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秋雨>记事第四、五页
<紫秋雨>记事第四页从缺
<紫秋雨>记事第五页
八月四日星期四天气:小雨心情:狂龙斩!<题笔人:秋梦>
题名:第二遍!
ㄜ….不是差不多吗?
足足瞪者房东婆婆好久,我怎么也不懂为什么我会沦落到这个地步。真是烦死人,朋友子怡介绍我来她家的顶楼租房子,听说租金低廉、环境很棒、加上离我未来的学校又很近,这种好地方,很难得的!
於是,我就来了!
不过。呜……我从来没听说过租房子要写日记,还规定要写足足一页?我很乖,我写了阿!
不过。又不是投稿,为什么还要审稿呢?我很悲情的看房东太太把第四页揉搓成一团废纸,然後以很优美的抛物线正确无误的被垃圾桶的大嘴吃下去。还瞪我?写这个不可以吗?
刚刚人家把早上出门到中午吃饭、看房子到之前看完房子决定契约时,听到要写日..(呜,为什么打我?记事和日记还不是一样吗?)反正我写的具体而微、距细弥遗,连我刷牙、洗脸、坐公车都写进去了耶!为什么不行呢?不是差不多吗?满满一页耶!我写的小说都没这么多字!
房东婆婆说不能再写这些琐碎,要写目前的心情或特别经历,好吧!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为了要租那间看起来真的很棒的小套房,我拚了我!
喔我比别人卡认真,我比别人卡打拼!随口哼个两句,在房东婆婆刀光利眼下识相的消音,有言道:「前人种树,後人乘凉。」我向来很崇拜这些古老成化石、贤的再不能贤明的古圣先贤了!所以我很从善如流的翻阅前人的伟大无比的作品。
哈哈哈…那个叫紫花的可真有趣,我还没看过她,想来她应该是住在第一间套房才是。废话,刚刚才在大厅和睡眼惺忪的小妹妹朝过相,小妹妹住大厅右廊里头的第三间,没人住的第二间,不是第一间是什么呢?喔!我真佩服我自己,早该生在古代了!我一定可以成为惊天动地、前无古人後无来者的女侠!
不能胡言乱语?
为什么?不就是日…记事吗?当然可以写我的心路历程嘛!
硬ㄠ讲不过我的房东婆婆,总算赢了她一场,不过,她看完这篇日..记事,会不会改变主意呢?
呜…千万不要,我亲亲可爱无比的房东婆婆,心肠是最好的了!怎会把我这今年才刚刚十九岁的愚昧无知天真可人小姑娘的胡说八道放在眼底呢?危机过去,我很讨好的朝房东婆婆笑一个媲美阳光的笑容迷的她团团转。^^
写不下去了,怎么办?乱七八糟掰到这边,墨水都用光光了,呜,我用像小狗汪汪的秋水可怜兮兮的看者好心的房东婆婆,房东婆婆年轻时一定是个美人胚子,虽然很老了(呜!又打我?)我今天和房东太太犯冲吗?这个叫什么?拍马屁拍到马腿上?
从板桥搬来这边,其实不远,反正我早就陷害好子怡和协豪还帮我搬家,那个上一页紫花还真有点呆,听房东婆婆说是一个人搬来的,真可怜,她就没有朋友来帮忙吗?朋友呀!是用来陷害用的,要义不容辞、两肋插刀….不过,我很懒,插刀会很痛的!所以都是我陷害人,害人比被害好不是吗?
唔….房东婆婆说写下去了就不能改,要不然我想把上面几行给杀掉,免的害我被人追杀,那可不是好玩的说。所以,我郑重声明,以上如有巧合,纯属虚构,无法成为法律呈堂证供!
今天一整天都不顺,回去一定要翻翻黄历,确保安全无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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