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没来得及回话,林卉骂他的声音已传了过来:“你就别放文屁了。”
我走进去,笑着换好鞋,正要向林卉招呼,却看到楚明悦正坐在沙发上。
她那一头长发已经剪去,而且还焗成了棕红色。一头短发的她另有一种韵味,对于她而言,长发与短发就象两件款式不同的但却是好看的衣服一样,长有长的风景,短有短的风情。
古人削发明志,楚明悦这一招,大约也是这个意思,表达她“与旧情告别,跟往事干杯”的决心。
我问活宝:“什么事这么重要啊,非要把我从上海喊来?”
“没事就不能喊你来玩玩?”活宝捶了我肩膀一下,“你小子倒好,一去就没有音讯,让我们几个象是杀猪的――整天牵肠挂肚。”
“算了吧你,最多只会在喝酒的时候想想我;卉儿嘛,打麻将的时候可能会想起我;至于明悦,忘记我还来不及呢。”我走过去坐到沙发上,对坐在对面的楚明悦说:“没想到我们又再见面了。”
楚明悦微微一笑:“是啊,真没想到。记得你当时说过‘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今日一别,再见无期。’”
“呵呵,你记性很好啊。”我笑,“我是一个典型的悲观主义者。不过这一次可能真的是最后一次了,活宝和林卉修成正果后,我在镇江也就没什么挂牵了。”
“是吗?”她端起面前的一杯咖啡。
“是啊,虽然有时候不免梦回金山,魂萦北固。”我笑着说,笑得很自然,说得也自然。
我没有想到我竟然能够如此坦然地面对她,就像面对一个毫不相干的女子。我原来以为我会很激动,控制不了自己,看来我是低估了自己。
楚明悦笑了笑,低头轻轻地吹了吹咖啡,吹得棕色的液体现出一个小漩涡,吹得我的心似乎也起了涟漪。
看来她又改变了习惯,重新喝起了咖啡。
我让林卉沏了一杯茶,淡绿色的茶水中,可以清楚地看到几根茶芽沉到了杯底,还有十几根在杯中起起伏伏。
――第十一章《携手同歌犹陌路》第二节《再见旧情人》
我往亚特兰蒂斯的入口方向走,按照我现在的等级,完全可以用移动,直接从仙踪林进入亚特兰蒂斯,但每次我都是走去的,不为别的,只为看一看沿途熟悉的风景。
一个石巨人拦住去路,我挥动镰刀,刷刷刷,像切豆腐一般,两三下后,石巨人就崩裂了。
“哥哥,带我。”一个弓手向我恳求。看她的衣服,等级还比较低。
这一阵子,让我带的很多,我都没答应她们。这一次,我也和往常一样,没理睬她,继续走我的路。
她不死心地跟在我后面走了几步,继续说话:“哥哥,带带我好吗?”
“我没空,你找别人带吧。”我看了看她的名字,叫做“风情一种”。风情一种?好逊的名字,人家都是风情万种,她这风情一种,还没比呢,就落后于人家了。
“我的朋友说带我,可是才带我升了几级,他就去玩一个新的游戏,叫什么凯旋的了。”风情一种说,没等我回答,她又说话了:“今天碰到的,怎么都是一点同情心和幽默感都没有的男生?”
我的幽默感已随那个女子而去了。现在的我,在游戏的时间里,已和一台机器没有什么区别。“也许,你这个名字不好吧。风情一种,不够吸引人,那些喜欢拈花惹蝶的,都喜欢风情万种的女子。”
“哦,是这样啊。”
我忍不住好奇,问了她一句:“一般人都说自己风情万种,为什么你要取一个名字叫风情一种?”
“风liu不用着衣少,动人处,一种风情便足够。”她如是回答。
没想到这个说话还这么有特点,这让我对她有了一点兴趣:“不知道你这一种风情叫什么名字?”
屏幕上出现了两行字:有一种风情叫做臭美,有一种表情叫做陶醉。
很快地又出现了两行:有一种心情叫做后悔,有一种爱情叫做挽回。
――第十二章《网络再识有情人》第一节《风情一种叫臭美》
整个活动进行期间,楚明悦都依偎在我的怀中,一副小鸟依人的模样。她如果去演电影,绝对会成为演技派的演员。
回到宾馆,楚明悦往床上一坐:“啊,跑了一天,真有点累了,今晚可得好好睡睡。”
“活动还没有结束啊,我们继续将游戏进行到底。”
“还有什么?”
“现在最流行的啊――yī_yè_qíng。”我笑着说。
我等着她翻脸,然后拍拍屁股走路。
“呵,”她只笑了笑,“不行,那会破坏你的计划。”
“什么计划?”
“你不是准备二十八岁结婚,二十九岁生儿子,三十‘儿立’吗?”她说得很快,但却很清晰,在说得“儿”字的时候,还加重了语气。
“既然是计划,也可以修改的嘛。三十‘儿立’固然不错,三十岁的时候,儿子可以去打酱油,我觉得更好。”
“可惜我现在还不想生孩子,你只好再等几年了。”
“再过几……”我说,“那,再见吧。”我本来想说的是“再过几年你就会为我生孩子吗”,但突然觉得这种露骨的玩笑有点过分,于是就改了口。
楚明悦倚在门上,笑了笑,我知道刚才自己的话,也没能瞒过她。“同居”近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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