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写诗也会吟。
只是现在提出的要求,偏偏就是写诗,吟?吴利兹的翻译水平还没有达到这个境界。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极有气势,但“你看那黄色的河水从天上掉下来,一直流到海里去”就不见的是什么好文字了。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的美丽令人陶醉和惊叹,但是你若说“要下山的太阳,真好看啊!”,那还不如直接认输得了。
再者戈蓝的无耻劲也让吴利兹十分生气,要说公平,咱怎么不比绘画呢?
一个圣阶印象魔法猫,再加画圣传人,谁堪舆比?
只是戈蓝先吃准了吴利兹没有那份绅士风度,以二敌一完全不会脸红,再以自己的长处来击吴利兹之短,偏偏还占着公平的理了,吴利兹尽管可以对别人提出的好处毫不脸红地接受,但要自己再制定些完全偏向自己的决斗规则,再者还是以二敌一,那吴利兹不如直接耍赖来的爽快利索。
吴利兹不耍赖,只是硬着头皮准备看看戈蓝写的什么诗,什么后象形文字。
戈蓝随身携带着一本小册子,上边写着他灵感来时,妙手偶得的句子,捏起笔来,戈蓝沉吟了一会,“既然是比诗,当然要比现在的作品,若拿以前的文字来,便不算。不如我们以我的美貌为题,写一首诗如何?”
迷香耸拉着尾巴溜达着。小跑着,缩回了被窝,打架画画这种事情,她不做第二人想,写诗这种事情,还是算了。
更何况,这诗是以戈蓝的美貌为题,未免有些让人扭捏难受。
难道这又是他的心理战术?吴利兹鼓起勇气,盯着戈蓝一阵看,这男子……太妖了。二皇子长得像女人,可至少还不会让人太别扭,让人可以把他当正常男人看。可眼前地戈蓝,那份妖艳,只怕是传说中的美杜莎蛇女都比不得他了。
吴利兹都起了认输的念头了,乔安娜的事情,还是另外想办法吧,逼得急了,管你什么决斗什么艺术家什么俗气暴力。拳头说话。
戈蓝却很得意,捏着笔摇了摇,自怜自艾地抚摸着自己的脸颊,扭了扭摇,摆了摆臀。再掠起几根长发,摆完poss之后,十分惊叹满意于自己的美貌。这才开始写诗。
看着那端正秀气的文字,吴利兹的脸色顿时变了。
从沮丧,到惊讶,到震撼,到愕然,再到不可思议……然后是蔚然一叹,再到欣喜,再到平静的自信,胜券在手。
戈蓝笔下的字……后象形文字,居然像极了古篆文!
中国画除了画本身以外。还是极其讲究印章地,乃至专门发展了一门印章艺术。一个画师,怎么不会自己刻印章?而常用的印章文字便是古篆文。吴利兹不可能不认识这些古篆文。
戈蓝笔下的古篆文,虽然和吴利兹认识的正宗古篆文有些许差异。但因为都是象形文字,吴利兹自认为能认识个十之八九。
只是看着戈蓝的这诗,按照自己理解的意思,未免有些太……太不堪入目了。
“花我容貌,姿态柳树中风,菊秋天花开,头发像。”
戈蓝满意地看着自己的诗,然后把笔和纸都递给了吴利兹。
吴利兹十分为难地捏着笔,然后翻转过来,指着这行古篆文诗,张了张口,又闭上了。
“你是不是想知道,我写的符咒诗歌,表达的是什么内容?”戈蓝当地上是心细如发,一眼就看出了吴利兹的心思。
吴利兹老实地点了点头,以一种在戈蓝看来是无奈,实则悲哀的眼光看着戈蓝。
一个诗人……一个自称的诗人,写出这样的诗来,偏偏还如此得意,难道不是一种悲哀?
人生愚昧无知至此,已经到了一种让人高山仰止地境界了。
戈蓝清了清嗓子,白净的脸孔上露出微羞的表情:“大概地意思便是,我美丽容貌像花一样,我的身材像风中摇曳的柳树,我的满头金发如秋天盛开的菊花。”
吴利兹有些恶毒地奉承着:“极好。翻译的极好。你若不翻译一下,我还真的很难理解。”
戈蓝毫无愧色地接受了吴利兹的奉承,露出几分带着得意的感叹,“符咒文字中的后象形文字,单个看来虽然简单,意思也不是
解,但是当它们以某种音律组合在一起时,往往最能悠远地意境,一字之妙,让人叹为观止,这种诗歌的意境,是和梅达洛大陆任何种族文字度无法相提并论的,即便是宣称最为美妙动听地精灵语言,也大为不如。”
中国古诗词确实有这样的特点,和不值钱地白话文不同,一首绝妙的诗词,其中每一个字都极其讲究,甚至无法替代,所以一曲好诗好词,便能传诵千古,让人叹咏背诵陶醉不已。
可是戈蓝的这首……这首暂且称为诗的东西,当然不会有这种精妙之处。
虽然戈蓝这么认为。
吴利兹摇了摇头,“你确实长得足够让诗人写诗来赞美你……但如果是这样的句子,不如拿去形容狗屎。”
“你……”戈蓝未曾想过吴利兹居然如此不留情面……以至于到了一种似乎是无知而狂妄,狂妄而忘乎所以的地步了。
戈蓝最不能容忍的,不是别人强暴了他的未婚妻,因为他根本就不爱乔安娜,他也不在乎迷香把残屑擦到他的裙子上,因为他不屑于和动物计较。
直到吴利兹如此露骨低俗地打击他最得意,最花心力研究的符咒诗文上,戈蓝再也无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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