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思凡同意这门亲事,叶仇氏更开心,以前给提过多少门亲,儿子心高气傲的,就是不肯点头,人穷志短,哪来那么多讲究,不知天高地厚的,难得他乐得接受这一回,也是,都睡过胡玉儿一晚,他哪里还有不乐意的道理,要不然就不会等不及,早早做下那样的事。
不过,这样不清不楚可不行,颜面要紧,不只是自家孩子的,人家姑娘的更重要,“过几天,选个好日子,你们就拜堂成亲吧,说不定,这一冲喜,我的眼睛不用吃药,就自己能好呢。”对未来的生活,一家三口和和美美的小日子,叶仇氏充满信心,过一两年,再给她添个胖孙子,这辈子,就可以无欲无求。
“拜堂?成亲?做夫妻?”胡玉儿还记得,胡海狸也这样跟她提过,至于什么一个女人,只能嫁一个丈夫,这样的规矩,人间的,三界无不同此理,作为玉狐狸的她可没听说过。“是呀,你们都在一个床上睡过,哪里还有占去你的清白,却不娶你,不让你们尽快拜堂成亲结成正式夫妻的道理。”也对,和胡海狸同床共枕近千年,他要与她成亲,那么,昨晚和书生睡的,哪怕只有一夜,和他也做夫妻,顺理成章,就应该欣然接受,这是胡玉儿的看法。这都哪跟哪呀。胡玉儿担心的却是,叶家母子如果知道她是只狐狸,并非同类,还会不会接受她,对她这样好。
“玉儿,你除去胡海狸这个哥哥,家里还有什么人呀?”要娶人家的女儿,可能还是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哪里有不通知一声,不征得同意,不意思意思下下聘礼的呢,尽管是穷苦人家,也要有所表示,不能失礼。相信自家女儿与别的男人睡到一起,她的家人没有不应允,并且很快完婚的道理。“我家里只有一个胡哥哥,没有别人。昨晚,我与我哥哥失散了。”想到胡海狸受重伤,生死未卜,胡玉儿心里就揪得难受,可是她不敢回去紫金山看个究竟,至少现在不敢。
叶仇氏抱过自己的枕头,放在双膝上,从枕头里摸出银两,一锭又一锭,仔细数,然后交给叶思凡,“凡儿,你带玉儿出去,各自准备一套大红喜服,再让人家看看最近几天哪天是黄道吉日,宜婚娶,准备些喜贴,雇几个厨子,提前通知亲戚街坊四邻。顺便打听打听玉儿哥哥的下落。希望他在妹妹结婚前赶得到。”赶不到也好,生米不只煮成熟饭,还吃到肚子里,看他当哥哥的胡海狸怎样反对。再对他敬若上宾,他也就只有不再计较,接受妹妹已嫁为人妇的事实。穷苦人家多心酸事,这也是无奈之举,谁家不想体体面面风风光光娶媳妇,可是光想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钱,风光不起来,还显得寒酸,卑劣些。
妹妹?胡玉儿可从来没听胡海狸这样喊过自己,他只叫她“玉儿”。胡海狸当然不会称呼玉狐狸妹妹,他还要她可以变成人以后当他的妻子,与他终生厮守呢。叶家人可不知道这些。叶思凡另有一番考虑,怎样寻找胡海狸,就在街上四处问有没有人听说过、见过吗?似乎只能这个样子。
这回必须带胡玉儿一块出去,喜服也有她的份,最好让她挑她喜欢些的,叶思凡不能再把她留在家里。一出院门,胡玉儿就钳住叶思凡的手,以前胡海狸就是这样牵她的狐狸爪子走路的,只要出门,就是不出门,也如影随形,长年粘贴在一起,他可主动得多。叶思凡脸红红的,并不拒绝,没过门的妻子,拉他的手,拉就拉吧,更表明他们的关系,她是他的,别人谁也别胡思乱想。
来到街上,叶思凡这才肯定,实际情况远比预料的糟糕得多。只要见到胡玉儿的,每个行人几乎都驻足举目定睛观瞧,有的跟随他们走,甚至靠上前,围拢在前后左右,人群还有渐渐增多之势。“哇,仙女下凡耶。”“下凡的仙女也没有这样好看吧,天上人间地下还有这等尤物?!”“今儿算开了眼啦。”“这书生好福气呀!”人们有的窃窃私语,有的毫不顾忌,大声谈论。男人火辣辣贪婪的眼神,女人嫉妒的目光,一齐射向胡玉儿,简单要把人秒杀。
胡玉儿还从来没有在人类当中走动过,这样被关注,再回忆起那些官兵与猎户类似的表情,她自然很害怕,直往叶思凡身后躲,变为拽住他的衣袖,由他牵引着走路,“思凡,我怕。”叶思凡也怕呀,如此被围观,别再出什么事情,他一个文弱书生,可怎样保护自己的女人呢,真后悔算计不周,不应该带胡玉儿上街,还不如多花个钱,把裁缝请到家里去,为她量体裁身的好。
终于发现一个布衣店,叶思凡赶紧拉胡玉儿闪身进去。店老板与伙计都忘记手上的活,眼睛盯住胡玉儿不放,不是千万别错过,而是根本不由自主,眼珠儿就是错不开。“老板,我们订做两套喜服,要快,过几天就成亲。要便宜的。”“哎——好。”店老板亲自上手干活,量尺寸,让他们挑选便宜布料,破天荒为他们打八折,还是主动的,他心里却在琢磨:一朵最美不过的鲜花,插在真正的烂牛粪上,这书生人样子还不错,就是家境太差,这么好看的姑娘,大家闺秀一般,怎么会跟这种人呢?唉,可惜。
不只订做喜服,叶思凡还为胡玉儿选了粗布披风,把她紧紧包裹,还弄来块同色系的布,搭在她头上,遮盖她的脸,实在不能让她露面,太过招摇,省得引起什么祸端,“玉儿这样才可以让人放心。”放心就好,胡玉儿更怕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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