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子之歌(之三)
1925年闻一多
我们是东海捧出的珍珠一串,
琉球是我的群弟,我就是台湾。
我胸中还氤氲着郑氏的英雄。
精忠的赤血点染了我的家传。
母亲,酷炎的夏日要晒死我了。
赐我个号令,我还能背城一战。
母亲!我要回来,母亲!
最早在史书上的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原与琉球的商贸发展、人民往来已十分活跃。朝廷曾派出大臣朱宽劝说琉球王进贡臣服隋帝。
另一记载是十四世纪,明太祖年间中国的又一鼎盛时期,琉球王正式向朝廷进贡,接受中国保护和册封,派出大量学生学习吸收中原的文明文化,和朝鲜、越南、缅甸、西藏一样成为中国的附属国。
此附属国即西方“tributary”的概念,它不同于近代西方“colony”殖民地,但类似于中古欧洲农业文明和“奥匈帝国”时期的“进贡国”或中世纪罗马教皇统治下“es”国中之国的概念。所以,西方在文化上是不难理解这一现象的,西方原则上视之为一个国家。
这样一直过了两百多年,到了一六零二年,日本的“萨摩藩侯”就象当时的日本海盗“倭寇”偷袭中国沿海一样,武力胁迫琉球归为“藩属”。在遭到反抗后,于一六零九年派岛津家久,率兵攻入琉球,俘虏琉球王,派兵监督琉球内政四十五年。
一六五四年琉球王终于摆脱了萨摩藩的控制,感念中国的厚道皇恩,主动遣使臣到中国请求册封。当时的大清康熙皇帝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二年进贡一次。
此后又是二百多年,尚质王朝贡不绝,采用中国年号,沿用汉唐文化,称中国为父国,他们之间的关系类似于西方父子国“affiliated、affiliation”。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近代,欧洲列强开始远征亚洲。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日本“明治维新”运动已经开始,雷厉风行的改革在经济开放、教育普及和社会西化方面取得巨大进展,但随之而伴生的爆发心理和军阀执政的结果,导致这个国家产生了对外野蛮武力扩张的狼子野心。
就在这时,发生琉球渔民在台湾遇难的“台湾事件”,给了日本一个借口。
一八七一年琉球居民六十六人航海遇风飘到台湾,被台湾原住民杀害五十四人,余十二人被中国的台湾政府保护,送回琉球,被杀五十四人台湾当局则不过问。
这时候日本则以“保护国民”为借口向中国交涉,遭到中国的严词拒绝,大清总理衙门大臣毛旭熙说:“二岛具我属土,属土之士相杀,裁决固在于我,何预贵国事,而繁为过问?”
日本则从毛的“杀人者结属生番,故旦置之化外,未便穷洽”中,断章取义诡辩硬说中国承认琉球和台湾不属于中国,进一步无中生有地编造:琉球从一六零二年起已是日本岛津藩(萨摩藩)的“藩属国”。
日本以此为借口于一八七三年,兵临琉球,废除国王,另立傀儡。第二年又派陆军中将西乡从道率兵叁千登陆台湾,大肆攻掠,并披荒屯田,赖下来不走了。
日本军阀山县有棚还提出一个野心勃勃的“外徵之策”,企图夺取整个台湾。
大清闻讯,派沈保桢统兵万人,紧急赴台,并决心死战。日本见大事不妙才肯“和谈”,威逼敲诈腐败愚蠢的大清签下丧权辱国的《北京专约》,清廷竟然承认日本此举为“保民益举”,还赔偿日本白银五十万两。
中日关系的近代史上,丧权辱国的屈辱事件,自此一发而不可收。
一八七五年,日本得寸进尺,大军开入琉球,禁止琉球进贡中国和受大清册封,废除中国年号,改为明治年号。虽然大清软弱无能至此,但在琉球主权问题上始终坚持为中国所有,没有让步。
直到明治十二年(一八七九年)天皇政府推行“废藩设县”,在琉球强行搞了个所谓的“琉球处分”,把琉球一分为二:北为日本领土,改为“冲绳县”,南为大清领土,并企图硬逼中国承认。
当时琉球中山王派使臣到北京朝廷哭诉,恳求大清保护属国,而清廷在日本武力威慑下一味地厌战求和,在提出毫无作用的“严重抗议”后,乃提出另一妥协方案,即三分琉球:挨近日本方向的庵美大岛为日本领土,冲绳群岛按“琉球处分”以前的状态仍归琉球中山王的领国,南部的先岛群岛为中国的领土。
而在此时,沙皇俄国在伊犁边界又欺负大清无能,掠夺蚕食。朝廷迫于内外交困,于一八八零年九月再次向日本让步,按日本的二分法草签分界条约。
按此条约现在日本控制的包括宫古、石横、八重山群岛在内的先岛群岛,准备归还中国。但此条约在北京遇到朝廷重臣的大力抨击,指责这是“卖国契”,主战派甚至主张立即派出重兵,不惜与日决战到底。
最后中堂李鸿章上奏折说:“日人多所要求,允之则大受其损,拒之则多树一敌,唯有以延宕一法,最为相宜”,大清随搁置此案。
后来虽经日本再叁催促也没结果--清庭不签此约,那就意味着中国不仅拥有南琉球的主权,而且仍然坚持琉球北部的主权。
此后,日本干脆装聋作哑,继续窃居中国领土至今。
自从日本窃取琉球后,为扑灭琉球人的国家意识和独立风潮,不择手段,使用了各种软硬兼施的方法,强行“日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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