盒中那面小小的镜子,针对侦探先生的每一个问题,都以血色字母做出相应的解答。
“我是米德嘉德城的一名木材商人,家庭住址是……”
“一位美丽的夫人,约我在这里幽会,期间遭受一群怪物袭击,它们看起来就像……庞大的人形蛤蟆,非常凶残……”
“遭遇遇袭的时间,大约是五月八日傍晚,天已经黑了,我没留意具体时间……”
……
这样也行?!
乔安禁不住在心里咆哮。
他原本以为,平克顿先生会像小说里描写的那些私家侦探,通过细致观察现场遗留的犯罪痕迹,再加上缜密且富有想象力的演绎推理,得出大胆的假设,锁定嫌疑犯,与之展开激烈追逐,最终将之捉拿归案,接受法律制裁。
从一开始,平克顿先生的派头和行事方式,的确很像小说中的侦探,然而从刚才拿出那个镜盒开始,画风就迅速跑偏了……
“原来是靠魔导器追查凶案啊……”
乔安失望地嘟囔了一句。
“怎么,不可以吗?”平克顿先生回头瞪了他一眼。
“呃,没什么。”
尽管嘴上不想承认,乔安心里却颇为扫兴,总觉得依靠魔法破案,显示不出一名侦探的真本事。
“小子,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是不是觉得我借助‘追凶镜’的魔力追查凶手,很无趣?”
平克顿先生拍了拍少年的肩膀,眼中浮现一丝笑意。
“你来告诉我,侦探这一行的使命是什么?”
“当然是侦破案件,捉拿凶手,捍卫法律。”乔安不假思索地回答。
“既然如此,只要能达到你说的那些目的,无论采用什么手段查案,只要是合法的,就没问题,对不对?”
“受害者及其家人朋友,乃至法律本身,都不需要什么惊险刺激的探案过程,更不需要侦探炫耀自己的聪明才智,真正需要的是尽快破案,以最高效的方式理清案情,将凶手绳之于法,从而避免更多无辜者被凶手伤害。”
“放着更高效的刑侦工具不用,坐在安乐椅上,抽着烟斗,异想天开,那只是侦探小说里才会有的场面,而现实并非侦探小说。”
“对于现实世界的刑侦工作而言,这小小一面‘追凶镜’,远比十位名侦探的头脑加起来更有价值。”
“并非所有人都具备聪明的头脑,但是,任何人都可以利用‘追凶镜’,获得破案所需的关键线索。”
“手持‘追凶镜’,人人都是大侦探,这才是对犯罪分子最有效的震慑!”
说到最后这句话的时候,平克顿的神态无比庄重。
“的确如您所说。”乔安不得不承认,平克顿先生的见解很有道理。
更高效且普遍适用的刑侦技术和刑侦仪器,而非更多擅长推理的大脑,才是未来刑侦行业发展的正确方向。
平克顿先生抬手遮额,望了望偏西的太阳,似乎在思索什么。
“乔安,时间还早,我们先找个阴凉地方,吃点干粮,今晚可能要通宵办案,趁现在休息一下,养足精神。”
乔安牵着马,跟随平克顿先生越过浅水区,爬上对面那座生长着高大灌木的土坡,坐在树荫下歇息。
平克顿打开储物袋,取出两个包在报纸里的三明治,递给乔安一个。
他本人倒是先不忙着吃东西,吹了声口哨,招呼卡尔过来,在警犬耳畔低声细语,过后挥手打发它离开。
“平克顿先生,您打发卡尔去干什么?”
乔安望着警犬迅速远去的身影,很是诧异。
侦探先生拿起那半截染血的矛头,冲他晃了晃。
“既然我们找到半截长矛,从常理来推断,附近必然残留着后半截矛杆,如果找到这件凶器,卡尔或许可以从长矛的握柄上嗅出凶手的气味,接下来就有更明确的追踪方向了。”
乔安点了点头。
看来侦探先生并不是完全依赖魔导器办案,同样不缺乏缜密的头脑以及丰富的刑侦经验。
“平克顿先生,我对您那面‘追凶镜’很好奇,可不可以借我看一看。”
“这当然没问题。”
侦探先生很大方地将镜盒递了过来。
乔安道谢过后,便出神观察“追凶镜”。
镜子上肯定是结附了某种预言学派法术,为了看清法术构型,乔安从储物袋里摸出一杆便携式“贮水笔”。
这种新式“贮水笔”,发明迄今还不到十年,只能在高档文具店里订做,价格比普通鹅毛管笔高出百倍。
购买这种笔的人,要么是热衷于赶时髦儿又不差钱的富家公子小姐,只不过把这件新发明当成一件可供炫耀的小玩具。
要么就是乔安这样的法师阶层,他们才是“贮水笔”真正的核心用户。
相比传统鹅毛笔,“贮水笔”的优点和缺点都很突出。
这种笔的结构基于鹅毛管笔,在中空的笔管中注入墨水,底部填塞疏松多孔的海绵状软木髓隔离层,使墨水缓缓向笔尖渗透。
这种笔的笔尖由不易生锈的合金打磨而成,所以也被简称为“钢笔”。
特殊的笔尖构造,使钢笔更为耐磨,书写出的字体更为流畅纤细。
特殊的笔管构造,可以密封储藏墨汁,拧开笔盖,随时可以书写,省去了蘸墨的环节,比传统鹅毛管笔更方便。
但是,精巧的构造也更昂贵,更容易出故障。
而且笔管中的墨汁用光以后,需要用一支配套的小注射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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