四面八方,五湖四海,三界上下的宾客,不论是什么身份的都有,说不定那女仙真的就是在下界做妖怪的,只是机缘巧合,得到了蟠桃会的邀请函,或者,她在这里是有某些特定的原因,是某些上层的安排。
因为,相貌可以说是相似,但气质也完全一样,就没法解释了吧?这绝对就是同一人。
毓夙忍不住又看了那女仙一眼,谁知,就是这一眼,水镜那边的女仙却猛地警觉起来,竟然朝着毓夙看了过来,就像是她真的能看见毓夙,一双眼凌厉地瞪了过来。
也不见她有什么动作,下一刻附着了圆光术的水镜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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