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论民风,江阴素来彪悍,面对满清留发不留头的威胁,全县乡民不畏死,誓卫发冠。他们有忠义之心,有血勇之气,这些江阴乡兵是江南之地中最好的兵源。但高旭虽然借着剃头令之机能招募到大量乡兵,但是急迫的形势没有留给高旭练兵的时间。甚至一天的时间都没有。
昨晚加入高字营的四千乡兵,因为在三官殿有一夜准备的时间,无论火药武器还是甲仗,高旭都用从清兵缴获来的连夜装备起来。徐玉扬的一千骑兵当中,骨干都是经过舍桥血战的本地乡兵,而徐玉扬也凭舍桥一战成名,以他的武勇和威望足以控制这一千骑队。何常的三千步兵是以他原来的脚夫营为基础的,所以这三千步兵也在他的约束之下。
可是在港口外其它的近万乡兵虽然武器简陋,却仍然自行其是,见到敌人就冲杀,狭路相逢勇者胜,这是这些乡兵朴素的战斗纲领。而刘良佐带来的这一万绿营兵都是精兵,这些南明降兵对外不战而降,对内却是素来横行乡里,怯于外战而勇于内战,这种陋性在这些绿营兵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
但高旭相信,只要这些乡兵在杀战中幸存下来,经过了实战,再加上训练及军纪约束,他们将是精兵之源。
当近万乡兵混乱地冲到清军阵前,清军弓箭队的几个轮射让乡兵死伤无数,随后刘良佐命五千精卒迎头痛击,乡兵虽然一鼓作气,但再而衰,三而竭,到了最后竟是溃不成军,败退回港口的竟已不足半数。而清军挟着大胜之势,向灯塔下何常那严阵以待的三千高字营冲杀过来。矛头直指灯塔上的高旭。
老狗才鲁无巧见刘良佐下手毫不容情,这哪里要教训高旭,分明是要把高旭置于死地。看来高旭的大批银票真是打了水漂了。刘良佐见鲁无巧郁闷的神色,指着灯塔道:“我讨厌别人站得比我高。”
鲁无巧只是无语。这个理由是理由么?虽然那个高高坐在皇座上的弘光帝给你刘大帅缚了献给清廷了。但放眼天下,站得比你刘大帅高的人比比皆是。只要见到满清主子,你还不是只有装孙子奴才的份。再说,你也算是一方人物,跟高旭这个后辈计较什么?
刘良佐用马鞭拍拍鲁无巧的肩膀,又道:“我不会难为你的老朋友,只要他舍得割爱。”
鲁无巧讨好地笑笑,犹如一只摇着尾巴的狗一般,道:“放心吧,那高旭识得时务。”
鲁无巧嘴上虽然如此说,但心里却是暗道,这个高旭已不是当初的那个高旭了。要是他真的识时务,怎么会脑子生锈了,选在这个清兵势如破竹的时候反清复明。而且,就算以前的高旭,从来只有夺人妻妾的嗜好,最擅长的事就是割人所爱。他老狗才算是深受其害。
溃退而回的乡兵能战的分流到何常三千人马的两翼,重伤的被同伴送进码头,让其家人照顾。只是不待乡兵立稳脚步,清军转瞬之间便随后杀到,守卫港口码头的重任就寄托在高旭以及灯塔之下的以何常领头的三千高字营身上。
高旭大病初愈,为了避免因脱力而能让身体失控,沦为假死状态,在这个躯体完全康复以前,他不能上阵冲杀。灯塔将是港口最后的屏障,如果让清兵突破了何常布置下的防线,那码头之内的乡民犹如待宰的糕羊。
刚刚乡兵的伤亡溃败又为港口内添加了数千孤儿寡妇,倾耳听去尽是一片哭泣之声。那些悲痛万分的妇人们看着港口外清兵杀气腾腾地扑过来,再加上丈夫新亡,孤苦伶仃的早已失去生志,她们挤到码头的长江边岸上,先是一个个携儿跳江尽节,然后便是成群结队地赴江而亡。江阴妇人们的烈性竟是丝毫不输男儿。
高旭听着一个急促的脚步声沿着灯塔的阶梯传上来,只见一个头大如斗,长着一对暴眼的汉子来到面前,急道:“少爷,快走吧。这黄田港守不住了,老爷早先留下十条船以防万一。只要我们上了船,清兵就只有望江兴叹了。”
这个汉了称自己为少爷,想必是崇明高氏的人。
高旭先是一愣,随后大声道:“船?哪里的十条船?刚才我怎么没见到!”
这暴眼汉子指着缓缓驶入港口的一个船队道:“这十条船一直停在离黄田港三里处的一个水湾里,如果停在黄田港,那还不让这些江阴人挤得头破血流。这是老爷给你危急时撤走备用的。”
高旭气得脸色青白,狠不得踢他一脚,怒道:“既然有船为什么不早告诉我?起码有半日的时间,这十条船能救多少人,你知不知道?!”
如果手上有十条船,虽然一趟最多载走二三千人到崇明,但如果只是暂时摆脱刘良佐的大军压迫,把乡民撤到长江对岸的靖江境内,只须十数趟来回,几万人就能脱离虎口。而且让高旭生气的是,这十条船竟不是一般运输的货船,而是配备着火炮的战船。大约这个船队是高老头海上行商时的护卫队,也是他压箱底的家当,不到最后关头,连高旭这个儿子也是瞒着。
那暴眼汉子有点异样地看了一眼高旭的盛怒,道:“少爷,属下只是依命行事。”
包头鱼知道这个高旭是个名副其实的败家子,酒色之徒,被高老头扔在常州城里任他胡天胡地,但高旭的变化还是很让他觉得异样,尤其是这种带着某种钢性特质的怒色。当年的高少爷向来只有一副嘻嘻哈哈的混世魔王的样子,那会管这些江阴人的生死,也绝不会到了这个时候还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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