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凌接过朱宜修递过的象牙银箸,想一想,又是叹气,箸上的细银链子微微颤动:“小宜,朕是不是很窝囊?”
朱宜修忙道:“怎么会……”
“夏的事情,你也听说了吧,摄政王如此目中无人,竟然当着朕的面杀了他!”玄凌怒不可遏,狠狠一掌拍在案上。
朱宜修低低叹息:“摄政王的党羽遍布整个朝野,皇上还需忍耐。”
玄凌眸光微沉:“今日你去看过母后了吗?母后身子如何?”
朱宜修怡然笑道:“母后身子好多了,只是尚需静养几日为宜,皇上没去颐宁宫么?”
玄凌恍若未闻,蹙眉良久,眸中有幽暗的火苗暗生:“朕有心建立一支亲兵队,朕之前虽有夏等人,但并未建制,摄政王有金羽卫,朕就建立玉笛司,以玉笛音为暗号,名为朕的伴读陪学,也能不让摄政王起疑心。”
朱宜修微一沉『吟』,已然明白过来:“是了,皇上应该有自己的人,只是玉笛司实属皇上心腹,且不可让旁人知晓。”
玄凌点一点头:“夏的弟弟夏刈亦是忠主之人,朕属意于他统领玉笛司。”
朱宜修徐徐起身,身侧的红绿彩花鸟兽耳筒瓶里有数捧红梅,映着雪白透亮的琉璃长窗,似是冰雪世界里那一抹欲燃的殷红,有明媚的风姿。
朱宜修微微一笑:“皇上很喜欢红梅呢!”
“寒心未肯随春态,酒晕无端上玉肌。”玄凌缓缓道,“朕偏爱梅花、玉兰、菊花,是欣赏它们的独立寒风之姿。”
朱宜修心中一动,晓得触痛玄凌的心肠,他是先帝隆庆帝的第104章宫门前直至晕厥,太后的膝盖旧疾,便是这样引起,每到阴雨天,总是疼得钻心。
朱宜修低低一叹,扬声道:“寒心未肯随春态,酒晕无端上玉肌。诗老不知梅格在,更看绿叶与青枝。东坡居士的词中,常能寻见儒、道、释三家之思想,这首《红梅》虽可视作是描述了居士清高而不孤介、傲岸而不怪异的品『性』,但臣妾却有不同的看法。”
玄凌奇道:“小宜素来不喜在诗书词赋上用心,怎的生出了旁的见解?”
朱宜修盈盈屈膝,笑若春花:“红梅开得盛,臣妾特特寻了一些诗词来读,故而有些想法,皇上不笑话臣妾便是了。”
玄凌点一点头:“无妨。”
“红梅状若桃花,但却不见桃树上应有的绿叶;红梅形似杏花,而它的枝子又是青的。故而,东坡居士才提出‘不知梅格’,但臣妾恰恰认为梅花贵在‘不知梅格’。”朱宜修眸光轻扬,徐徐而道,“春花灿烂,夏花旖旎,秋花高洁自赏,而唯有梅花疏朗,敢于在严冬时日绽放枝头,不惧寒风,不畏冰雪,其实,若非是春、夏、秋三季的蓄势待发,又怎能在冬日独领风『骚』?”
玄凌似被触动,凝眸于朱宜修姣好的面庞:“小宜的意思是?”
“三年不飞,一飞冲天,三年不鸣,一鸣惊人!”朱宜修敛衣下跪,“臣妾愿意陪同皇上,用三年来让世人‘不知梅格’,三年之后,世人皆会明白,普天之下,唯有天子,才是最最尊贵的!”
玄凌伸手扶起朱宜修,似生出万分感慨、千般动容:“有你在,朕最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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