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烛光下,高旭静静地看着以前那个高千总遗下的家书。
“孔曰成仁,孟曰取义。孽子,汝莫非忘记自己之姓名?想当初与汝以旭为名,以取义为字,所谓高旭高取义。那知今日,汝敢作鞑子走狗,枉汝父十九年来之心血训导。如今在崇明,人人戏称我高氏,其父高成仁不仁,其子高取义则不义。我崇明高氏之脸面可谓尽墨矣。且汝名声尽臭,沈家已放言退婚。沈家小姐贤淑温婉,殊为可惜也。孽子,自今日始,如汝再执迷不悟,我定逐汝于高氏门墙之外。切记,切记。——父,怒笔。乙酉年六月初六。”
高旭把看了无数的家书放下,看着烛火沉思。自从三天前在原来那高千总的行囊里找到这份家书时,高旭终于明白自己在大明朝的身份。高旭,字取义,十九岁,崇明县人,而不是死胖子依着自己的口音忽悠是杭州人或北京人。父亲高成仁,从他的取名来看,自己成仁,儿子取义,此人极好自我标榜,且又爱图虚名,而家书中那苍劲的笔法又看得到此人的性格颇为刚烈。另外,高旭还从家书得到了自己已定婚的讯息,妻家为沈氏,不过沈家已决定退婚,自然是因为高旭投清失义的缘故。
虽然知道自己是崇明人,但高旭还是没有决定马上回高家。就算自己为原来那个高千总反正了,但名声已失,如果不创出一番名堂,回到崇明也让人看不起。而且高旭还要学习崇明的方言,修正自己的口音。自己对高氏的情况一无所知,冒名顶替也心虚啊。只要有足够的时间,他会摸清崇明县高氏的所有情况。从现在起高举反清大旗,在常州苏州两府创下高字营的名号,待明机成熟再衣锦还乡。
胡乱想了一番,高旭又想起那个未婚妻贤淑温婉,想必是大家闺秀,只是沈家已退婚,这门亲事算是黄了。不过,高旭现在也没有心思也没有时间来想女人,要做该做的事太多了。高旭整理了一下纷乱的思绪,拿出一张宣纸,用早已做好的鹅毛笔在宣纸上画着从常州到江阴一路上的地形图。高旭现在可谓求图若渴,要想在这片土地上起事,对地形及其地利的熟悉是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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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帐蓬外的卫士传报道:“大人,小芸儿求见。”
小芸儿风情万种地走入高旭的帐蓬,先是朝高旭问了安,笑道:“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大人可真谓日理万机啊。”
话语中不无带着一丝嘲讥。想来这小芸儿以前是认识那个高千总的。而以前的高千总想必是那种醉生梦死的货色。
高旭沉稳地笑笑,这个小芸儿的确生得妩媚。一张精致而又白嫩的瓜子脸,大大的眼晴总是闪着风月场上那职业性的诱人光采,再加上那翘得极为性格的红唇,以及颇为傲人的胸峰,浑身上下都带着一种媚意,这种媚再配上她那敢作敢为不按常理出牌的性子,以高旭的结论来说,这个女子有两个字可以形容,一个字是媚,另一个字是妖。说她媚,是因为她的容貌,说她妖,是因为她的性格。
一个女子能当机立断地剃了满头秀发,在怡红楼的龟奴和清将的眼皮底下脱身,不容易;又能混进辎重营出了守卫森严的常州城,也不容易;能在高旭演说到高潮期待爆发而无果的时候,一个女子敢作惊人之语来打破僵局,重新调动热血气氛,聊聊数语就把那些辎兵激得按捺不住,那就更不容易了。对于像她这种媚得能磨损你的意志,妖得能让你无法掌控的女子,高旭抱着的是敬而远之的态度。
小芸儿习惯地勾着她的大眼睛,散发着她的媚。但没了一头如瀑布般的秀发,顶着一个光秃秃的脑门,像个尼姑一般,那种媚态让高旭初见之下觉得分外别扭,但是第二眼看去时,却觉得别有风情了。高旭压下有些燥动的心思,静静地望着她,等着她说出自己的来意。
小芸儿的辫子也是剪了,看着她提着一个打好的包裹,高旭想她大概一等天明就作了走人的打算。天色已晚,她一介女子不走夜路,所以留在营中过夜。如今的辎重营已改称为高字营。因为天色已黑,高字营又带着诸多辎重,只得就近选择了一个因为兵祸早成了一片焦土的村落过夜。
小芸儿见高旭的气度与以前简直是天差地别,如果放在以前的话,自己如果与他孤居一处,他早就淫笑地凑了前来,哪里会像如今般稳如泰山。如果说以前的高千总是臭水沟,小芸儿一见就看到沟底的污泥,而现在的高旭犹如一汪水潭,虽然清澈,却深不见底,让小芸儿琢磨不透他心里的想法,想起他站在辎车上慷慨激昂的样子,能在这个危难时刻高举义旗,实在让小芸儿对他刮目相看。
小芸儿出身秦淮,见多那些大明高官侯阁降清的无耻,连名望极盛的东林党人的党魁钱谦益竟以水冷为由,不肯殉节,最终还是降了,这大明还有忠节之士么?她虽然是莫忘逐清志的忠义之后,但身为一个女子,想在这纷乱的天下走出一条路来实在是异想天开。今日她见到了酸菜的舍身求仁,高旭的割辫明志,高举义旗,心底不由起了一丝澎湃。但见高旭浑然不像往日那般对自己仰慕,小芸儿有种被忽视的失落感。不过,以小芸儿的自信,她坚信这性情大变的高旭只要是男人,他就没有理由无视自己。
小芸儿高旭额角的伤疤望去,当初她挥棍而下,不过只是用了六分力道,那知以前那个高千总的身子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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