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华夏,就算是再蠢的人也知道当老板当着众人的面向你询问愿不愿意去做某件事时,其实他的真实目的并非是询问,而是在用一种较为委婉的方式向你下达命令。
严狄自然不会愚蠢到拒绝来自老板的命令,他的眼中甚至还露出了掩饰不住的喜色,朝杨峰敬了个礼大声道:“国公爷尽管放心,末将这就出发,一定替您将孟津拿下来。”
杨峰纠正道:“你不是替我拿下孟津,你是替陛下,替大明的百姓拿下孟津,让河南府的百姓免收贼寇的屠戮。”
“是,末将这就去了。”
“去吧,这次本公将曹迎矛的骑兵营也交给你指挥,希望你不要令本公失望。”
“明白!”
看着兴冲冲离开的严狄,剩下的众将虽然有些失望,不过他们也知道日子还长着呢,想要立功今后有的是机会,没有必要计较这点小事。
等到严狄离开后,杨峰下令全军原地休整一天,处理好诸如收拢俘虏、打扫战场等等事情,等到明日一早再出发前往孟津。
作为华夏第二大河的黄河由西往东,将山西与河南的大部分地方给分割开来,所以流寇想要进入河南,就必须要过黄河,作为河南境内有数的拥有完整码头以及数量不菲的船只的孟津就成了他们必须要占领的地方。
高迎祥很幸运,得益于河南官府的疏忽和大意,更得益于大明内地卫所的糜烂,他们很轻易的就占领了孟津这座最重要的城池。
此刻,往日里船来船往热闹异常的孟津码头显得很是异常,尽管码头上依然排列着众多的船只,但客商却全然不见了踪影,取而代之的是一名名头戴红头巾,衣着各异的流寇。
昔日孟津守备府大堂里热闹非凡,十多张桌子一字排开,上百名流寇正在这里推杯换盏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不时呼还响起了猜拳的吼声,整个一副群魔乱舞的景象。
一名三十来岁,长得一张国字脸,颌下留有短须的汉子大马金刀的坐在椅子上,看着周围流寇们一边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他自己则是单独坐在这里默默的吃着饭,不时喝两口酒。
这个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流寇头子,号称闯王的高迎祥。
在所有的流寇里,高迎祥算是一个比较奇特的人,而他的奇特之处就在于他一点都不奇特。
在明朝这个时代,流寇们造反一般只有两个原因,要么活不下去要么混得不好,而且这些人几乎全都是泥腿子出身,本身没有什么文化修养,自然谈不上什么纪律。
打了胜仗便哈哈大笑吃肉喝酒发大财,打了败仗就一起骂娘,但高迎祥则不一样,这家伙平时不苟言笑,打赢了那样,打输了还那样,仿佛很少有事情能够让他动容,用后世的话来说,这家伙很有面瘫的潜质。
不过这个也不能算是缺点,带头大哥嘛,自然要有大哥的威严,否则小弟们也不会敬畏你。
高迎祥虽然不苟言笑,但为人却很讲义气,对待手下也很好,这也是为什么这些流寇愿意推举他为首领的原因。
自从他被十三家三十六营流寇推举为首领后,高迎祥带着流寇在陕西、山西之间辗转,他一改原来攻城掠地当土皇帝的打法,而是改为每攻下一地便将当地钱财和粮食全部掠夺,并裹挟当地百姓加入到他们的队伍当中。
粮食被抢走,房子也被推倒烧毁,对于百姓来说这就是断了他们的根。跟随这些流寇或许还能活下去,若是留在当地,他们只有饿死一途。
高迎祥就是利用这种方法,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将原本只有不到一万人的队伍发展到了二十万,一时间高迎祥的名声可谓震动朝野,传遍了整个大明。
实力是和野心成正比的,有了实力,高迎祥自然就想干点以前不敢干的事,有些膨胀的他将目光瞄准了洛阳。
洛阳的地理位置非常关键,占据了它之后向西可以进入关中平原,向东可以联通开封,渡过黄河向北可以到达黄土高原,向东北则可以通往华北平原,向南可以到达南阳平原。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洛阳有着河南最多的人口和财富,尤其是居住在洛阳的福王更是号称富可敌国,只要能拿下洛阳得到那里的财富和人口后,他的人马立刻翻好几倍,届时他甚至可以率领大军杀回陕西,将卢象升和他的新军给消灭。
只是还没等他行动,就听说朝廷又派来了军队对付他们,如今正向孟津而来。
高迎祥听闻后派出了他的得力手下“革里眼”贺一龙率领七千人马先向赶赴洛阳,他随后率领大军跟着过去。
只是直到现在贺一龙还没传来消息,这也让他心里很是不安。
就在这时,一名流寇匆匆走进了大堂,来到他身边后低声道:“闯王,外头有咱们的探哨求见。”
“让他进来。”
“是!”
很快,一名二十来岁举止彪悍的男子匆匆走了进来,来到他身边后单膝跪了下来:“探哨营队官李自成见过闯王!”
高迎祥打量了一下衣衫褴褛浑身血迹的李自成一眼,心中涌起一股不妙的感觉,赶紧问:“唔,你怎么回来了,发生了什么事?”
李自成脸上露出了沉痛的神情:“闯王,不好了,咱们的人马在野猪岭遇上了官兵,已经被他们击溃了!”
虽然李自成的声音不是很大,但已经足以让周围的人听清,原本喧闹的大堂一瞬间变得鸦雀无声,上百双眼睛齐刷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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