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的鬼杀人事件,让整个千苍县变得很不平静。
蔡家一次性死去了十几个人,使得蔡家的下人大多数辞去了工作,离开了蔡家大院。
偌大的院子只留下了孤女寡母二人和挥之不去的阴霾之气,高泽则是和蔡蝶儿经常泡在南山的育英书院,接受思想教育,熏陶己身。
半个多月后,烈日高照天降大旱,连日不雨,蝗灾又袭,让一个本就平穷的小县更是民不聊生。
乡间的野地中,丢弃着大量饿死的老人孩子的尸体,街头上,也出现了越来越多讨饭的乞丐,让原本热闹的千苍街也变得不是那么和谐了。
偷盗之类的事情,屡见不鲜。
“没想到,这蔡大福居然死在了恶鬼刘秀的手中,看样子,我需要重新找一个商人了。”徐大千一脸浓密鬓毛,坐在一个书房之中,一手搭在檀木椅上,挺着大肚皮,对着一旁手拿纸扇师爷模样的人,开口念道。
“大人,今年的旱灾几年未遇,看样子,咱们,又能狠狠捞上一笔了。”留着两抹小胡子的师爷,笑着开口,心里在盘算着发财大计。
“听说,那个叫李瓶儿的娘们,竟然将蔡家所有的地产都变卖了,真不是一个富贵命啊。”徐大千摇了摇头感慨道,虽然对于李瓶儿的容貌也是情有独钟,但是有了第一美人,第二嘛,可有可无。
“就是一个戏子,能有什么富贵命。”蔡大福两人在一个房间之中,密谋着千苍县的江山社稷。
刘秀因爱生恨,又因钱财残害了多人的性命,最终因为儿子,甘愿归入地狱的法门之中。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
这是最世俗的说辞,却也在世俗之中得到了验证。
李瓶儿也算是金钱的受害者,幸运的,是生了一个女儿,不算是红颜薄命。
大旱天灾,李瓶儿将蔡家大院改造成了一处灾民的落难所,变卖了所有的地产换来金银,购买了青稞面白米,让一些饿得面黄肌瘦的人,有了一顿吃饱饭的机会。
李瓶儿只留下了蔡家在千苍街的两家商铺,毕竟是女人,吃不了多少苦,并在南山靠近育英书院的地方,买了一处宅子,过着清闲生活。
蔡蝶儿每日由高泽陪着上山,读书认字,至从许多亲人死去,只有一个奶娘照顾着蔡蝶儿平日的饮食起居,小姐的脾气小了很多,读书也更加认真了起来,屡屡受到寻夫子的夸奖,说是此女是一个天仙下凡,聪慧得很,让蔡蝶儿心里乐开了花。
“小泽同学,你走快点,快要迟到了。”蔡蝶儿在南山的城郊的宅子中,养了两条黑狗和几只鸡,能听到满山的虫鸣鸟叫和犬吠,算是过上了田园生活。
高泽跟在蔡蝶儿身后,白日里依然当着蔡蝶儿的伴读书童,还能倚在门槛,偷听两堂寻夫子的课,也受到文字的熏陶,变得更知书识礼。
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道理是老祖宗传下的俗语,却也是真理。
这些时日天降大旱连日不雨,死人太多,高泽作为阴差,晚上需要出差,打开狱门牵引地魂,进入地狱,或是与一些饿鬼纠缠争斗,没有多大怨气的饿鬼,最后都被乖乖送进了狱门。
鸡鸣的时候,高泽才能回到宅子中,睡上一个回笼觉,早上天刚明,便搭眯着眼睛跟在蔡蝶儿的身后。
南山的石阶上,出现了徐小萌宽大的身影,也向着山坡上的育英书院跑着,身后的陈二狗,手中拿着徐小萌的小背包,一手拿着吃的,屁颠颠的向石阶上跑着,是一条忠实的狗腿子。
“这,不是蔡蝶儿小姐吗?”徐小萌绕开了高泽的身体,向着前方走去,想与蔡蝶儿搭讪。
对于上次河中惊魂,徐小萌对高泽有些胆怯,毕竟官宦富家子弟的强横,大多数都是伪装出来的,只有真正滚过刀,流过血的人,才有不怕死的,蛮横狰狞的面相。
蔡蝶儿自然不会理会徐小萌的贼心,一个人向着山坡上的育英书院轻盈跑去,可惜徐小萌由于体重等原因,最后只能气喘吁吁向着山坡缓慢走着。
育英书院,寻夫子的时间观念特别强,对于无故迟到或是旷课的同学,都予以戒尺打三次手的惩罚。
高泽一边啃着白面馒头,向着授业室缓慢走着,自己不是学生,并没有受到寻夫子的约束。
“高泽啊,你快让一让,我,快要迟到了。”一个小胖子,嘴上还粘着几块馒头芯子,向着育英书院的授课室跑去。
这胖孩子叫做寻临江,是育英书院的寻夫子的亲孙子,来这育英书院,调皮捣蛋的事情干了不少,这屁股也没有少挨板子。
“小胖子,你的裤子腰带没有系好。”高泽看着寻临江一路小跑,向着书院跑去,开口提醒道。
这礼仪廉耻也是读书人在意的,如果人人都不约束自己,读书有何意义,岂不都成了山野村夫。
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
寻夫子经常教导:“这成为正人君子,难,成为恶人,容易,必须将自身的边边角角打磨干净,才能做一个有用的栋梁之材。”
“叮当!”
书院的铃声响了起来,寻夫子走到了讲堂之上,对着讲台之下巡视了一番,看着所有的人都坐在座位上,然后看着一根门柱上,高泽正在打着瞌睡,走了过来。
一柄戒尺敲在了高泽的头上,寻夫子开口批评道:“别人都在读书,你却在这儿睡觉,影响多差啊。”
“对不起夫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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