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城中出现一个背着刀,单薄青色长衫的小伙子,在买了一些食物打包之后,就出了东门,踏着荒草平原往飞歌国边关走去。
路上要出关的人总能听到一阵很刺耳的歌声,那歌声一直飘向远方。
一直飘到了关外。
一直飘到了金鹏国的国境。
恶心自己国家的人还不够,他的歌声直把负责边关安全的守卫恶心的几乎要吐出来。
“大哥,您别唱了好吗?”
“按照惯例,入境须搜身,咱们怕了你,你快过去吧。”
撇了撇嘴,不屑的看了看这些不懂欣赏的人,吕牧大步往前走去,一直来到了一个边城他才停下来歇歇脚。
此时公子论只怕已经的消息,带着人往这里追来了,那七将军说不定就要跟着,再加上三位摩顶高级境界的老者,这要是遇到,再也没有人能救得了他了。可偏偏他身无分文,浑身上下也只有一杯茶的钱了。
长街。
可以说是熙熙攘攘的长街,边城能有这种规模已经相当不错,想要看一个国家是否强大,从这些微不足道的地方就可以很直观的看出来,可见金鹏国无论是人口还是富庶都要比飞歌国要好一些。
茶馆最热闹,这里是听情报和解闷的最好地方,瓜子磕着,小茶喝着,听着周围哄闹的场面,突然有一种孤独感。
这孤独感绝不止一次,当年在山洞里七年的闭关生活,一直到体内邪火无处发泄无奈破关,再到现在独自一人,天涯行驿,逃命紧赶。
这种孤独无时无刻不围绕着他,像一群讨厌的蚊子,赶都赶不走,躲也躲不开。
——人生何处不孤独?
——人生何处不孤独!
“人生何处可销忧?”吕牧仰面叹息,立刻引来了不少目光,好在这里的闲人太多,都喜欢打个玩笑,找找乐子。
有个老太太道:“是人生何处不相逢,小伙子,你念错了。”
一个抽烟袋的大爷道:“是人生何处不销魂,你们都错了。”
里面楼梯下的一桌男人几乎齐声道:“嫌孤独啊,找姑娘!”
“低俗。”
不知道谁说了一句,吕牧寻找过去,只见一个浑身锦衣的少年将钱按在桌上,瞥了一眼屋子里的人,再次冷视一眼,目光落在了吕牧身上,于是四目相对,彼此都不顺眼了。
这少年方脸阔口,面白唇红,一副显贵之气。收回目光之后,他立刻弯腰,他那一桌上的人立刻起身,只见一位长得很英气的女孩起身,轻轻拂了拂黑色的劲装,那样子像极了一个男子。
这女孩独特的味道立刻引起了不远吕牧的注意,他的目光在这女子的脸上打量了一番,只见她的眼角一颗醒目的芝麻大小的黑痣点活了整个面容,眉眼英气逼人,却带着点媚,那饱满性感的嘴唇,顾盼之间抿起,带动了不少人的火热情感,结实匀称又饱满的身体撩动了一种火辣又硬派的情趣。
——怎么说?
——英气在外,娇媚在内。
——真是,实在是,确实是,一定是,人生何处不销魂!
跟着这女子的那贵气少年似乎对他很怕,怕的表面上又带着爱慕,只可惜这女子并没有把他放在眼里,身后一位老实巴交的老人很珍惜的把茶喝完才起身。
除了这三个人,还有两个看起来壮硕,面带凶气的三十岁上下的汉子,一看那行走的派头,吕牧立刻确定这两个人是标准的武者,禅武境初级。
这五人一行,让哄闹的茶馆立刻安静下来,边城里有这等人物虽然算不上什么稀奇,毕竟飞歌国和金鹏国的商客,显贵来往之间,让边城的人见足了市面。但这少女的确是万中无一,美到了一定的地步。
这些人走了之后,那抽着烟袋的大爷才眯着眼,道:“我认得,这是金家的人。”
他的话立刻引起了吕牧和周围人的主意,大家竖起耳朵仔细听着,有人问道:“金家?哪个金家?”
“刘烟袋,你说的莫不是金鹏第一财团,天魔城金家?”
刘烟袋道:“天下有几个金家能让我刘大烟袋记住,当然是天魔城金家。”
吕牧好奇问道:“你怎么认识的?”
刘烟袋把眼一眯,笑道:“从天魔城到飞歌国都这条商路就是金家开出来的,我有个外甥以前就跟着金家在这条路跑商。我不光知道,还认识那个姑娘哩。”
“她是谁?”
“她就是……她就是……嘿嘿……”
“别卖关子啊,说啊。”
“嗨,刘大烟袋又吹牛了,不知道还在这里瞎吹。”
“放屁!”刘大烟袋跳起来:“谁说我不知道,那位姑娘就是金家的三小姐,那位公子估计就是金鹏三大家族之一的俊杰了,三大家族全是禅武者,只不过比起金鹏第一道场来还是差了点,这个公子一定是想联姻,借助金家的财力往自己身上贴金,这些东西我老刘研究的最透彻了。”
“这狗屁地方,果然会有一些含金量的话题啊。”吕牧在心里笑着。
只听有人又问:“既然是三小姐那种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小小边城?如果走商,他们家族有的是好手。”
刘大烟袋呸了一声,骂道:“你小子懂个屁,这三大家族的公子既然跟着,那一定是金家有些同意联姻了,让三小姐独自走这一趟,不带高手保护,让三大家族的名声跟着,比带高手更加的安全可靠,试问金鹏国境内,谁敢不卖三大家族的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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