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纳姆瘫坐在门房的沙发椅上,打着哈欠。
小楼前方是一个小院,地面铺着青石,上面不知道是因为沉积了多少污垢,又或者是干涸的血渍,原本天青石的石板颜色变得黯淡深沉,哪怕是有着雨水冲刷,依旧没办法恢复原状。
雨滴打在地面上,飞溅着水花,发出沉闷的声响。
院门后方,头顶有着一两米的隔断,粗大的横木作为屏障,将雨水隔绝在头顶,横木中间,挂着一盏马灯,灯罩内盛着三分之二的桐油,灯芯的一半像长长的蚯蚓一样盘在桐油内,另一半探出桐油,燃烧着,晕黄的灯光洒下,照着面前的几尺天地。
灯光在夜色中,在雨幕内实在是太弱,照不过小院去。
小院也就隐在黑暗之中,往黑暗内走了几步,一直走到小楼的边缘,这才重见亮光,那是因为,在小楼的门前,同样挂着类似的马灯。
马灯的灯光自然没有办法和魔石灯相比亮度,可惜,魔术灯太过昂贵,哪怕是红胡子老大,也不会奢侈到在这个地方使用。
并非买不起,而不是没有必要。
身为小弟的英格纳姆是红胡子老大的心腹,得以见识过红胡子的巢穴,那是他的私人别墅,在那里,也就有着魔石灯之类的各种奢侈用品。
走上这条路,就是为了金钱,就是为了享受,为了让自己的**获得发泄,能够恣意放纵,若非如此,又何必冒险,何必作恶呢?
现在匍匐在地狱,不过是想日后能够过上在天堂一般的日子。
这座小楼是红胡子这个社团的秘密基地,在小楼内,有着许多秘密,也有着许多罪恶,别说在这里值守工作,单单是知道这个地方,也就算得上是红胡子的心腹,因为,这里根本见不得光,若是曝光,被新闻纸记载,那么,哪怕红胡子和警察分局的局长有着关系,哪怕,他们这个社团背后有着官方支持,到时候,也会轮到人人喊打的地步。
逼良为娼,贩卖人口,不管是在法兰帝国的哪儿也都是重罪。
英格纳姆仰着头,张大嘴,又打了一个哈欠,这个哈欠打出,眼角都渗出了泪花。
“哎!”
他叹了叹气,随后,抱怨了几句。
抱怨的并非别人,而是自己。
他忘了携带血橄榄,他的嗜好不多,啃食血橄榄算是一个,那玩意有着提神醒脑的作用,深夜值班的时候啃上几个,比喝咖啡的效果强多了,正是因为忘了带那玩意,他这才哈欠连天,睡眼稀松,非常的疲倦,所以,他时不时地便望着小楼那边,想要回到自己的宿舍去拿上几枚。
不过,也只是想想,并不敢真正的擅离职守。
他和红胡子的关系,就跟兰多夫和吉布森的关系有点类似,都是同乡,都是一起前来兰斯这样的大城市讨生活,只不过,兰多夫和吉布森在没有进入兰斯城前,基本上的平起平坐的关系,来到城里之后,因为各自的际遇和选择,这才有了上下之别。
他们则不一样,还在因斯那座小城镇的
时候,红胡子就是他们的老大,那时候,英格纳姆不过是一个跑腿的小角色。
来到兰斯城不过十年不到,红胡子也就在港口区打出了名堂,有着响亮的名声,成为了一方势力之首,在他手下,有着小偷组织,有着骗子团伙,也有着卖*淫集团……
当初,随着红胡子来到兰斯城的小镇团体,已经有三分之二的人去面见了天主,当然,他们的魂灵更有可能是被魔鬼拉下了地狱。
在现实世界作恶,若是得不到上帝原谅,死后没有办法打开天国之门,不会被天堂所接纳,如此,也就只能被魔鬼拉入地狱,接受永恒的折磨。
圣堂的神父布道的时候经常这样说。
不过,红胡子老大时常对此嗤之以鼻,英格纳姆虽然也有着附和,其实,心里面是发虚的,每当他附和红胡子的说法时,总会在心里暗暗划着十字,向着上帝祈祷。
或许,这就是他能够担当老大,而自己只能在这里跑腿看门的缘故吧?
对方胆大妄为到不惧怕天罚,不信任上帝,对圣堂嗤之以鼻,而自己却不能,也不敢,总是想着金盆洗手,有着一定的积蓄之后就回到出生的小镇,买上一间商铺,或者买上几亩农地,然后,每个礼拜日前往圣堂,聆听神父布道,好好向神父告解,希望能获得上帝原谅。
说起来,他真的有些怀念那座小小的城镇,怀念山上的伐木场,怀念那满山的葡萄园。
那个叫因斯的小镇距离兰斯城三百多公里,位于太阳山脉内,是一个小小的盆地,城镇依山而建,不管是从北方还是海上来的寒流都被高大的山峦所遮挡,所以,这里终年阳光高照,降雨量不大,故而,这里生长的葡萄极好,酿制出来的葡萄酒非常有名,像几个出名的酒庄酿制出来的葡萄酒甚至可以进入宫廷。
赤霞珠,在遥远的东方,这葡萄酒甚至成为了法兰帝国的代称。
与其说是怀念家乡,绕不如是怀念酒庄葡萄酒的味道。
英格纳姆的双亲就在一个小酒庄内工作,如果,他像他的大哥那样忠厚老实的话,这会儿,多半也在那个酒庄工作了,小城镇的居民就是这样,有家业的继承家业,没有家业的,便会继承父母的工作,家业往往只有长子才能继承,而工作,却无须如此。
说起来,出来已经十年了,英格纳姆却没有回过一次因斯。
这些年,他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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