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林曼曼还是想出了一个绝妙的方法,那就是让林天佑租房子的时候多租一间卧室,让荆轲住过去,然后李白住现在荆轲住的房间。
至于目前的这两天,就只能委屈李白睡一下沙发,反正再过一天就到了周四出去旅游的时候了,高长恭和荆轲都是冯景昊和莫思睿两位老板以个人名义邀请的,而林曼曼自己还有一个可以邀请的家属名额,这个名额正好便宜给了李白,如此一来,所有的一切都刚刚好。
为此,林曼曼不得不称赞一下自己,真是太聪明了。
时间转瞬而过,周四很快就到来了,林曼曼四人携带者大包小包往公司赶去。林天佑也租到了房子,就在林曼曼家楼下,不是一般的巧。林天佑表示等林曼曼四人回来的时候,荆轲就可以参加训练了。
等到林曼曼四人赶到公司的时候,这里已经有不少人了,绝大部分都是公司里的熟面孔,只有很少的生面孔,而这些生面孔里大部分又都是女的。换句话说,只有少数人带了家属过来,带过来的家属基本都是被男同事带来的女朋友之类的。
所以林曼曼这四人的组合就显得异常奇特,林曼曼刚把包放在地上,旁边的策划小伙就靠了上来问道:“曼曼,这几个人是谁?”
林曼曼介绍道:“都是我表哥,这是……”
说到荆轲的名字时,林曼曼又纠结了,真不知道自己该不该把荆轲的真名说出来。
“叫我轲子就中。”荆轲傻乎乎的笑着。
“我姓高。”高长恭微笑道。
“我姓李,来,喝酒。”李白说完之后直接把手中的酒壶递到了策划小伙的面前。
策划小伙连忙摆手后退说道:“不用不用了,我不喝酒。”
“身为男人怎能不喝酒,岂不可惜了?”李白一脸遗憾的将酒壶收了回来,然后大灌了一口道,“爽哉。”
林曼曼根本就不知道在现代生活了几个月的李白究竟会多少现代词语,但是至少目前来看,李白的语气还是现代化十足的。
等了半个多小时,应付了至少六波过来询问高长恭三人身份的同事之后,公司的两位老板,冯景昊和莫思睿终于赶到了,随之而来的还有三辆大巴。
林曼曼扫了一眼,自己公司的四十多人基本都到了,然后带来的家属大概只有不到二十个人,换句话说,其实总共只有六十个人左右,而一辆大巴车能够承载四十五人左右,三辆大巴车能够承载一百三十四十人,换句话说,基本上就是一个人可以坐两个座位,这完全是为了方便放置带来的行李。毕竟去旅游的地方是比较原始的地方,所以大家带的东西都比较多,如果一个人一个座位的话,恐怕是放不下那么多行李的。
总归所有的一切汇聚到一起还是只有一个原因:有钱,任性!而且也说明了,林曼曼他们公司的老板其实并不扣。
“程序及家属上第一辆车,策划美术及其家属上第二辆车,市场运营部门的员工及其家属上第三辆车,其他部门的先等等。”冯景昊穿着印有红色和蓝色花朵的白色断袖衬衫,下面穿着一条蓝色的大裤衩,脚上穿着一双凉拖,头上驾着一副墨镜,弄的跟要去夏威夷海滩吹海风一样,手里拿着一个大喇叭站在那里喊道。
莫思睿穿着一身运动服在不经意中悄悄地远离了冯景昊的身边,就连莫思睿都觉得冯景昊这身装扮实在是太丢人了。
林曼曼在心里恶俗的想着,自己的大老板会不会在大青山被蚊虫咬死。
虽然现在还算是夏天,但是毕竟是九月底了,天气已经开始转凉,特别是大青山这种生态比较原始的地区,估计蚊虫会更多。而且晚上的温度估计也会很低,穿这一身,就算不被冻死也会被蚊虫咬死,除此之外,山地林中多难走,如果穿的不多,恐怕还被树枝藤蔓之类的刮到,一不小心就会刮出一道血痕什么的。
林曼曼带着高长恭三人将一些大包放在了车底下,然后将一些装着吃喝以及换洗衣物的包带上了车,占据了车中间的四个位置。
在车上又等了半个小时,冯景昊和莫思睿一辆辆车开始查数,直到所有人都到齐之后,冯景昊站在第一辆大巴上大声喊道:“出发!”引得周围路人频频侧目,林曼曼真的觉得自己老板好丢人。
大青山距离林曼曼所在的城市并不远,严格来说就在隔壁城市,不过是处于比较偏僻的地方,前面还好,临近的时候就会感觉路比较难走,大巴车开在上面一震一震的,俗称车震。不过你们理解的车震和这里的车震肯定不同,因为作者君还是比较有节操的。
等到下午两点多的时候,一直震动的大巴车停了下来,林曼曼从半梦半醒中苏醒问道:“到了吗?”
司机师傅在前面大喊:“到了,大家都下车吧。”
将东西收拾好,林曼曼四人跟着人群下了车,然后将车底的大包拖了出来。
“所有人注意,所有人注意,我们现在距离目的地还有两里路,这剩下的两里路大巴车是开不过去的,所以只能我们自己徒步走过去,请所有人跟着这面旗帜走,不要掉队,有事立即找各自部门的经理说明,千万不要掉队,再次重复一遍,千万千万不要掉队。”冯景昊站在最前方拿着喇叭大声喊道。
一听到还有两里路要走,几乎所有人都唉声叹气的萎了,如果林曼曼知道还要自己走两里路的话,林曼曼是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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