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东西在他眼前起伏和闪动,人头飞滚,马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遇人便杀,他甚至已经听不见被杀的人的悲鸣。
长长的马槊灵活无比地挑,刺……
这是一柄真正上等马槊,被刘浑拿在手里,他似乎听到了马槊的雀跃,如同他自己身体内的雀跃一般。
战场正面正杀得火热,战场右翼的羌胡骑兵已经开始加速了,看样子他们是准备要强冲上小山坡。
这个小山坡并不高,可以说是很平缓,换作平时,骑马可以很容易就上来了。
可是今天,山坡上有五百名汉军士卒地守着。
只见那支准备偷袭的羌胡骑兵还有两百步的时候,坡上突然响起了鼓声,句扶大喝一声,“放!”
弩箭如蝗飞,居高临下地射了个铺天盖地,冲在最前面的羌胡骑兵一下子就纷纷掉下马去。
连那些战马,也在不断地惨叫着,跪到了地上,庞大的躯体受惯性影响,摩擦着地面,冲出去一段距离。
“将军,我们明明可以直接打败他们,为什么要拖这么久?”
霍弋看着下边的惨烈战况,忍不住地小声问道。
“霍从事,你自小就是在宫里长大,有些事情不明白,那也正常。这世间,任何白白得到的东西,都不会有人去珍惜。”
“陇右羌胡,想要从大汉这里得到好处,要想成为大汉的真正子民,那么就得证明他们对大汉的忠心。”
说到这里,冯永指了指下边,“这,就是他们表忠心的一种方式。他们是大汉子民,所以就应该为大汉浴血奋战。”
“用生命和鲜血换来的东西,才会让人觉得这是世间最宝贵的东西,才会让人拼命去维护这个东西,这是人性。”
升米恩,斗米仇,不外如是。
对他好得太过,有求必应,只会让他觉得理所当然。
只要稍有不对,就会觉得自己大受迫害,心生仇怨,恩将仇报,这种事情冯永见得太多了。
偷袭的羌胡连冲三次,没有一次能冲得过最后的五十步,在抛下了一大片伤员和战马尸体后,纷纷逃逸。
冯永又吐出一颗杏核,鄙视道,“一群废物!”
然后转身对着霍弋说道,“去,传领给张将军,就说我肚子饿了,准备收拾收拾,回营吃晚食去了。”
不一会儿,下边响起了鸣金声。
刘浑大踏步回到后方营阵,战裙边上,有血滴正在凝成,“张将军,何故鸣金?”
“你们打的时间已经够长了,冯郎君传令下来,要我们速战速决。”张嶷说着,拿起披上铠甲,拿起陌刀,“剩下的,就交给我们吧。你们休息一会,准备追击。”
原本已经厮杀了一天的羌胡仆从军开始向两边散开,露出了中间的位置。
只见一片雪白的刀丛正踩着节奏向前推来。
虽然仅仅是缓缓前进,但那摄人的气势,仿佛他们会把挡在前面的一切都绞碎。
街亭一战后,陌刀队伤亡惨重。
但得赖于南乡医疗体系,伤员的死亡率比起以前,有了很大的降低。
能重归战场的老兵,是保证部队战斗力的保证。
如今的陌刀队已经不是几个月前那支由大部分新兵组成的队伍,
得益于冯永对战后总结的重视,如今陌刀队从上到下,变得更加沉稳,更加锐不可挡。
如果再街亭之战再重来,可能统帅只是稳重了一些,不会再心浮气躁,但他仍是个只拿着宝器望远镜看风景的土鳖,对军阵指挥毫无长进。
而对于陌刀队而言,若是张郃真要敢再亲自领兵冲击,他们有信心把张郃当场劈成肉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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