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麒实在没法子,连和朋友约马球都没力气去,一整日窝在家里哄自家这大爷,顾不上它听得懂听不懂,许诺了一百遍,下次清凉居的晚场开门,立时便领它去,就差给这祖宗跪下,总算把马给哄得差不离。
“哈哈哈哈哈,叫你得意,你也有今天!”
几个经常约战的朋友凑一起,看高麒垂头丧气地靠着软垫,一个接一个打呵欠,都不禁大乐。
“该!”
也不能怪大家幸灾乐祸,实在是高麒这混蛋最近忒招人恨,把他们可是给坑苦了。
大家都是经常在一起玩的朋友,也喜欢打马球,平日里打一场比赛,一般都输赢难料,论技术,这几个实力差不多。
高麒的马球技术不错,在他们这些人里属于小高手,不能和家里养的那些专门从草原来,就是为了打马球的豪奴比,可是公子哥们自己下场比赛,这位向来是赢多输少。
但即便赢的多,那也不过是略占优势。
大家想争还是能争一争。
结果前几日,高麒这家伙忽然跟打了鸡血似的,特别嘚瑟,不光要和他们赛马球,还格外的……骄傲,自称实力大涨,还道他们全不是对手。
于是就都被激出火,大家开战,开战之前的彩头还格外大。都被姓高的这小子激得拿出自家颇珍爱的宝贝当赌注。
至于结果,自然是凄惨的不得了。
谁能想到高麒这混蛋竟真能骑上他那匹飞龙马进赛场?
有飞龙在,自己的马都成了叛徒,人家是正经的马王,一出场全场的马都拜服。
但凡不服气的更惨,被咬得遍体鳞伤,恐怕要留下心理阴影,以后还敢不敢上马球赛场都不知!
一场比赛下来,大家是个个损失惨重,不光是丢颜面,那是真肉疼,自是视高麒为‘寇仇’,如今见他这副可怜的样子,不光没同情,还一百个高兴。
高麒:“……你们这帮没良心的!”
他肚子里偷偷骂杨玉英不知骂了几百遍。
可还是要盯着清凉居,那边一开张,就赶紧领着飞龙大爷过去蹭吃蹭喝。
杨玉英小小地打了个喷嚏,连忙关上窗子,心道,柳苏的身子骨还是有些弱,这可不好,需得多加锻炼,今夜还是早些休息,食堂就不开张了。
主要是最人出现。
杨玉英对生意还是满上心,可身体也要紧。装备负担重,就不好太辛苦,总是晚上活动,睡眠不足,对她可没好处。
至于有钱了另租地方开酒楼,白日做生意,那便完全不必要。
想做饮食,那可极辛苦,是苦差事,她喜欢下厨,也擅长,但是要她开酒楼,可能一日至少要应付百八十桌的客人,处理各种各样的麻烦,那她敬谢不敏。
这次的任务,又不是让她做个饮食行业的巨头?
如今多好,依托清凉居营业,有什么事直接借用人家酒楼的伙计,每晚只做自己喜欢做的菜,招待人,想休假直接休息,当初定契也是用一日人家的大堂,给人家一日的租金,不用,连租金都省下,多么划算?
杨玉英的生意便做得越发随意起来。
偏偏她越是随意,生意就越好,每天晚上来吃饭的人越来越多。哪怕不能点菜,哪怕有时候吃的都是特别寻常的食物,大家依旧喜欢。
不光有人,杨玉英的客人范围着实广的很,比如说马。
高麒的飞龙已经是熟客,每日她开门,总要先照应这小家伙,如果敢先给它的主人或者别的客人上饭食,它能抑郁老半天,更是喜欢趁杨玉英不注意,就冲其他人呲牙咧嘴。
谁还能同一匹马计较不成?
除了飞龙,渐渐也有旁的公子哥带着爱马来蹭吃喝。
高麒是扬镇有名的公子,他家飞龙有多难伺候,马球圈子里的公子小姐们心里都有数。
飞龙是高礼老爷子的学生所赠,乃是藩国进贡的马王,多少优秀的驯马师也驯不熟的那类,到了高麒手里,高家大约是真花了心思,总算变得稍稍好些,偶尔也愿意让他骑,可要说骑着打马球,还和骑手默契配合,那简直是做梦!
如今却忽然梦想成真了,大家谁能不好奇?
一好奇自然要探究原因,高公子带着飞龙马到杨玉英这儿吃饭的事又不是秘密,都不必很认真打听,有一人知道便一传十十传百,喜欢打马球的公子们差不多就都知道。
扬镇人都爱马,寻常百姓肯定养不起,便是这些公子哥,能养一匹好马那也是十分看重。
杨玉英都觉得,如今扬镇人爱马,比元帅爱自己的飞船都更爱些。
毕竟元帅的飞船年年更新换代,又不用他伺候,而且他最喜欢的始终是他那些游戏,可扬镇的少年公子,养一匹好马那就要困难得多。
高麒家的飞龙马吃的东西,这些把爱马当儿子的公子哥,自然也想要,总不能亏待自己的马。
以至于虽然杨玉英觉得自己无论做什么吃食都一等一的好吃,最受欢迎的居然还是不得已时敷衍出来的豆饼。
一入六月,扬镇的天气就有些莫测。
早晨还阳光明媚,晃眼间就是大雨倾盆。
清凉居的老掌柜抬头看了眼天色,淅淅沥沥的雨下了一整日,若是换了旁的时候,必然没什么客人,老掌柜让伙计们早早关门歇业,但这会儿他只发愁因为这雨,运新鲜蔬菜的老李头进不来,旁人的菜自家大厨又看不上,着实让人心忧。
“掌柜的。”
正发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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