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士英道:“李定国就算再有本事,可那也是叛军出身,虽说如今在永历朝旗下,可谁都明白,王自入黔,无尺土一民,永历朝无非是大西军孙可望掌握的傀儡,特别是孙可望杀了十多个永历朝臣之后……王爷,孙可望已现异心,若李定国相从,那么,日后西南半壁,咱们得花多少的代价也未必控制得了啊!”
吴争神色变得阴沉起来,马士英虽说是小人,可是个真小人,这话如同先小人后君子是一个道理,他做为幕僚是尽职的。
吴争相信李定国,但那是根据历史。
张献忠临死前对四养子嘱托,“明朝三百年正统,未必遽绝,亦天意也。我死,尔急归明,毋为不义。”
杀父之仇、民族之恨,不共戴天,这句话让李定国放下十多年来对明朝的仇恨,以大局为重,联合永历抗清,为此,他与他十多年的义兄弟孙可望刀兵相见,直至最后含恨而亡。
可眼下许多事都变了,譬如因江南北伐军的牵制,清廷对西南的围剿烈度,已经没有那么大。大西军有了从容在云南、贵州扎根的空间,如果大西军真的负守一隅,那么就象马士英说的,日后想要打进去,得死多少人?
李定国与孙可望的内讧,还会照常发生吗?
李定国的选择……会随之改变吗?
吴争确实有些担忧起来。
……。
然而,这时一桩古怪的民事纠纷案,分散了吴争的精力。
按理说,民事案惊动不了吴争。
一个执掌十一府之地生杀大权的大将军,哪有这份闲心,去理会一桩普通的民事纠纷案?
如果真要等惊动了吴争,那么,底下各级官府,就有问题了。
吴争该收拾大将军府衙门,然后一级一级地往下,府衙、县衙、里邻。
可这事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放到了吴争面前,不显一丝违和。
案子是张煌言亲自递上来的。
张煌言是个正直之人。
正直之人,都可欺之以方。
张煌言是真没办法了,不得不求助于吴争。
事情是这样的,五月至六月时发生的那场与清军的大战,应天府差点失守,同时京城和京畿周边因户部钱庄弊案,发生大规模的民乱。
朝廷十数名大臣突然失踪,其中包括了钱谦益,当然后来证实,钱谦益是叛逃去了顺天府。
按律,象这样的叛逃,必祸及家人。
可问题是,钱谦益的原籍在苏州府常熟县,也就是京畿并不包括苏州府。
苏州府原本是兴国公王之仁的辖地之一,因王之仁被朱慈烺压制,向朝廷返还了大半辖地,以换取朱慈烺对他的容忍,可苏州府却不在返还之列。
因为早年吴争在与莫执念筹建莫家钱庄时,王之仁是在莫家钱庄中占有一成干股的,吴争以股份来换取王之仁,对莫家钱庄在他辖地开设的自由。
所以,一旦苏州府返还给朝廷,那么势必造成王之仁手中的一成干股易手。
而王之仁当时已经无法从朝廷得到全额军费,唯有依仗这一成干股的分红来养军,自然是不肯交出去的。
所以,在王之仁殉国后,不管是朝廷还是吴争,都对此忌讳莫深。
谁都不愿意提及此事。
原因是,朝廷想将这一成干股占为己有,由此可以转化成汉明银行的股份,按比例,大概可换成半成汉明银行股份,这可是一笔巨资产。
但这事吴争肯定不会轻易答应,吴争想要把这份干股转入王一林的名下。
吴争的理由很强大,王之仁为国捐躯,他的私人财产,自然是由他的家人继承,朝廷岂可染指?
但吴争也无法硬来,毕竟苏州府不是在自己名下,而是朝廷名下。
这么一来,苏州府就成了一个“权力的胶着地”。
简单地说,衙门流官朝廷派,但江南商会在苏州府的话语权,盖过了衙门。
所以,这么一来,许多事如果按律就行不通了。
譬如钱谦益叛逃,原本钱谦益在苏州府常熟县的一应家业都得抄没并没籍,同时牵连钱家三代族人。
可此时,钱家根本没有被严惩,因为朝廷根本没有下过查办的命令。
朝廷在想,如果命令下到了苏州府不被执行,那朝廷的颜面就丢大发了,因为明朝地方乡绅的权力是很大的,一个家族对族内之人,除了刑事案之外,有着说一不二的权力。
简单地说,除非是刑事案,一般纠纷都可在族内解决,不需要麻烦官府。
这就造成了一个大的家族,都有抗法的实力。
所以,要执行这样的命令,就必须调动一支百来人的军队。
这对于苏州府现状是犯忌的,于是朝廷认为,既然吴争当时就在京城,是知道钱谦益叛逃的,就让吴争去处置好了。
而吴争哪有心思管这等闲事?他以为这事该朝廷管,用不着自己越殂代疱。
就这样,两头不管,让钱家等于钻了空子,逃脱了一场几乎是全族流放甚至灭门的惨剧。
如果只是这样,张煌言也就不会来麻烦吴争,直接以按察司的名义补道令就是了。
事情是这样的,钱谦益当时叛逃,柳如是却不肯追随北逃。
柳如是半路下了马车,回到了常熟,就是钱谦益想金屋藏娇,给柳如是造的“绛云楼”和“红豆馆”。
柳如是本是嘉兴人,但既然已经出嫁,有道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不愿意追随钱谦益北逃,自然就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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