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鞑子已经输定了!他们主动出击,在东门外被我军杀的横尸遍野!现在城中的真鞑子已经只剩三千不到了!”
“兄弟们,上啊!”
左鹤林提着腰刀,抬头看身后城墙的方向。
他所在的中队突击速度很快,现在这位置已经看不清城墙上的人了,但还能听到大喇叭传来的声音。
“这就要赢了吗?”左鹤林有些茫然:“鞑子这么不经打?”
“还没赢呢!”中队长不客气的拍拍他的头盔:“赶紧休息,十分钟后继续进攻!打到鞑子皇宫才算赢!”
“是。”
被人当晚辈一样拍头,左鹤林没有一丝气恼,毕竟现在是在战场,根据齐军军律,战时指挥官具备绝对权威。
何况指挥官这个动作也不是为了欺负他。
左鹤林坐在一个鞑子甲兵尸体上,从怀中掏出一块奶糖扔进嘴里,一点一点的仔细品尝那甘醇香甜的滋味。
这玩意是军队的特供产品,能迅速补充士兵的体力消耗,在军队中十分受欢迎,公孙胜下令给参与攻城的突击队每个队员配发了十块,以备不时之需。
不过看现在这种情况,大家都觉得战斗时间拖不了太久了,食物补充方面应该不会遇到什么问题,所以有经验的老兵都开始不时吃上一颗糖,以便让自己尽量保持兴奋状态。
“咱们现在的位置距离皇宫还有五条街区。”
分配到这个中队的蓝军队长正是黄河之战时投降的萨廉阿,这个人曾经当过女真谋克,是勃极烈完颜斜也的亲信,因此对鞑子皇宫附近的地形十分熟悉。
“完颜宗弼肯定会把剩下的主力集中在皇宫周围,城墙上说他还有2、3千甲兵,阿哈更多,咱们这种百多人的小队还得小心。”
“小心是当然的,但也不要因此放慢脚步。”中队指挥官接着说道:“老子要第一个到那皇宫边上,抢个头功!这样以后祭祖的时候也能在列祖列宗面前有个说道!”
众人一起点头,徐世杨那封信确实把士兵的战斗意志完全激发出来了,现在所有突击队都暗自竞争,看看谁先第一个打到鞑子皇宫边上。
“那就得加快速度。”左鹤林插话道:“之前俺就说过了,你们那身板甲看着挺不错的,但太重了,也不适合咱们现在的小队战,若是换上锁子甲还能冲的更快一点。”
“你小子懂个屁!”中队长毫不客气的训斥道:“进城的时候没看见在土坡上换人命的场景吗?穿锁子甲,那个时候说不得就得多死上百人!”
“咱们大齐的兵都是好汉,没办法的时候也就罢了,这种胜利在望的时候怎么能用兄弟们的命去换功劳?”
“你们都给老子记着!”中队长扫视一圈,严肃的说道:“功劳,老子要!但你们的小命,老子也要你们尽量保住!”
左鹤林看着中队长,这是个典型的汉人老兵形象:黝黑的面孔,朴素的脸,因战事紧急来不及修剪的胡须,粗糙的双手,还有瘦但感觉能扛事的肩膀。
脱了铠甲,扛个锄头蹲在田间地头一准没人能把他从其他老农中把他分辨出来。
但他现在说的话,左鹤林怎么听怎么觉得有道理——能说出这种话,这人肯定不是那种基层常见的文盲军官,以至于在左鹤林严重,这个中年男人的脸上仿佛镀了一层金光。
这种话真的是一个只能管理百多人的小军官所能说出来的?齐军中文武双全的勇士已经多到可以拿来当中队长使唤的地步啦?
而且周围士兵还是一脸理所当然的样子,仿佛这种事很常见一样。
这一看似平常的小事,给左鹤林的震撼比之前上百门大炮两个半时辰的炮击更加强烈。
“行了!都休息够了吧?”中队长对着战士们说道:“进攻!”
以萨廉阿打头,二十七个蓝军旅士兵率先冲出他们休息的小胡同,迎面传来一阵鞑子语的叫声,七八只重箭飞过来,打倒两个人,其中一个被命中面门,眼看不活了。
后面冲出去的选锋在蓝军的掩护下排成一排,用手枪对金军射击,一阵枪响过后,七八个金军甲兵惨叫着倒在地上。
蓝军士兵沉默不语,向前急速冲锋,半路上顺手抽出飞斧向金军甩过去,对面战术同出一源的金军也扔过来一波飞斧和狼牙棒,双方各有近十人倒下,不过蓝军旅的士兵都有胸甲,只要不被砸中面门,一般不会受到致命伤害,以至于被打倒的蓝军旅士兵中,有一半很快就重新爬了起来。
对面金军就没有那么好的装备了,毕竟即使是锁子甲或皮甲,金军也只有三分之一的披甲旅,那些轻甲或无甲的士兵近距离挨上一下,至少也得骨折。
完成最后一波远程打击后,蓝军旅士兵举着刀盾跟大呼小叫的金军撞在一起。
现在一方是退无可退困兽犹斗,另一方是对胜利充满信心士气如虹,双方都完全没有任何躲避退让的意思,使得冷兵器战斗变得异常残酷。
蓝军旅士兵被打倒七、八人,金军损失略大,约有十一、二人被创。
金军毕竟人少,刚才还经过两轮吃亏的远程对射,在齐军后续的选锋兵跟上之后,他们被迅速压垮。
最终结果,齐军阵亡7人,受伤15人,除了一个伤员是选锋之外,其余全部都是蓝军降鞑。
金军方面损失40多人(伤员全部被补刀了),突击队第六中队成功控制这条街区。
“再上!”
中队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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