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仁明和这个李老师聊了一会,但是可能被章主任威胁了,所以不敢多说什么,但是朱仁明和冯晓琴从他们的表情来看,的确是有猫腻的,但是这是别人的事情,朱仁明也不好掺和,所以就没这么理会了。
朱仁明回到老家的时候,刚好有房屋的工地在开工,朱仁明过去的时候,看到有人围了一圈,一个人的头部被工地的砖头砸中了,鲜血直流。
被高空坠物击中的于清水在朱仁明的神奇止血手段下,保住了一条性命,恢复速度颇快,这些天依然在王立华的工地干活,跟着唐新远搬砖。
可能事态没怎么扩大,又碍于于清水因公受伤,所以王立华也不好辞退他,嘱咐了他以后要小心行事,便塞了一个大红包,作为压惊费。
一般的工头可没这么大方,可见王立华知道体恤底层工人,毕竟他也是一步一步爬上去的,知道于清水的难处,懂得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这也是为什么王立华能够在当地站稳脚跟的原因。
在朱仁明打电话给唐新远叫人修葺池塘的时候,于清水正在旁边,毛遂自荐打算亲自去向救命恩人道谢。
因为工程量不大,唐新远跟包工头王立华请了几天假,便和于清水、麦狗两个朱仁明熟悉的民工前去,一般这类的活很少人会去做,第一时间周期短,赚得钱不是很多,距离又比较远,不是认识的人,哪里会去承接。
一听是朱仁明要建筑材料,王立华招呼了侄子王志,拉了工地里剩余的钢筋水泥捎带上唐新远、于清水、麦狗三人,一大早就抵达了他家开工。
朱仁明亲自出来迎接,围裙上满是鳞片和血迹,显然是已经宰杀了31斤的大草鱼,由母亲进行后续的处理呢。
“欢迎,欢迎,唐哥、王志、清水、麦狗抽支烟,你们还没吃早饭的吧?等下有鱼头汤喝哦,31斤的大草鱼,我在市场里抢购回来的,可稀罕了。”朱仁明一边说一边分发了芙蓉王,除了王志,其他几个人都比较熟悉了。
唐新远点了烟,吞云吐雾,一副有口福的表情,说道:“朱老板啊!运气不错,能在这里买到30多斤的大草鱼,真是难得啊!”
“那是,还不是多亏你们的帮村咯,快进来坐吧,很快就好了。”斜眼瞥了一眼于清水,发现平时里眼高于顶,总喜欢摆着一副臭脸的他居然极为礼貌,在他递香烟的时候是用双手恭敬之极地接过,口里连说:“谢谢。”
几天没见,从这些细节方面朱仁明就察觉出了他的不同,在工地里干活的时候,于清水从来没有这么礼貌过,内心有了些许好奇,并没有当面点破。
麦狗依然如故,豪爽憨厚,丝毫不做作,反观王志倒是有点不习惯了,他在来之前就受到了王立华的千叮咛万嘱咐,不要冲撞朱仁明,所以表现地也相当束手束脚,有点想立刻就走的感觉。
顶不住朱仁明的热情相迎,只好硬着头皮跟了过去,吃过早餐再说吧。
只见他笑嘻嘻地低声说道:“你好福气啊,吃得这么好,女朋友真朋友啊,可苦了我们工地里这些光棍哦。”
“唐哥说笑了,我女朋友脸皮薄,别想歪了。”
“哟,你们文化人就是转弯抹角的,不是有句话叫做‘近水楼台先得月’,那你还不抓紧点。”
“哥,我不是文化人,您是!”
朱仁明苦笑不已,连忙转移话题,不再聊这个有点尴尬的茬子。唐新远也很知趣,开始畅谈工地里的奇闻趣事,王志逐渐进入了状态,乱吹乱侃可是他的强项。
于清水、麦狗充当了忠实的听众,朱仁明则负责居中调停,烘托气氛,不一会儿鱼头汤上桌了。
鱼头炖的恰到好处,乳白色的汤底分外诱人,远远地众人就闻到了一股草鱼的甜香,没有喂食人工制作的饲料,这条鱼的肉质很是鲜美,鱼头自然妙不可言了。
在当地有句谚语:“宁可弃我廿亩稻,不可弃掉草鱼脑。”
从中可见大草鱼头的珍贵,腌制过的鱼头,腥味全无,添加了酸菜的鱼头汤,酸味适中,又有草鱼特有的清香,令人胃口大增。
“这个鱼头真大啊!30多斤的大草鱼,我还是第一次吃到。”王志如同饿狼般,连续喝了三大碗,多亏了他没先行离开,不然错过了鲜美的鱼头汤,那可就抱憾终身了。
唐新远评头论足道:“是啊,这鱼头汤果然不一样啊!我小时候喝过二十多斤的鱼头汤,可是没这么鲜美啊!应该是纯吃草的。”
大伙们议论纷纷,朱仁明并没有泄露机密,依然咬定是在市场购买的,不管怎样,这一餐吃得很尽兴,还开了一瓶二锅头,众人喝了几杯,王志因为还要去拉材料便没有喝。
性情中人的王志对朱仁明好感大增,吃了别人的美食,当然要给好脸色了。朱仁明的相处之道为“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好”。
不论是什么背景、职业的人,与之相交,总是有利无害的,但是要保持适当的距离,不要被某些人拉下水就行了。
接待完众人,于清水、麦狗便去卸货了,今天还要忙碌一整天呢!好在朱仁明昨天就把池塘的水放干了,施工方便一些。
冯晓琴、母亲则在厨房解决了早餐,两人很自觉地开始了一天的工作,喂猪、鸡、兔、放羊、添加饲料、割草等农活。
两人配合默契,已经习惯成自然了,效率还算不错,与唐新远独处片刻,沏了一壶茶,品茗休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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